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3 07:01:08 420 人看过

一、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三者性质不同:

1.给付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2.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3.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在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

二、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给付之诉的证据有哪些类型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n(一)当事人的陈述;\n(二)书证;\n(三)物证;\n(四)视听资料;\n(五)电子数据;\n(六)证人证言;\n(七)鉴定意见;\n(八)勘验笔录。\n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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