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哪个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49:23 440 人看过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请问医疗事故找谁好?

在医院做手术出现医疗事故,找医院负责,维权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保存证据。

2、找专业人员分析整个治疗过程,重点确认治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

3、分析医疗过错是否造成患者损害,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4、根据过错及损害情况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

5、数额较小的医疗纠纷直接找医院协商解决,案情复杂赔偿数额大的案件可以到当地医调委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医疗纠纷发生地所属当地法院直接起诉、

二、医疗纠纷诉讼是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是指因医疗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具体是指患者方委托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相应的医疗救治措施,因医疗结构的医疗过错、违约而对患者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双方就相关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患者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过错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有,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只有构成了犯罪才能有相关的定罪量刑和刑罚处罚,销毁、隐匿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罪。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此情节成立的犯罪是医疗责任事故罪。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成立的罪名符合该情形的有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和第290条第1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刑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成立的客体是或者许可
    2023-03-22
    98人看过
  • 医疗机构怎么进行医疗过错责任举证
    一、医疗机构怎么进行医疗过错责任举证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应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严格审查有元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此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指当医疗机构成为被告时,医疗机构要向法院出示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发生医疗过错的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对此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并对患者的损失给予赔偿。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医疗纠纷中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
    2023-04-17
    231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1、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无须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情况进行证明,就可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什么内容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2、过错责任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
    2023-08-09
    262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表现形式及承担责任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错误医疗行为,致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后果。医疗过错的表现多种多样,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表现有:1、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所谓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具备意思表示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诊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知情同意权从医疗机构的角度看,是医务人员的义务,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履行说明、告知和解释
    2023-02-13
    446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或过错的情况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赔偿责任将由医疗机构承担。告知形式不再限定于书面告知,医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只要取得患方的明确同意,既符合法律规定。之前临床的知情同意书都是打印好的,患者家属秩序签字即可,这种告知方式流于形式,容易引发医疗纠纷。民法典要求“明确同意”指不仅要求签字同意,还要求对治疗内容的了解,实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典中对于病历管理新增“遗失、违法”扩大过错责任的使用范围,这也要求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加强管理。民法典要求“及时”是对现实中存在的医疗机构拖延提供病例所做的限制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医疗纠纷。一、什么是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医疗事故侵权责任包括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以及医疗产品责任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
    2023-03-14
    432人看过
  • 医生过错导致事故,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责任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患者在进行治疗当中受到损害,医生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
    2023-02-14
    118人看过
  •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的具体实践
    医疗举证责任转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本证对要件事实予以证明后;相对方基于使该项证明发生动摇的必要性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责任,以及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否认经本证证明的待证事实而提供反证后;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为了使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待证事实已经形成的心证不发生动摇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责任。医疗过错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
    2023-07-22
    438人看过
  • 医疗过错属于哪个部门的责任
    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一、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1.医院直接调解。找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纠纷办公室调解;2.第三方调解,即医调委调解。找各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院均有医调委的联系电话,免费提供调解服务;3.医疗事故鉴定。到医院属地的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4.法律诉讼。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为其转接法律援助热线12348。二、做医疗事故鉴定在什么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
    2023-02-17
    490人看过
  • 对医院发生医疗过错的举证承担主体是谁?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一、请问医疗事故找谁好?在医院做手术出现医疗事故,找医院负责,维权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保存证据。2、找专业人员分析整个治疗过程,重点确认治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3、分析医疗过错是否造成患者损害,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4、根据过错及损害情况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5、数额较小的医疗纠纷直接找医院协商解决,案情复杂赔偿数额大的案件可以到当地医调委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医疗纠纷发生地所属当地法院直接起诉、二、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哪些医疗损害赔偿原则有:1、过错原则。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等应当赔偿患者损失。三、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怎样分配医疗损害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
    2023-03-25
    260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
    2023-06-23
    332人看过
  • 医疗过错也应担责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用出院后,遭受身体和精神双重痛苦的胡-女士开始向上杭某医院索赔。医院方面以手术程序符合规定、手术成功,不存在医疗过错,胡-女士不遵“绝对卧床不活动”的医嘱造成钢板断裂,再次手术,不能赔偿。胡-女士多次与医院交涉协商,均无结果。一怒之下的胡-女士将上杭某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13069.98元。庭审的焦点在医院的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医院为了证明其主张,在审理过程中,申请龙岩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龙岩市医学会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过程中后期技术处理有缺陷。胡-女士对此不服,认为鉴定书不符合事实,医院方提供的材料有瑕疵。但是,胡-女士也无法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推翻鉴定结论。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胡-女士手术后复查X线片时,出现骨折端连续性骨痂生长缓慢、一年后钢板断裂、骨折端成角和骨不连等并发症表现
    2023-04-21
    147人看过
  • 白内障手术医疗过错谁来承担责任
    必须是做出白内障手术的医疗机构。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于不是医疗机构,仍为非法行医。由于医疗机构大多是大型的专业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法人,其经济实力所有保障,因此将此界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也有利于使患者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从学理上说,医疗机构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医务人员只不过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而已,而非直接的责任承担者。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有别,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虽然在外观上医疗机构表现为医院、疗养院等,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主体,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医疗机构并不是直接实施医疗行为的行为人,真正实施了医疗行为的乃是医务人员,例如,医院的主刀医师等。具体来说,医务人员包括
    2023-02-12
    44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吗,医疗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
    一、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吗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2023-04-18
    298人看过
  • 担保人的过错由哪个举证
    担保人的过错由主张过错方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是怎样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谁主张谁举证;2、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4、劳动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单位举证;5、是否发放工资及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举证;等等。二、工程合伙纠纷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
    2023-02-24
    8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同等责任医疗过错中应承担哪些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医疗过错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中,所谓过错一般为过失和故意的混称,属于法律概念中的一个不严格的称谓。就医疗过错而言,一般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导致了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或者导致了治疗时间的延长等情形,该医疗行为没有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未鉴定为医疗事故但医疗行为确实存在过失与不足的,统称为“医疗过错”。就民事责任而言,如果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人
    • 医疗过错罪举证责任有哪些举证义务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3
      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需要鉴定的事项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四十条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谁来承担医疗问题的举证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9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者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的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
    •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何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的方法是: 1、实行过错归责的办法的,由主张他人有过错的人举证; 2、实行过错推定的归责办法的,由医疗机构对自己无过失、以及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无联系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