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2:10:20 163 人看过

1、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

3、债权人拥有代位权、免除债务权、债权转让权、撤销权。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4、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律上的区别是什么

1、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3、债务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4、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二、债务人的抗辩权是怎样的

1、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债?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何权利义务
    什么是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何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023-06-08
    255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有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债权人是否有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包括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包括:1.一般债权的代位;2.物上请求权的代位;3.损害
    2023-09-19
    89人看过
  • 保险人的义务和权力
    《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有:1、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2、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3、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4、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5、代位赔偿请求权。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为:1、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2、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3、及时签单的义务。4、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的保密义务。其中承担保险赔偿(给付)的义务是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具体体现。一、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当保险人审核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后,并在投保单上签单表示同意承保时,即保险合同成立。但是,保险合同的成立不一定标志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有效条件:1.主体合意所谓主体合意,主要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要合意,任何一方对他方的限制和强迫命令,都会使合
    2023-06-20
    205人看过
  • 债权转让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的义务有包括哪些
    一、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二、债务人向新债权人
    2023-02-27
    322人看过
  • 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哪些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4、或有支出。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4、或有收益。相关知识:债务重组的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
    2023-05-08
    209人看过
  • 债务人有什么义务和权利
    一、债务人有什么义务和权利债务人有的义务是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但是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对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债务人欠债不还可以起诉的时效是多久债务人欠债不还可以起诉的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2023-09-05
    62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债权人都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一、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二、集资诈骗概念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也是当前高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我们进行打击的重点。三、构成要件分析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一)犯罪主体是一
    2023-03-30
    183人看过
  • 哪些是债务人和债权人?
    在债务关系中,一般会有两个主体,分别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一、担保方式有哪几种《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2023-06-21
    411人看过
  • 债权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债务人的表现形式
    债务人的含义是,对债权人负有一定义务的人。债务人的义务可以来自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民事法律行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依法或者依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以及承担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有哪些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组织);而债务人就是已经借钱负债而有义务归还借钱人的人(组织);2、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如果你是债权人:那就是别人欠了你东西,你可以请求别人偿还,相对于债务人而言,你享有的是权利。如果你是债务人,那就是你欠了别人东西,别人可以向你请求偿还,相对于债权人而言,你负担的是义务;3、撤销权享有不同: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而债务人无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
    2023-07-25
    432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债务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一、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债务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一、债权人的权利主要有:1、债权人代位权;2、免除债务权;3、债权转让权;4、撤销权。二、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三、债务人的权利有:(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四、借款人的义务有:(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3)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
    2024-01-19
    87人看过
  • 股东在公司债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股东的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7-01
    161人看过
  • 继承人都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继承人的权利有享有继承遗产、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的义务是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一、父母欠债儿子要赔偿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继承人要怎么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方法是: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
    2023-06-28
    84人看过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是什么?
    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冲突优先保护债权人利益11月13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法院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981件,占全部涉银行案件的95.3%。近三年此类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既反映出银行积极主张实现债权,防范金融风险,又反映出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还贷能力变差,出现更多违约情形。省高
    2023-08-06
    499人看过
  •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法律定义和解释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破产宣告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效力(一)债务人成为破产人依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前,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人。一般来说,破产案件的受理就意味着债务人私法上和公法上的资格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而破产宣告使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限制。对破产人有如下的限制:破产人负有说明义务。为便于法
    2023-07-04
    21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哪些债权债务包括权利和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下面为大家解答权利和义务包含债权债务吗:债并不只是对金钱的一种权利,之所以有这种观点是中国人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其实债包括很多种类。如侵权之债、违约之债等。通说好象是认为债的标的是债务人。但也有学者认为是一种给付行为。简单的说,债并不只是金钱的关系,是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要求其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合同中债权人有哪些义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1、按照合同提供担保。债务人应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这种义务通常发生在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2、如实申报义务。在订立贷款合同时,债务人应当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如实申报义务也经常发生在贷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3、容忍义务。债权人按照约定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时,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定期向债权人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如果该义务是基于协议产生的,
    • 关于诉讼权利义务和权力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1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回避。 2、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3、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执行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
    • 居间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1
      中介权: 一、报酬请求权; 2、不促成合同成立是中介费用请求权。 中介义务: 1、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二、忠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体服务,客户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事项。 中介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赔
    • 债务人的义务和权利分别是指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债务人的义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但是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对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