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独立与信托公示的特殊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04:27 416 人看过

1.1对中国《信托法》的实证解读:权属是否转移

我国《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对于信托财产权属是否移转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信托法》却是采用了春秋笔法,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和统一的答案,究竟是否转移,当时立法者以及后来各位学者众说纷纭,可以说人造了信托法上讨论最热闹的一个命题。笔者认为,可以大致概括为下:

第一种,肯定说。该说坚定认为,信托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托人,为以信托法起草人周小明等为代表学者主张,其经典的解读与论证就是对将财产权委托给的解构:委托+给,其中给根据汉语文义解释,当然蕴含着财产权利转移之意。第二种,否定说。该说坚定认为,这是我国信托法与其他国家相比最大的创举与特色,为南京大学张淳教授等学者主张。其最有力的论据自于我国《信托法》将立法草案中权利转移给改为权利委托给。第三种,区分说,或者折中说,他们认为,有的信托财产权利权属需要移转,有的则不需要,为楼建波等学者主张。例如从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类型证明,在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需要转移信贷资产权属的,而在REITS实践中往往不转移作为信托财产之物业权属。故,楼建波等学者认为,这种两分的、任意性的规定或许更具有优势。也正如江平教授所言:《信托法》最终通过时,这种模糊写法,没准儿会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

1.2对中国《信托法》上信托公示制度的反思

3.2.1立法规定的实证解读:模糊不清

中国《信托法》第10条第1款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第2款规定,未依照欠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登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本条规定,被学者公认为我国的信托登记条款或者信托公示条款。但是,正如诸多学者所批评,本条规定太过于笼统概括、似有似无的立法方式无疑给司法实践与经济交易带来了诸多障碍与不确定性。

第一,本条规定信托的登记,但是对于需要登记的财产范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此处所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是指这些财产之设立、处分还是其他呢?是指物权变动登记生效要件还是对抗要件还是全部的财产范围呢?这些问题都不清楚。

第二,将登记作为特定财产信托设立的生效要件。首先,如果未经登记,此处信托不生效,那么,信托合同是否生效,还是一概的也不生效呢?其次,登记义务的主体规定不明确。近而,对于负有登记义务之主体违反登记义务而最终造成信托未能设立的,应该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还是缔约过失责任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信托财产相关文章
  •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表现是什么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我国《信托法》第15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如果信托中为惟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的话,信托终止,信托财产的归属排除我国《信托法》54条的规定,不是归属于信托文件指定的人或受益人及其继承人,而是信托财产作为遗产或清算财产由委托人的继承人继承。2、不得作为受托人的继承财产。我国《信托法》第16条明确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
    2023-04-17
    400人看过
  • 财产信托与资金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一、财产信托与资金信托的区别是什么?财产权信托就是以特定财产或财产权作为信托财产所设立的信托关系。根据信托业务八大分类对的内涵,财产权信托的信托财产主要是财产权,是指非资金形态的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帮助管理,帮助运营甚至处分,以实现保值增值。这类信托财产的涵义非常广泛,可以是住宅、土地等不动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字画艺术品等。作为信托本源业务之一的财产权信托是一种非资金形态的信托,即信托公司提供受托管理服务,依据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以实现财产保值增值和信托目的。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除资金信托外,信托财产可以分为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对财产权仅通过举例列举而非穷举的方式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因而从法规角度来看,财产权信托在财产权类型上囊括的范围较为多样。资金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
    2023-04-13
    399人看过
  • 财产权信托分类有什么以及财产权信托的特性
    一、财产权信托分类有什么财产权信托分类如下:1.动产信托:是指公司接受动产的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委托,将动产出售于特定的或者非特定的购买人,或在出售前出租于购买人而设立的信托。动产信托主要品种有交通工具信托(如火车、飞机、轮船等)和机械设备信托。2.不动产信托:是指公司接受拥有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开展的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不动产的管理、开发、投资、转让、销售为主要内容的信托业务。不动产信托主要品种有房地产信托、土地使用权信托和其他不动产信托。3.知识产权信托:是指公司接受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人的委托,将这些财产权加以管理和运用的信托业务。4.国有资产信托:是指在国有企业资产清产合资并量化的前提下,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公司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委托,代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而设立的信托。二、财产权信托的特性财产权信托的
    2023-04-24
    115人看过
  • 信托投资公司存在的问题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投资公司虽然在稳步发展,但也存在着不少弊端:(1)不良资产比重高首先是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追求高回报,管理又缺乏风险机制。其次是政府干预,一些投资项目往往缺乏可行性研究就投资,项目建成了,产品却没有市场,投资不能发挥效益,贷款收不回来。此外,国有企业的困境也影响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发生困难的更重要原因在于它缺乏正常的资金来源,
    2023-04-24
    61人看过
  • 信托财产的特点是什么?
    1、转让性。信托的成立,以信托财产由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为前提条件。因此,信托财产的首要特征是转让性,即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信托人独立支配的可以转让的财产。信托财产的转让性,首先要求信托财产在信托行为成立时必须客观存在。如果在要设立信托时,信托财产尚不存在或仅属于信托人希望或期待可取得的财产,则该信托无法设立。其次,要求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属于信托人所有。如果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虽然客观存在,但不属于信托人所有,则因信托人对该财产不享有处分权而无权将其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无由成立。第三,信托财产的转让性要求凡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都不能成为信托财产。2、物上替代性。物上替代性是指任何信托财产在信托终了前,不论其物质形态如何变换,均属于信托财产。例如,如在信托设立时信托财产为不动产,后因管理需要受托人将其出售,变成金钱形态的价款,再由受托人经营而买进有价证券。在这种情况下,信托财产虽然
    2023-04-16
    427人看过
  •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第五十四条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诠释】本条是关于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归属的规定。信托是一项财产管理制度,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受托人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信托有效成立后,信托财产便具有了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从委托人来讲,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从受托人来讲,虽然依信托文件的规定,其对信托财产具有管理或者处分的权利,但是信托财产不属于其自己的财产,信托财产必须与受托人固有的财产相区别。从受益人来讲,受益人是享有信托利益的人,这种受益虽然是由信托财产本身所产生的,但是受益人仅对信托利益享有所有权,对信托财产没有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权利。因此,在信托终止后就出现了具有独立性的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本条对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作了以下规定:首先,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
    2023-04-24
    413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更多>

    #信托财产
    相关咨询
    •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如何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⒈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 ⒉信托财产不应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如何区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 2022年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如何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7
      1、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 2、信托财产不应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 财产交付信托与遗嘱信托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把财产交付信托时,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ProbateTr st)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也叫死后信托.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与金钱,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分配,详订于遗嘱中,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运用及给付等,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等到遗嘱生效时,管理处分信托财
    • 信托最突出的特征是对信托财产的分割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7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信托最突出的特征是对信托财产的分割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