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6:41:23 430 人看过

目前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另一种观点认为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

一、侵害肖像权的表现以及责任是怎样的

(一)擅自制作他人肖像。

(二)擅自利用他人肖像。擅自非法利用他人肖像,就构成侵权。民法典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该条规定应视为授权性现范,规定的是一种严重侵权行为。

(三)其他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指以丑化、污损、毁坏肖像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这类行为也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对肖像权使用有所限制,主要包括:新闻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为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使用在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为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肖像;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他人肖像,如为舆论监督、为科研和文化教育等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等。

侵害公民肖像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二、犯罪嫌疑人自杀未遂会加重处罚吗

一般是不会的,自杀未遂,如果未妨碍社会秩序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是不会构成违法犯罪的,不受法律制裁。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

犯罪的基本特征是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刑法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民事公益诉讼法条中公益诉讼的范围有什么?
    一、民事公益诉讼法条中公益诉讼的范围有什么?何谓公益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权并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所说的机关,未明确限定包括哪些机关,故那些把检察机关排除在外的观点是片面的、不客观的,且缺乏法律依据的。我国《宪法》第1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法律监督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民事行政违法侵害后,能充分、有效地运用必要法律手段,代表国家提起或支持民事诉讼,忠实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和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并且未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是无
    2023-04-13
    222人看过
  • 公益行政诉讼当事人权益保障指南
    提起公益行政诉讼的程序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3、人民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人民检察院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裁定,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或者其他当事人申请再审且符合规定的,分别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商标行政诉讼状是如何提起的商标行政诉讼是指在商标管理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对处理不服依据《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商标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活动的总称,是由司法机关解决商标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活动。(一)商标持有人对商标局或者商
    2023-07-22
    108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民事公益诉讼在国外有“publicinterestlitigation”这种诉讼活动,可以意译为“公益诉讼”。在中国广泛使用的“公益诉讼”术语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虽然通常人们把本文第一章中介绍的案件都归入公益诉讼的范畴,但是迄今为止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就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
    2023-05-01
    153人看过
  • 公益诉讼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不同,即进入诉讼程序后的被告不同,民事公益诉讼的监督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对象是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一、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
    2023-03-28
    395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公益诉讼,有何规定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人民检察院控告、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上发现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转交的;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反映的;其他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律师补充: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三)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纠
    2023-05-06
    499人看过
  • 指南:欠款诉讼权益维护指南
    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别人欠你的钱没有还。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怎么诉讼欠款公司?怎么诉讼欠款公司首先应当有明确的诉讼原因和事由。要由员工收集好证据,比如欠条,合同或则要款的短信记录,和通话记录等,然后书写起诉状,起诉状上要有实质要件的构成,要有明确的被告和明确的诉讼理由,还要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还有具有一定的形式要件。法院受理后,选择日子进行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法院会根据证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2023-07-07
    59人看过
  • 首例民事诉讼公益案件被提起,公益案件是什么
    一、首例民事诉讼公益案件被提起6月27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就曲XX、刘XX、张XX、唐XX四人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责中发现,2015年3至4月,曲XX、刘XX、张XX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在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司家庄村租赁厂房进行铁钉镀锌加工,违反国家规定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非法排放到司家庄下水道并流往龙王河内,经检测该排放废水PH值为3.43,含锌量为571mg/L;同年3月至4月,唐XX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司家庄村租赁厂房进行铁链镀锌加工,违反国家规定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非法排放到司家庄下水道并流往龙王河内,经检测该排放废水PH值为1.89,含锌量为6.58×103mg/L。曲XX、刘XX、张士XX3人合伙及唐*龙排放废水均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排放含锌量1.
    2023-05-31
    470人看过
  • 我们为什么需要公益诉讼?
    【公地悲剧】公地悲剧是经济学界熟知的一个现象,也是一个广泛存在的现实。在外国,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取一块草地,草地被划分成几块分给牧羊人,但在中间留下了一块作为公共用地,每一个牧羊人都可以自由使用。结果,社会学者们发现,一年下来,被划分给个人的草地被有计划和节制地使用,而作为公共用地的草地却因为过度放牧而寸草不生。试验得出的结论是:由于每个人都有将自己的生存空间和资源向外拓展的天性,在公共利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下,每个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榨取公共资源为己所用。因此,处于无保护状态下的公共利益是最易受到侵害的。【不会说话的鱼的故事】了解美国法的人士或许知道关于不会说话的鱼的故事。《美国联邦判例法》上有这么一个判例:美国联邦议会批准了在小田纳西河上修建一座用于发电的水库,先后投入了一亿多美元。当大坝工程即将完工的时候,生物学家们发现大坝底有一种叫蜗牛鱼的珍稀鱼类,如果大坝最终建成的话,将影
    2023-06-07
    68人看过
  • 公益诉讼的诉讼策略
    【从私权诉讼提起】首先肯定是不能以公益诉讼作为案由来提起诉讼的,即使提起也不会被法院受理。因此在诉讼时是必须讲究一定的策略的,比如说,可以考虑通过当事人个人某种特定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名誉权等受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然后在具体诉讼的过程中,再通过阐释、解说、媒体的宣传等方式来表明它是一个公益诉讼案件而不仅仅是一个涉及私权被侵犯的案件。【先议后诉】对于行政案件,可考虑采用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比如说,2001年的火车票涨价事件,乔占祥律师在购票过程中发现票价上浮之后,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但他并未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先通过传真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铁道部收到传真后做出了维持提价的复议决定,并在复议中表示,如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乔随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获得立案。可以说乔占祥律师获得立案的程序堪称公益诉讼案件获得立案的标本。【寻
    2023-06-07
    203人看过
  • 什么是指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名义,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包括代为诉讼行为和代受诉讼行为。“代为诉讼行为”,如代为起诉,代为提供证据、陈述事实,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等;“代受诉讼行为”如代为应诉,代为答辩,代为接受对方当事人的给付等。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种。法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法定的。原告的法定诉讼代理人享有与原告相同的诉讼权利义务,被告的法定诉讼代理人享有与被告相同的诉讼权利义务,均处于当事人的地位。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不相当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只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加人。这因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对于没有被授予的诉讼权利,其无权行使。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为被代理人,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一、原告有辩护人吗?原告有辩护人。无论是民事,还是
    2023-03-15
    322人看过
  • 公益行政诉讼是不是不算公诉
    行政公益诉讼不算公诉,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嫌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抽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水田征地补偿标准补偿低怎么去维权对征地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行政诉讼中原告主体资格如何
    2023-03-22
    342人看过
  • 公益诉讼属于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一、不得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享有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经费,这些经费只能用于履行其所承担的相应国家职能和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而不能用于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在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关的经济活动。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难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3-06-24
    122人看过
  • 环境公益讼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我们国家已经不少了;所以因为公益诉讼原告、并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私人的财产等利益,因此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费不能按照普通财产类私益诉讼的收费标准来收取;原告的案件受理费,应该按没有财产标的类诉讼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而没有财产标的类诉讼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省市就是50元。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的环境权利和其他相关权利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也是针对保护个体环境权利及相关权利的“环境私益诉讼”而言的。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起诉人应当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公益诉讼则不要求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要求起诉人是法律关系当事人。对此新型诉讼制度,各国称呼不一致,如环境民众诉讼、环境公民诉讼等,但其内涵基本一致。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
    2023-03-19
    456人看过
  • 公益诉讼对原告有什么要求
    一、公益诉讼的定义在我国广泛使用的“公益诉讼”术语并非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目前我国普遍认为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二、公益诉讼对原告有什么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3.《最高人民法院
    2023-03-24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别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
    • 公益诉讼是不是公益性诉讼?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4
      1、不是的,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2、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 行政诉讼公益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01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质,是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他的发展必然会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所以,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公益诉讼,其主要内容和关键之处就在于对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设定,这将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否最终得到确立。根据《布莱克法律大辞典》的解释,原告资格是指某人在司法纠纷中享有的充分利益诉诸司法程序,其中核心课题是确立司法纠纷对起诉人的影响是否充分,使起诉人成为本案
    • 应该怎么解释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有什么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
    • 公益诉讼是诉讼担当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4
      1、不是的,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2、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