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什么时间办理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二、南宁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办理条件
统筹区域内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特药政策规定的参保患者
三、南宁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办理材料
1.《南宁市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
3.基因检测及特药限定范围的必检项目、病理诊断、近一个月内影像报告或化验检查等;
4.既往与特药登记审批有关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书及出院小结等复印件。
四、南宁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58号)
第三章第十条“参保患者经诊断需使用特药治疗,须持特药责任医师签名确认和就诊医院意见的相关申请材料,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一个年度内按政策规定享受特药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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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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