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07:10:15 261 人看过

债务重组损失税前扣除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未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当期损失;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一、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1、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2、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二、债务重组准则的不足

(一)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规定违背了某些原则

[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80000元,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其持有的短期股票投资支付货款,甲企业短期股票投资的账面余额为60000元,已提跌价准备8000元。乙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5000元的坏账准备。甲、乙企业按准则的规定分别作如下会计处理:

甲企业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乙企业8000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8000

贷:短期投资60000

资本公积——其他28000

乙企业会计处理:

借:短期投资75000

坏账准备5000

贷:应收账款——甲企业80000

1、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乙企业在计算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时采取了倒挤的方法,即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等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很多情况下,债务重组都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由债权人作出让步下发生的,债务人用于偿还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一般是小于甚至是远远小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债权人根据以上方法确定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往往大于现金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自债务重组日到本期期末这段时间内虚列了企业的资产,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在上例中,甲企业的短期投资的账面净值为52000元(60000-8000),但乙企业确定该项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为75000元,乙企业对该项资产虚列23000元。

2、违背了客观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所接受的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减值,应当在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计提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一般情况下,由于债务人用以清偿债务的资产的价值远远低于债务本身的价值,使得债权人非现金资产在入账时就虚列了许多,而这些虚列的资产价值主要是债务重组损失,而非资产的减值。准则规定期末计提减值准备,实际上是把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转移到了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之中,从而歪曲了企业的财务状况。

3、违背了一致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以低于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当将对债务人豁免的债务作为损失转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债务人应当将豁免的债务转入资本公积。此处债权人确认了债务重组损失,而准则对涉及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规定却是: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无论在重组过程中发生多大的损失均不能够确认债务重组的损失,而是把这部分损失转移到了资产价值之中。可见准则对于实质上相同的两种经济业务却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二)有关债权人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不妥之处

1、准则中将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的损失列为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不妥。债权人通常在债务重组中对债权的求偿作出让步,结果必然导致债务重组后产生损失,使债权得不到全部清偿。债权人实际上发生的是债权重组损失将其列为债务重组损失,显然是混淆了债权、债务的主体,应将重组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债权重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重组相关文章
  • 重组后债务扣除的条件
    公司重组后承担的债务一般不能扣除。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如果重组之后扣除债务的,无疑是侵犯了债务人的权利。一、公司转了后,债权人该向谁索偿公司转了,债权人该向转让后的公司索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并购债务风险有哪些防范公司并购的债务风险有以下方
    2023-06-25
    327人看过
  •  债务重组后可否享受债务扣除待遇?
    在企业债务重组和公司合并时,债务和债权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来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当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而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除外。在企业债务重组过程中,不能扣除债务。而在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来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 司 分 立 前 债 务 承 担 法 律 规 定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是如何的?依
    2023-09-29
    90人看过
  • 车辆报废损失能不能税前扣除
    车辆报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要满足一些条件。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车辆报废(2张)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
    2023-02-19
    51人看过
  • 债务重组损失、坏账损失调整
    债务重组的一个特殊例子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3.4万元,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一批存货偿还,该存货账面价值19万元,公允价值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两个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乙公司为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1万元。重组过程中不考虑其他税费。甲公司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23.4贷:库存商品19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税务处理:商品转让所得:20-19=1万元,债务重组所得:23.4-(20+3.4)=0,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1万元。乙公司在会计处理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乙公司会计处理:借:库存商品19坏账准备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贷:应收账款:23.4税务处理: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即在债权人已对重组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的情况下,是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计税成本还是以账面余额作为计税成本?是只确认债务
    2023-06-05
    185人看过
  • 债务重组损失是否专项申报
    债务重组损失通常不能专项申报。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如果不是和生产经营相关的,仍然是不能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按财产的性质分为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按损失原因分为正常损失(包括正常转让、报废、清理等)、非正常损失(包括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政策因素造成损失等)、发生改组等评估损失和永久实质性损害。第四十四条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二)不属于政府摊派。第四十五条企业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一
    2023-03-02
    171人看过
  • 债务重组所得或损失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所得的确认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所得的确认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所得的确认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所得的确认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确认以
    2023-06-12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债务重组
    相关咨询
    • 重组后承担的债务能否扣除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企业债务重组不可以扣除。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
    • 债务重组能否豁免债务的视同税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
      需要。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务人被豁免的债务发生时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单纯从会计处理来看,表面上被豁免的债务涉及不到税收。但是,由于税收与会计处理在债务重组业务方面存在差异,就形成当债务人得到债务让步时必须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 债权转让损失税前扣除是可以的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国税发200988号,88号文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转让股权、债权的,其出售转让价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提交资产处置方案、出售转让合同(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资产账面价值清单。既然符合条文的规定,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第四十二条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
    • 债务重组有哪些损失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0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应当确认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为当期损失。2、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记录接受的非现金资产,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 企业发生的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汇兑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关于您提出的工伤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银行划款凭证、收款人收款凭证,可在税前扣除。对于汇兑损失,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