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货物运输中承担的责任形式有责任分担制、网状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根据民法典规定,责任分担制仅对自己完成的区段货物运输负责,网状责任制按海运法规或双方约定原则赔偿,统一责任制按一个统一的原则进行赔偿。如果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应保障货主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二条和第八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货物运输中承担的责任形式有三种:责任分担制、网状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责任分担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并不承担全程运输责任,仅对自己完成的区段货物运输负责,各区段的责任原则按该区段适用的法律予以确定。网状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尽管对全程运输负责,当无法确定货运事故发生区段时则按海运法规或双方约定原则加以赔偿。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赔偿时不考虑各区段运输方式的种类及其所适用的法律,而是对全程运输按一个统一的原则并一律按一个约定的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在多式联运中,如果货物在某一运输区段以生毁损、灭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将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货物运输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障货主权益。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货物运输中承担的责任形式有责任分担制、网状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责任分担制下,其仅对自己完成的区段货物运输负责;网状责任制下,尽管对全程运输负责,但无法确定货运事故发生区段时按海运法规或约定原则赔偿;统一责任制下,对全程运输按一个统一的原则并一律按约定的责任限额赔偿。在多式联运中,若货物毁损、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将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保障货主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三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一百三十六条 由几个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连续运输,接受旅客、行李或者货物的每一个承运人应当受本法规定的约束,并就其根据合同办理的运输区段作为运输合同的订约一方。
对前款规定的连续运输,除合同明文约定第一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外,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只能对发生事故或者延误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提起诉讼。
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旅客或者托运人有权对第一承运人提起诉讼,旅客或者收货人有权对最后承运人提起诉讼,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可以对发生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提起诉讼。上述承运人应当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时,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内或者与客票相结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外,行李票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二)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
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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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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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合同是指需要由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如先陆路后水路)才能将货物运到委托人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运输合同。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具有如下特点:(1)多式联运合同是双方合同,合同双方均负有义务和享有权利。(2)多式联运合同是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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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经营人有哪些分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4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另一种为无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前者在接受货物后,不但要负责海上运输,还须安排汽车、火车与飞机的运输,对此经营人往往再委托给其它相应的承运人来运输,对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装卸和包装储藏业务,也委托给有关行业办理。但是,这个经营人必须对货主负整个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后者在接受货物后,也是将运输委托给各种方式运输承运人进行,但他本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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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承运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多式联运中,实行统一责任制度,即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可另以合同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例如在一个海陆空的多式联运合同中,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海上运输区段的承运人、陆路运输区段的承运人、航空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分别对每一段的运输责任进行约定,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负全程的运输责任后,可以依据其与每一区段的运输承运人签订的合同,向其他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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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险和货运险的关系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由货主向货物保险公司投保的货物保险;二是由承运人(经营人)向互保协会投保的责任保险。在多式联运条件下,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人,当然应对该多式联运负责。不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于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赔偿责任,通常都是以货物赔偿(crgoidemity)责任保险(简称责任保险)向保险公司或保赔协会投保。当然,经营人的责任保险所承但的风险,取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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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具有什么特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29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该合同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协议订立。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具有如下特点: (1)多式联运合同是双方合同,合同双方均负有义务和享有权利。 (2)多式联运合同是有偿合同。 (3)多式联运合同是不要式的合同。尽管可用多式联运提单证明,但提单不是运输合同,没有具体体现形式。 (4)多式联运合同有约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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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多式联运合同及其主要特点?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什么是多式联运合同及其主要特点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多式联运合同除具有一般运送合同的特征外,还有以下特点: 1、多式联运合同承运一方为两人以上; 2、多式联运合同的各承运人以相互衔接的不同的运送手段承运; 3、托运人或旅客一次交费并使用同一运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