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宣传广告具备法律效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03:22 399 人看过

一、楼盘宣传广告具备法律效力吗?

此时依情况而定,一般广告内容只能算作要约邀请,并无实际意义,而这类广告内容即使写进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当满足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此时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虚假宣传和诈骗区别

(一)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诈骗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二)虚假宣传和诈骗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三)虚假宣传和诈骗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四)虚假宣传和诈骗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

三、虚假宣传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吗

(一)宣传所提供的信息是虚假信息,在现代社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宣传是最普通的营销战略。通过宣传,一方面使消费者迅捷地了解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并依此做出是否购买的判断。另一方面可以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在生产经营中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如果经营者向社会提供虚假信息,必然会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虚假宣传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竞争是市场的经济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决定市场主体命运的重要因素,正当的竞争是通过不断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新市场等方式实现的,合法的竞争要求每一个竞争参与者都必须按照符合市场规则的,以诚实守信的原则行事,偏离了这些原则和规则,必然走向不正当竞争,经营者在宣传产品方面进行不正当竞争是很容易实现的,因为随着科技的现代化,生产工艺日益复杂,产品的种类纷繁多样,消费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等不可能有足够的知识,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来依靠广告、商品上的标注等,经营者提供虚假的信息,会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在既定的市场容量的前提下,依靠虚假信息赢得的竞争优势或获取利润,势必会使其他竞争者的态势减弱或减少,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

(三)虚假宣传的直接受害者是消费者或同业竞争者,因消费者充分相信虚假广告的内容并按照广告实施购买行为,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广告的形式有多种,比较广告或贬低广告可能被利用进行虚假宣传,比较广告与贬低广告影射的主体是同业竞争者,当然,比较广告与虚假广告是有区别的,比较广告只会符合真实性和限制性并遵循正当竞争的原则,就是合法广告,比较广告或贬低广告,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与虚假广告融合,以自己商品或服务的长处与竞争对手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短处相比,不说明比较内容只表现结果,违背事实,片面扩大,无根据引用最高级形容词,对比性、诋毁,发布这些广告均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使用与客观事实相悖的虚假广告用语,误导消费者,从而使原告的消费群体在购买决策上产生困惑,甚至产生对非被告商品的排斥心理,构成不正当竞争。

(四)虚假宣传是通过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实现的,广告的基本功能是传递信息,同时广告传递的信息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信息,它带有劝诱性,诱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接近其推销的目标,通过广告宣传,可以引起人们注意,引起人们的兴趣,使人们处于潜在状态的需求被唤醒来形成显现的需求,因此,广告还有诱导和说服的功能,为了追求诱导和说服的效果,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就可能采用夸大宣传的方式发放信息,欺诈消费者,这样就形成了虚假宣传广告,当然,虚假宣传还可以其他媒体形式进行,比如文学形式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宣传广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里写道,“该合同与宣传资料、样板房的数据、文字等如有出入,皆以该合同内容为准。凡该合同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其实,这个条款也是有问题的。按照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若设置了样板房,应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则视为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因此,开发商之所以约定上述条款,就是为了免责,所以建议你将宣传资料等相关内容落实到合同中,又或者是不要抱那么大期望,以免等到实际交房时失望。保修金卡变一纸空文企业承诺成宣传广告近日,消费者张某来市消保委家电办投诉称:2007年11月21日购买某品牌洗衣机,当时厂家提供了一张有效期五年的免费保修金卡。今年初,洗衣机出现外壳松动和损坏需调换,但该品牌洗衣机维修部竟拒绝承认保修金卡的效力,不肯维修,故投诉到我办要求解决。我办受理投诉后,及时同该某品牌洗衣机维修部取得了联系,了解情况。
    2023-08-18
    391人看过
  • 什么样的售楼广告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一、购买期房后可以退房吗购买期房后可以退房,没有协商,不能退房。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开发商未告知购房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不能办理所有权证。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二、如何投诉开发商最有效投诉开发商去工商部门最有效。在投诉开发商之前,也需要自己收集一些维权证据,主要有以下:1、楼盘出售的宣传资料或者是楼盘的广告,这些材料能够可以证明开发商所言是否和宣传一致;2、有购房合同,那么需要看购房合
    2023-06-19
    407人看过
  • 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与合法性研究
    售楼时的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是否产生重大影响来判断,如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可视为要约,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算违约吗售楼广告内容未兑现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由于售楼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07-07
    224人看过
  • 售楼广告效力如何
    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对于广告的效力,法律理论一般认为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将广告的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预售广告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的,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发现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根据相关法理,一般开放商做出的售楼合同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对开发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售楼广告要紧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2、对商
    2023-08-17
    361人看过
  • 生发广告虚假宣传律师:涉嫌违反《广告法》
    生发狂人穆XX:用XX古方,再秃的头顶也能长头发。这是近期陕西省西安市某都市报刊登的一则广告,引起了广大脱发患者的注意。但据调查,该化妆品广告对其产品效用和性能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曾被黑龙江省工商局曝光。宣称3疗程治愈脱发2014年8月9日,西安市某报刊登XX古方广告称:XX古方XX育发厂家为感谢广大消费者多年来的支持与厚爱,震撼推出感恩回馈活动,前一百名打进电话者享有特大惊喜礼包,还可享受高达990元的援助资金。广告还称:用XX古方当天头痒消失,头部感到清爽舒适;一周后脱发现象逐渐减少,头皮麻麻的、胀胀的;用XX古方,浓密的头发渐渐长出;一段时间后,满头都是茂盛的黑发,整个人就像一下回到了十年前。媒体以脱发患者名义先后两次拨打生发热线,客服人员称,头上如果没有刀疤,一般两到三个疗程就能完全治愈脱发。媒体问到能否保证效果时,对方称如果两到三个疗程无效,可全额退款。
    2023-04-24
    342人看过
  • 医院验伤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吗
    一、医院验伤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吗法医是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有法律效力。二、做法医鉴定几天出结果1、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2、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3、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三、法医鉴定骨折怎么鉴定1、鉴定时机。2、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3、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
    2023-06-06
    460人看过
  • 购房警惕楼盘宣传“水分”大
    周末看房忙,买房防忽悠。20日,某商业开发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与开发商存在不少纠纷,都是虚假宣传惹的祸。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市民在购房和投资商铺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有效规避风险。今天上午,市民王先生反映,他被开发商的宣传忽悠了,买到的房子令他大失所望,广告中宣称的很多配套设施根本不存在。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调查发现,路边或楼顶设有不少广告牌,不少市民乘坐“专车”来看房。记者看到开发商的一本宣传册将该楼盘描绘得美轮美奂。不少打算购房的市民表示,生怕今天不买,就错过了大好时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买房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声称该楼使用性质属于商住一体,既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写字间和商铺经营场所。但是,他从房产部门了解到,所谓的“商住”是商家炒作的概念,该楼其实只是单纯的住宅。楼盘广告水分大,已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记者从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了解到,2007年度广告监测报告显示,房地产广告已经开
    2023-04-22
    107人看过
  • 楼盘广告LV包当道具不正当竞争成被告
    因将LV包作为楼盘广告模特手中的道具,房产开发商**鑫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国际丽都置业有限公司被****威登马利蒂公司告上法庭。今天(8月23日),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在楼盘广告中使用LV包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2004年7月至10月,**公司和**公司在本市延安中路陕西路路口处的大楼上树立一块高300米,宽60米的户外广告牌,为其开发、经营的“国际丽都城”楼盘进行宣传,广告中间有一半蹲模特图像,模特手中拎一只印有“LV”字母及花形状图案提包。“LV”商标注册人,著名奢侈品生产商****威登马利蒂公司得知此广告后,认为两房产开发商未经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LV”商标,利用“LV”商标及商品的知名度吸引相关受众的注意力,借此提升其房地产项目的知名度,侵犯了**威登的商标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此,两被告予以辩驳:广告中使用的并非“LV”商标
    2023-06-02
    405人看过
  • 广告宣传迷人眼
    商品房广告
    我们最初获取楼盘信息的渠道可能大多是广告。但广告归广告,那种“美好愿景”到底几分真假能否实现就不好说了,不能单凭广告上承诺的就脑热哦,要到现场去实地调查、分析,找可靠的专业人士请教,找老业主了解真实现状。商品房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如何处理商品房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属于违约,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由于售楼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8-17
    444人看过
  • 房改房虚假广告宣传违法吗
    一、房改房虚假广告宣传违法吗1.虚假宣传行为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及广告发布机构等;2.这些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对产品或服务做出误导性的广告宣传或其他不当虚假宣传;3.当这些虚假信息达到引发公众误解的严重程度时,将产生不良社会影响;4.从主观角度来看,广告商若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仍发布虚假广告,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对于广告主而言,无论其主观态度如何,都必须为虚假广告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二、健身房预售虚假宣传违法吗虚假宣传既违法又非犯罪,系商业活动中经营者通过广告等方式传播与实际不符的商品或
    2024-05-03
    84人看过
  • 楼盘虚假广告赔偿标准
    一、楼盘虚假广告赔偿标准购买人是基于对商品房广告宣传的信任才决定购房的,而开放商提供的不实信息会对交易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开放商对商品房虚假广告理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遇到商品房虚假广告时,可以要求开放商承担以下三种责任:(一)违约责任。对于商品房虚假广告,即使广告内容没有列入购房合同的条款内,只要购房合同有效,那么消费者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的,法院都会支持。(二)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商品房虚假广告导致购房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这时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不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只能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责任。(三)惩罚性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消费者可以找开发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1)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告知消费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
    2023-06-07
    166人看过
  • 售楼广告上的设施未兑现构成虚假宣传吗
    售楼广告上的设施未兑现是否构成虚假宣传1、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对开发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购房人很难以此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开发商在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就所售房屋和相关设施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说明和允诺,而且该说明和允诺对购房人是否订立购房合同以及确定购房价格有重大影响,则视为要约,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开发商未兑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宣传资料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开发商没有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
    2023-06-14
    341人看过
  • 医药医疗广告禁止宣传“疗效”
    现状:2013年4月,辖区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就在免费体验时听信包治百病的宣传,先后在两家店花10多万元,购买了保健食品和医疗保健器械,其中一家店还强制老太半年一疗程起购。随后,该老太吃了半个多月,却发现保健品过期了,前来举报。这并非个案。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在近年监测的虚假广告中,超五成以上均为医药类,不乏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及治愈率,用患者故事宣传疗效等虚假宣传。解读: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这意味着,以后,不但明星不能代言医疗医药广告,普通人也不能代言。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说。
    2023-04-24
    224人看过
  • 楼盘虚假宣传消协调解退定金
    王先生看中了白下区某处楼盘,售楼小姐接待了他。当王先生提出了该房附近有宁芜铁路时,售楼小姐称该铁路近期将会搬迁,并拿出该楼盘的宣传彩页大校机场,宁芜铁路搬迁已成定局的字样。于是王先生选了21幢1-302的朝南的房子,并交纳了2万元订金。晚上回家,王先生上网时无意间发见该楼盘业主发贴称,在南京白下高科技创新园区规划图中了解到,位于该楼盘北面的铁路将改到楼盘的南面。这下王先生傻了眼,买房时为了避开铁路的影响,特地多花了钱定购朝南的房子,但是没想到铁路从北面搬到了南面。为了弄清事实,王先生还特意查阅了规划局的网站,并且电话咨询,证实了铁路搬迁的位置。原本认为铁路会搬走才购的此房,现在反而和铁路成了亲密邻居。王先生认为售楼小姐在宣传时存在了欺诈,误导消费者,故投诉到消协要求退2万元定金。消协调解:开发公司退王先生房屋定金2万元。消费提示:由于开发商与消费者两者之间信息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消费者明显
    2023-06-07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楼盘广告是否具有合同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8
      楼盘销售广告是否具有合同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出售
    • 售楼广告有效力吗,什么样的售楼广告具有法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售楼广告的内容没有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r1、向购房者提供优惠条件或赠送礼品的许诺。r2、对商品房外墙或共用部分装饰标准的告示。r3、对商品房个组成部分或共用部分使用功能质量的陈述。r4、对商品房周围环境质量做出的具有明确的公建指标的说明。r5、其他载有明确指标的说明。
    • 楼盘广告引导投放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于出卖方在广告宣传资料中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如果该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及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而具有约束力。
    • 售楼商有宣传不兑现广告算违法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3
      不兑现售楼广告中的内容算违约。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2022年开发商的宣传广告的内容有法律效力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一般情况下,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这类广告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