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18 03:24:25 130 人看过

一、劳务关系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受《劳动同法》等规范和调整;而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规范和调整。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论是订立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所订立的合同为劳务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二、证明劳务关系的材料

证明劳务关系的材料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劳务关系解除需要赔偿吗

《劳动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劳动关系合同中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一、非劳动关系合同中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1、劳动关系,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有效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条和第17条的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可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依法通过订立、履行、变更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2、劳动合同,根据
    2023-04-29
    393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终止关系
    今年4月,小陈在丰台区一家灯具城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与单位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小陈每天工作4小时,工作时间为8个月,试用期为1个月。工作两个半月后,由于家里发生变故,小陈急需用钱,要求灯具城支付这2周的工资。但灯具城以未到月末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小陈无奈之下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灯具城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小陈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来到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给了小陈以下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灯具城与小陈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个月为无效条款,小陈可以主张该试用期工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正常工资。该法同时还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用工关系。因此,小陈要求辞职时,灯具城无权拒绝。
    2023-06-09
    71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可否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可以。全日制劳动者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甚至是多重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可以在A企业、B企业甚至C企业同时做几份小时工。一、双重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双重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下列情况当中: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二、小时工自离扣工资吗小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自离
    2023-04-04
    499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属于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一、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的工资形式采用的是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的计时工资制.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3-04-10
    252人看过
  • 劳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又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的内容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二、劳务关系劳和动关系的区别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
    2023-04-12
    120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一、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如何确定?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确认方式是: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可以随时单方通知终止且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二、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2024-01-15
    339人看过
  • 关系,劳务关系以及雇佣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一、劳务关系以及雇佣关系的区别和联系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二、劳
    2023-02-21
    476人看过
  • 关于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与雇用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用关系中,雇用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之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可见,雇用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判断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
    2023-06-08
    200人看过
  • 工地上是否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只要是你遵守了工地的规章制度的,那么就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法律不予干预。2、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进行规范和调整。3、纠纷解决途径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因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一、民工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别有哪些民工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别如下;(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
    2023-04-02
    43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关于劳动与劳务的区分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二、关系的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特殊身份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当事人关系的性质不同,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事法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
    2023-07-08
    391人看过
  • 个人雇工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个人雇工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雇佣关系。其主要区别就在于两者雇主的主体不同,前者为非用人单位(含一般个人),后者为用人单位。从逻辑上讲,二者是矛盾关系中的两个不相容概念,二者的外延相加刚好穷尽了雇佣关系的全部外延。一、退休返聘工资是多少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
    2023-06-22
    387人看过
  • 2023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赔偿区别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赔偿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其实并无区别,都是员工提供劳动,单位发放工资。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工伤),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就有特殊的意义。1、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该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查阅大量案例发现,绝大多数民法院认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首先审查被侵害主体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只有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才能依法进行实体审查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被侵害主体也就不能获取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从而防止社会保险基金的不当支付。聘请退休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退休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2、劳务关系下发生工伤,企业要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该标准重
    2023-02-12
    175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不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建立劳动关系后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
    2023-04-02
    20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工是不是也属于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钟点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做钟点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兼职受法律保护吗兼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保护。兼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
    2023-03-25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就业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在餐饮业、大型超市、社区服务业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那么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哪些?相对于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有以下特点: (1)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的,也可以口头订立 (2)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24小时 (3)按时计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4)单位只需为劳动者缴纳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5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工作时间长度不同。二者是完全不同范畴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属于全日制用工的特殊形式,而不是非全日制的。因此,法律是以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来规制劳务派遣的。
    • 劳务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不是劳务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想要清楚劳务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不是劳务合同的问题,首先要清楚以下几点: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
    • 非全日制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保护。 3、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