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根据最新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赔偿金包括: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按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2)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4、精神损害赔偿;患者家属认为精神损害巨大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需达一定程度才能要求赔偿吗?
法律咨询:我妻子在一家三级医院看病,由于医生的粗心导致错诊,使得治疗期被拖长了近两周,但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可是我们为了治病多花了许多冤枉钱,也给她本人带来了更多的精神痛苦。我们要求医院给我们一个说法,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可是医院态度很强横,认为医
法律咨询:我妻子在一家三级医院看病,由于医生的粗心导致错诊,使得治疗期被拖长了近两周,但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可是我们为了治病多花了许多冤枉钱,也给她本人带来了更多的精神痛苦。我们要求医院给我们一个说法,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可是医院态度很强横,认为医生的行为并没有给患者身体带来什么损害,拒绝赔偿。我想请教律师:像医院这种误诊行为,没有给患者造成身体上的损害,属于医疗赔偿范围吗?也就是说我们家可以要求医院支付我们因医生误诊而多花的医药费呢?
律师解答:认为只有造成严重的医疗损害后果才能主张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说法源于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该《办法》现已废止。该《办法》将医疗过失行为分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为医疗事故,而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医疗损害后果以医疗差错对待。医疗差错不属于医疗事故,所以也就得不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取消了医疗事故必须存在严重后果的标准。以往所说的医疗差错已被纳入现行医疗事故之中,受《条例》的调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任何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的行为,只要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就构成医疗事故。《条例》第四条规定将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四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所以原《办法》中的医疗差错当属现行《条例》规定中的四级医疗事故。
与《条例》配套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227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划定了医疗事故的各种细致等级。因此依据现行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不以患者受到严重损害后果为前提。也就是说,只要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差错,既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要求医疗事故赔偿。(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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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是指因医务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方面的过失,造成患者的延误治病时机,病情加重,延长治疗时间,对患者造成不应有的严重痛苦,但未造成器官功能方面的障碍,愈合尚好,不影响劳动能力;或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过多的经济损失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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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3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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