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件申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4:20:21 402 人看过

如果遇到国家机关违法行政的情形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我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在国家赔偿的赔偿金确定之后,如果我们对赔偿金或者事实还有一定的争议的话,也同其他的民事、刑事案件相同可以进行申诉,但是国家赔偿案件申诉是有确定的受案范围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申诉的时候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哪些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1、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

2、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作出的裁定、复议决定、驳回申诉通知的申诉。

二、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诉书;

2、申诉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5、支持申诉请求的证据材料及材料清单。

三、申诉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

2、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或被申请确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

3、具体的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4、受理申诉的人民法院名称(国家赔偿案件应写为: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写为:最高人民法院);

5、申诉人应在申诉书上签名或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特别告知事项

1、申诉人提交申诉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打印、复印,一式两份;

2、申诉人应提交原赔偿程序中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法律文书,或者原确认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及申诉书的电子文本;

3、申诉人应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所以一般国家赔偿确定之后就很难改变。如果是符合规定的,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准备就好一份申诉书,对你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都是需要明确写出的,另外签字或者是盖章这是一定的,如果是法人进行申诉的话,还需要加盖公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了解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一方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诉讼方式。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会有什么后果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后果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好不容易立上案,由于各种复杂原因而无奈撤诉的现象很多。对于自诉人而言,就要弄清撤诉的法律后果,这样才能知道在什么条件下撤诉,怎样去撤诉,在无奈中做到撤诉有利。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
    2023-07-03
    103人看过
  •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申请书注意事项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被害人或者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时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使用的文书。2.当事人基本信息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3.诉讼请求写明请求赔偿的具体内容。4.事实与理由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5.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6.证据目录写明提交的所有证据。7.附带民事起诉状尾部写明日期,并由原告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标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通常是:1、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2、财产损害赔偿。通常包括: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
    2023-08-01
    398人看过
  • 涉及民事赔偿的国家赔偿案件是哪些
    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一、起诉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保全吗可以。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恶意转移标的物等妨害诉讼请求实现的行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执行判决、裁定专意失职罪最少判几年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最少的判决是:违
    2023-06-28
    7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方式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方式有哪些?(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精神痛苦理应成为衡量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量刑上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被告人承担了精神损害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应当视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可以降低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难度,便于被害人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局限于物质损失,还应包括精神损害。(二)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对时间的限制会更加严格,如果精神损害赔偿的存在与否以及损害的大小和赔偿的数额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确定,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势必会造成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不利于及时有效打击犯罪,也限制了被害人的举证时限,实则危害其实体权益。因此,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判决生效以后,直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二、刑事案件精神损害
    2023-04-19
    184人看过
  • 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因为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话,可以要求进行国家赔偿。但法律规定国家赔偿也是有自己的赔偿范围和方式的,同时具有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公式。那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
    2024-01-30
    335人看过
  • 国家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项目
    一、国家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二、国家赔偿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也就是说,致人死亡的,国家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等项目。
    2024-01-13
    36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申诉的截止日期
    不服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党纪处分申诉期限1、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不经复核直接向同级公务员
    2023-07-07
    252人看过
  • 国家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或者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依法确认刑事赔偿范围的,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在拘留期间不计算。国家赔偿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
    2023-08-18
    485人看过
  • 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国家赔偿申诉流程
    一、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刑事案国家赔偿申请书在书写时需要注明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具体的书写方式如下:《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国家赔偿申诉流程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
    2023-06-22
    143人看过
  • 引起注意!刑事自诉案件提起前应注意哪些事项?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条件是: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也就是案件是自诉案件的;2、属于本院管辖;3、被害人向法院告诉的;4、有明确的
    2023-11-23
    137人看过
  • 办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费用,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损害赔偿案件应注意以下问题:1、损害赔偿只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2、只有一方有上述行为,另一方才能要求赔偿;三、离婚时应提出赔偿请求;四、其它应注意的问题。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注意的问题1、注意区分离婚损害赔偿与婚内侵权的界限。婚内侵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及身体遭受侵权造成的损害,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被毁、一方遭虐待或身体上受到伤害。婚内侵权可以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婚内侵权赔偿诉讼可以随时提起。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提出只限于离婚诉讼当时及之后一年内。离婚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对因婚内侵权行为致使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受害人起诉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合并审理,因此时发生了婚内侵权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的竞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3-08-18
    60人看过
  •  如何申请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
    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申 请 国 家 赔 偿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2023-09-06
    140人看过
  • 房东违约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没有具体规定房东违约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赔偿事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房东店面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2023-07-05
    20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1、辩护律师在办理下列公诉案件时,建议被告人要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向被告人说明,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被告人,罪行较轻的,人民法院可以从宽或者免除处罚。建议被告人与被害人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除外。2、被害人死亡的,被告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和解。近亲属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3、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与被告人和解。4、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办理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应当建议被告人及其近亲属与被害方达成和解,由人民法院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5、刑事案件的和解,应当自愿、合法。辩护律师如发现以前的和解,不具有自愿
    2023-12-03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要注意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9
      1、申诉人提交申诉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打印、复印,一式两份 2、申诉人应提交原赔偿程序中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法律文书,或者原确认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及申诉书的电子文本。 3、申诉人应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 刑事申诉注意事项刑事申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2
      第一,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为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第二,申诉困难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结束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2年,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这是我在这里不详细展开的。第三,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决提出申诉,影响已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第四,刑事案件上诉有次数限制,一般只有一次。第五,申诉人有证据
    • 自己书写国家赔偿起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1、赔偿请求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包括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送达地址、联系电话;有别名或者曾用名,应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标明。赔偿请求人是法人的,写明其名称、住所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赔偿请求人是依法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和住所地,并写明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赔偿请求人有法定代理人,应写
    • 出国注意事项的事项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7
      证件安全注意事项 护照、签证、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及文件等是出国(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1、要把原件放在贴身的内衣口袋中。 2、要在出发前,各复印一份放在手提包中。 3、除出入境接受检查时使用外,最好交给领队统一保管。 4、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领队处理。 5、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
    • 工伤赔偿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注意哪些??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n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