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1、概念
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
第69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试用期规定
第70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
第71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
第72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6、社会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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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及兼职规定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7一、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职工。 二、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如下: 非全日制用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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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即为兼职的吗?依据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6对于每一个使用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来说,都应按其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确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缴费比例与全日制员工相同。所有非全日制员工供职的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对于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而不能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相应的补偿,使其至少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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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兼职人员管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1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兼职人员管理是这样的:兼职的非全日制员工和全日制员工一样由单位缴纳社保。 无论是全日制员工,还是非全日制员工,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与有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就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员工与全日制员工的不同仅在于,全日制员工只有一个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员工则有许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每一个使用非全日制员工的用人单位来说,都应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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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算非全日制用工么区别都有什么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8要说兼职算非全日制用工么的规定,不知道你所说的兼职与我理解的兼职是否一致。非全日制用工依然是劳动关系,只是以小时计薪,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日,累计不超过24小时/周。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双方均可随时终止用工,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也不需要按照全日制用工办理社保,但具体规定要看各地方法规,我所在地区规定本地户口的非全日制用工按照自谋职业人员参保。我理解的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