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行特别国债答记者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53:20 261 人看过

——特别国债发行是中性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特别国债发行是中性措施

记者:请您谈谈此次拟发行的特别国债的基本情况,这对市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负责人:这次特别国债的发行规模为15500亿元。发行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市场化发行的方式。考虑到货币政策操作和缓解市场流动性的需要,拟发行的国债为可流通记账式国债,期限结构确定为10年期以上,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鉴于这次发行的特别国债规模较大,财政部在设计发行方案时,将会周密考虑,精心设计,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这次特别国债发行本身对宏观经济政策来说应该是中性措施,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后,将增加人民银行持有的国债,增加对货币政策操作的支持,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一个有效的工具。人民银行通过逐步卖出特别国债调节货币供应量,缓解流动性偏多的问题,并充分发挥国债作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结合点的功能。

同时,特别国债将更好地满足国债市场的投资需要。随着银行存贷差增加,保险与社保基金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对国债的投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规模较大,人民银行卖出特别国债时,金融机构等国债投资方可以购买,能较好地满足各方投资需要。

特别国债并不意味增加赤字

记者:特别国债与普通国债有什么区别?发行特别国债是否会增加财政赤字?

负责人:财政部购买外汇发行的特别国债,在本质上不同于普通国债。财政部为购买外汇发行的国债不是对预算赤字的融资,而是有等值的外汇资产相对应,而且这部分资产属于金融资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同时,与普通国债筹集的资金使用不同,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的外汇资金以提高收益为主要目标。

这里要强调的是,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并不意味着增加财政赤字。我国财政预算包括一般预算、基金预算等。财政赤字是指一般预算中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而财政部发行的特别国债纳入基金预算,基金预算的编制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存在差额。因此,财政部这次发行的特别国债并不会增加财政赤字。

购买外汇作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资本金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实施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负责人:近年来,在国际经济失衡的背景下,我国国际收支呈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外汇资金大量流入,出现了流动性偏多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通货膨胀压力。为缓解流动性偏多问题,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发行特别国债购买部分外汇储备的具体做法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最终确定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部分外汇储备的议案。此次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这项议案,标志着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储备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作为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首先,可以抑制货币流动性,缓解人民银行对冲压力;其次,可以促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使宏观调控更加有效;第三,可以降低外汇储备规模,提高外汇经营收益;第四,有利于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

来源:中国证券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汇投资相关文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负责人就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统一征收房产税问题答记者问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为便于大家理解内外资企业、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的相关政策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为什么要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统一征收房产税?答:《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是1951年原政务院颁布实施的,1986年国务院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后,对内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仅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由此,在对房产征税上形成了内外两套税制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适应不同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一直实行着一些单独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的税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
    2023-06-07
    426人看过
  •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条例》修订的背景是什么?答:国务院于1987年发布的现行条例实施20年来,对保护耕地、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条例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保护耕地的作用日益弱化。为此,财政部、税务总局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法制办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2006年8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提出要提高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加强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党的十七大也提出要严格保护耕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有关方面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对《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同意后,以国务院令形式公布施行。问:《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条例》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提高了税额
    2023-06-07
    482人看过
  •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答当前财政热点的一些问题
    今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与之相关的话题受到关注。11月14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答了当前财政热点问题。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答当前财政热点问题今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与之相关的话题受到关注。11月14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答了当前财政热点问题。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宏观税负是指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是衡量政府收入规模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程度。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根据国际通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我国政府财政收入,除公共财政收入之外,还应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计算,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6.4%,2009年为25.3%,而
    2023-05-04
    286人看过
  •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就商标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4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于5月1日与商标法同步实施。近日,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初步审定的部分可分割为另一件申请条例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为另一件申请,商标局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予以公告。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商标申请分割制度,是为了与商标法配套。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即所谓“一表多类”申请。“同时,这可以使商标申请中没有被驳回的部分先行得到注册,而不必等待被驳回部分的复审结果,方便申请人及时获得商标注册。”规定不计入商标案件审查、审理期限的情形商标法新增了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审理相关商标案件的期限。为了既
    2023-06-11
    286人看过
  •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就逮捕工作专项检查答记者问
    从今年8月至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对2005年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查逮捕的案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开展逮捕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重点是什么?有哪些重要意义?如何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日前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问: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重点是什么?答:这次专项检查的案件范围是2005年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查逮捕的案件。其中,检察机关有五项检查重点:(1)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的情况和问题;(2)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未批捕的案件情况和问题;(3)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批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以及经复议、复核改变原不批捕决定的案件情况和问题;(4)对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工作实施监督的情况和问题;(5)有关统计数据与公安机关不一致的问题。公安机关也有五项检查重点:(1)提请批准逮捕而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的案件情况和问题;(
    2023-06-11
    437人看过
  •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出台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问: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出于什么考虑?答:当前,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供求矛盾特别是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较为突出。受各种因素影响,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发展缓慢,规模偏小,服务数量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比重较低(10%左右)。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就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要求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多元化办医。为贯彻落实国发[2013]40号文件精神,我委会同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06-13
    382人看过
  •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就成品油降价答记者问
    (一)问:此次调价是基于何种考虑?与当前我们国家采取的刺激经济的计划是否有联系?另外,我们注意到,近期受到地区冲突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已经出现较大幅度反弹,如果按照原油价格的变动,我们应该是上调才对?答:这次下调成品油价格,是由于2008年12月19日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进一步回落,按照完善后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做出的决定。成品油价格下调,客观上会减轻用油企业和消费者负担,对促进汽车工业发展也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当前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取向。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它是以一定时期内国际上几种原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的。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一段时期相关油种综合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
    2023-06-09
    412人看过
  •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答记者问
    问:国家为什么要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答:本世纪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以年均15%的速度快速增长,国产资源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进口数量逐年增加,进口天然气销售价格严重倒挂。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天然气资源,保障市场供应,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步伐。为理顺天然气价格,2013年6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到位。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随着去年价格调整方案的出台和落实,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但是,我国天然气市场供求形势依然偏紧,2013年进口天然气530亿立方米左右,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30%。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大气污染防治
    2023-05-05
    348人看过
  • 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编办负责人就《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对此,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编办负责人26日就通知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新设行政许可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问:通知在严格行政许可设定标准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答:明确行政许可设定标准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前提。通知强调,今后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知对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设定的规定作了细化,提出了16项设定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在保障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严格控制新设有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方面,提出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投资活动,除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对产品实施行政许可的,除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外,不得对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设定行政许可等。二是在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投
    2023-04-24
    173人看过
  • 国务院就《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答: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财政部门收到支付申请后依法支付;并规定,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1995年1月公布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赔偿费用先由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再由财政部门拨付给赔偿义务机关,与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一致。为此,需要对《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做全面修改,制定《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问:哪些费用属于国家赔偿费用?答:条例规定,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
    2023-06-04
    57人看过
  •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就新计生条例答记者问
    3月25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就《条例》相关适用问题,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问: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特别是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近两年来,我省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怎么样?答: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全省累计少出生人口220余万,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特别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末,全省总人口预计达588.35万人,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10年控制在9%以内,人口发展从高出生、高增长转为持续、稳定、适度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近两年来,全省累计受理单独二孩生育申请775例、审核批准771例,其中已出生215人,申请例数和生育人数远
    2023-04-25
    386人看过
  • 负责人就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答记者问
    11月9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部长令,公布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机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请介绍一下《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负责人:公务员录用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考试是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公务员录用考试规模不断扩大,全国每年约考试录用10万余名公务员,有近500万人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扩大到社会各类人员,随着报考人员身份的日益复杂,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日趋频繁,考试的环境日趋复杂,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有组织作弊行为日趋增多。2006年至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发现了1605例违纪违规行为。其中,2009年中央机关招考即发现了935例。为严厉打击考试作弊,有必要出台政策法规对这些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制
    2023-06-06
    375人看过
  • 两高有关负责人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案件大幅攀升不法犯罪分子顶风作案问:两高在司法解释中为何要对食品安全犯罪作出如此严厉的惩治规定?答: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在这个司法解释里,我们重点在“从严”上下足了功夫。所以司法解释通篇都体现了严惩的态度。必须看到,也必须承认,食品安全形势确实非常严峻,不可等闲视之。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数量大幅攀升。近三年来,法院审结这类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2012年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同比增长分别为179.83%、224.62%;生效判决人数同比增长分别为159.88%、257.48%。二是重大、恶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犯罪分子顶风作案,例如相继出现的瘦肉精、毒奶粉、毒豆芽、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系列案件。男性保健食品中添加“伟哥”也可定罪问:食品非法添
    2023-06-12
    255人看过
  •  外交部就政审问题进行解答
    本文介绍了外交部招考专业要求及报名条件。要求报名者具有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外语水平较好,能独立开展工作或熟练使用英语处理对外事务,身心健康良好,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的思想准备。专业要求以语言学为主,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等语种,还有些职位要求新闻、会计、经济或外交工作相关文科等专业。1.在政治方面,应确保具有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的身份。2、外语水平较好。报考地区业务司职位的,应能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报考行政司、财务司职位的,应能熟练使用英语处理对外行政事务。具体要求见录用计划表。3、身心条件良好。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四)服从组织安排。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能服从组织安排随时驻外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外交部招考专业要求以语言学为主,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等语种,
    2023-10-24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投资风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汇投资是指企业以外币资产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联营投资或接受其他单位以外币资产作为资本金联营投资。因此企业投资包括两个方面,即投入和投出。 外汇投资的方式有即期外汇交易、套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套利交易、掉期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外汇互换交易、... 更多>

    #外汇投资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发现有人行贿该如何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应当责令受理,必要时,也仅是可以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 国家赔偿,财政部门应该负责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30
      财政部门将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财政部门赔偿申请。最后,财政部门将支付赔偿金。
    • 行政复议案件答记者问哪些问题审理案件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1
      1、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案件。 2、纳税争议案件。 3、审计争议案件。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5、经营者集中案件。您
    • 负责行政复议的部门是那些机关部门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5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
    • 有关行政复议答复期限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般情况下,17天应当会有回复。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