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应用——外商投资企业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1:22:42 81 人看过

六、金融机构和服务性行业减免税政策

1.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但以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一千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2.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一千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3.以上所称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是指除经济特区之外,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区。据此,凡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区,都可以享受以上两项规定的税收优惠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在经济特区之外地区的外资金融机构适用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1995年4月3日国税函发[1995]138号

4.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五百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经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1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七、再投资退税政策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1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发布

2.以上所说的直接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3.以上所说经营期应按下列原则计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计算;再投资开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新办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3年6月15日国税发[1993]009号

4.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的投资公司,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股息),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可视同外国投资者,并依照税法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投资业务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1995年1月13日(94)财税字第083号

5.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只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人投资于其他企业,不属于外国投资者。上款仅对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而且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视同外国投资者适用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除此以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均不应享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1995年4月12日国税函发[1995]154号

6.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所得用于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3年6月15日国税发[1993]009号

7.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可以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应在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一年内,持审核确认部门出具的被投资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税税款。如果被投资企业在规定的办理再投资退税期限内,因各种原因而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税务机关应按40%的退税比例办理退税。被投资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后三年内,经考核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时,或者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或再投资资金投入使用后的第一年内,经考核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时,可再按100%退税率补退其差额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1996年3月18日国税函发[1996]113号

8.再投资退税,其退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率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9.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其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一年内,持载明其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的增资或者出资证明,向原纳税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凡不能提供证明的,税务机关可就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的企业账面应付股利或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外国投资者应取得的部分,从最早年度依次往以后年度推算再投资利润的所属年度,并据以计算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3年6月15日国税发[1993]009号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还应提供审核确认部门出具的被投资企业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税款。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令第85号发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铂金及其制品税收优惠政策
    为规范铂金交易,加强铂金交易的税收管理,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将铂金及铂金制品的税收政策作了明确:一、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二、对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进口铂金,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结算联)为依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采取按照进口铂金价格计算退税的办法,具体如下:即征即退的税额计算公式:进口铂金平均单价=Σ{[(当月进口铂金报关单价×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总价值]÷(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数量)}金额=销售数量×进口铂金平均单价÷(1+17%)即征即退税额=金额×17%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铂金没有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
    2023-06-07
    135人看过
  • 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3日说,我国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规定,国家对从事目录中鼓励类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将继续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其进口设备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采购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这位负责人说,今年12月1日以后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将依照新目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07年12月1日前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仍按照项目核准时的政策执行。他说,对此次在目录中新增列为禁止类的项目,如目前已经存在并运营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项目核准时的政策。新目录实施后,原有老企业的增资、股权转让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等,凡涉及新增禁止类领域的,按照新目录的规定执行。据介绍,为配合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国家将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此次目录修订,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不再列
    2023-06-06
    278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综合利用的环保企业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目前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仍可享受下列税收优惠。一、两免三减税收优惠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包括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对从事港口码头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以下10种行业界定为生产性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包括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业;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股务业;10、经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023-06-07
    362人看过
  • 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性
    (一)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冲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应当如何解决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问题,是一个目前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经过二十年左右的实践,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相当的推动作用,其中税收的优惠政策可谓功不可没。但是近年来,我们应该看到情况正在逐渐发生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问题就是: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我们需要协调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的优惠政策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国民待遇原则的冲突。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个地方为了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不仅在国家规定的免二减三的制度上做法极度灵活,而且出现了恶性竞争的势态,使得各个地区之间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差别很大。虽然我国现行法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但是在各个地方的减免等优惠措施带动下,并且由于税收征管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水平远远低于法定的税率,形成了相对于国内企业的
    2023-06-06
    440人看过
  • 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税收优惠审批
    项目名称外资企业:再投资退税税收优惠审批许可对象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申请人提交材料办理时应提供的资料:凡符合再投资退税优惠的企业,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在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一年内,向原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申请报告;2、再投资退税申请审批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验资报告复印件;5、企业年度财务报表;6、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证明;7、载明再投资金额、再投资期限的增资或者出资证明;8、企业类型确认证明;9、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注:凡属异地再投资退税的,原纳税地税务机关在根据细则第八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办理退税时,应同时
    2023-06-06
    34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可否享受优惠政策
    生产型外商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跨省经营是新建的,如果在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请问能否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第二条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是涉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是以企业为单位申报纳税的,是法定汇总纳税,不需审批。因此,所得税两免三减也是以企业为单位享受优惠的,分支机构不单独享受税收优惠。
    2023-06-06
    374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再投资退税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和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批准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退税后,税务机关要进行再投资退税的管理。若发现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税款;再投资后三年内未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考核不合格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应缴回已退税款的60%。上述规定是一种约束条件。但即使将来缴回已退税款,对再投资者来说,仍是一种利益,因为它已利用了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2023-06-07
    44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
    问:外商投资企业如何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答:根据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1、该类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起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2、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开始计算。
    2023-06-07
    40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房产税有优惠吗
    一、外商投资企业房产税有优惠吗需要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政策来判断。企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二、企业的房产税每年什么时候交(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是每年征收,有的地方是一年分两次征收,也有每年一次性征收。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有各城市、地区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的说法。但是房产税每年都要交这个规定却是统一的。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二)另外房产税纳税时间分别是: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
    2023-06-06
    243人看过
  • 中国石家庄投资优惠政策
    增值税、营业税外商投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即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1)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的货物,企业可凭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2)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不属于不予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3)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对其转让技术,比照国内科研机构免征营业税。(4)外国企业向我国境内转让技术,凡属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经国务院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
    2023-06-06
    274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建养老院可享税收等优惠政策
    民政部、商务部发布公告,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等,以推进社会服务业对外开放。公告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独立或与中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向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按照公告,外商投资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从事与养老服务有关的境内投资,鼓励外国投资者发展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开发优质养老机构品牌,并可与国内资本投资举办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2023-06-06
    299人看过
  • 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政策)
    一、依据《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二、适用对象及内容1、《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是指《通知》生效之日,即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2000年7月1日以前成立的软件生产企业,不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经过认定属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执行。2、软件生产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3、享受《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
    2023-04-24
    440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扩大投资实行优惠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在我市的投资,促进利用外资规模的稳定增长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6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外资企业用本企业实现利润扩大投资,且剩余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不论对外方投资者还是中方投资者,均退还其当年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对于技术先进型企业和出口型企业,退还其当年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全部税款。二、对剩余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生产性企业扩大投资,不论企业增资的资金来源,对其增资取得的收益,视同新建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增资部分能够单独核算盈亏的,自获利年度起,新增利润实行所得税免二减三;对于增资部分不能单独核算的,以增资前一年实现利润为基数,对增长利润,按增资额占全部投资的比例,实行所得税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三、对收购我市中小型企业的外商,可采取同等条件
    2023-06-06
    241人看过
  • 天津市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天津市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以下优惠:(一)对在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经高新技术认定机构认定,在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外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所得税地方部分可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政策执行;承担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企业,由市财政部门连续3年每年从企业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中提取50%,充实市科技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发技术、吸引人才和奖励企业家。(二)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用本企业实现利润扩大投资,包括直接增加该企业注册资本和用于在我市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被投资企业剩余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对外商投资者给予返还当年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优惠。其中,被投资企业为技术先进型或产品出口型的,返还当年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全部税款;被投资企业不属于上述两种类型企业的,返还其当年再
    2023-06-07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泰国优惠政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5
      泰国1972年颁布了规范外商投资的《外商经营法》,并在1998年对该法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外商经营法》已于1999年11月24日颁布实施。 1、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泰国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分为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两大类。(1)区域政策。就是根据目前的经济因素,按各区的人均收入和基础设施情况,把泰国划分为三个区:第一区共6个府,位于中部,分别是:曼谷及邻近的北榄、龙仔厝、巴吞他尼、暖武里和佛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0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在原中外合资经营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基础上,经修改合并,依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外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
    • 和中外合资企业税收返还的优惠政策一致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一次购房优惠政策: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个人将首次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首套房营业税。 5、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的贷款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6、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
    • 国外独资企业购车的优惠政策,是否免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外资企业购买国产生产设备是可以享受退税和抵免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的,但是并不包括日常用交通运输工具,除非你们购买的是特种车辆,如叉车等没有
    • 注册资本未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未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25%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享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