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生病能否享受医疗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9:35:03 432 人看过

职工非因工伤生病的,可以享受医疗待遇,但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申请结算。

一、社保外地就医怎么报销

社保外地就医报销的方式如下:

1、异地看病人员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当事人可以刷医保卡就医,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可以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一)、医保报销的范围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诊留观床位费。

(二)、医保报销条件如下: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3、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总之,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医保报销的范围一般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如何就医?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抱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
    2023-06-10
    226人看过
  • 非法用工致伤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民创业、农民外出务工的浪潮空前高涨,由此推动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引发了职工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工伤、工资等各类劳动争议纠纷频发,民工受伤维权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非法用工致伤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民工受伤维权难的一个重要表现在于:受传统法学理论的桎梏,一些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认为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在合法用工主体与劳动者之间,导致大量的非法用工主体与雇用的劳动者之间纠纷被作为雇佣合同予以处理。而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悬殊,大量的民工因非法用工受伤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在非法用工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进行界定,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必须弄清非法用工的内涵。《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2023-05-03
    96人看过
  • 享受湖南工伤医疗待遇注意什么
    1、必须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这种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社保机构。2、只有使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服务和药品目录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标准,才能由基金支付。超范围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的费用只能自行承担。3、工伤人员住院治疗期间,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需交通、伙食费用也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这些费用不能混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费用中。4、工伤人员在治疗工伤期间,发生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5、工伤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只要符合工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标准等文件的
    2023-02-28
    311人看过
  • 农村合作医疗生育待遇:能否享受报销政策?
    新农合生孩子报销流程:1、如果是在本地住院到医院新农合窗口备案,出院后凭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准生证明、社保卡、母亲的身份证到本院新农合窗口报销;2、如果在异地住院,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须办异地住院转诊手续,执转出医院的转诊证明或所住院县外医院的住院证明、合作医疗证、母亲的身份证、准生证明到新农合部门转诊处办理转诊手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医保卡生孩子可以报销吗生孩子时住院的费用,可以报医保,直接用医保卡实时结算。生孩子的费用包括正常生育分娩住院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社保卡直接网络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医保住院费报销比例。1、城镇职工:1级医院是90%,2
    2023-07-17
    200人看过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否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今天,在开发区工作的李女士打来电话反映说,她是一名企业职工,前不久因工受伤了,在医疗期间,单位没有给她支付相应的医药费和工资。李女士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她想咨询一下像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享受相应待遇。针对李女士的问题,记者立即连线市劳动保障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首先应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承担。对于在工伤期间,工资是否应该照常支付,工作人员解释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3-06-10
    175人看过
  • 在“黑工厂”打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网友:我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纸箱厂当搬运工。不久前,我在搬运纸箱时跌倒,左腿骨折住进医院,老板预付了1000元医疗费后就不管我了,而且还扣了我住院期间的工资。我要求老板为我申报工伤,老板却说他的厂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职员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该怎么办?律师答疑:《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于这里所指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限于经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因此,在“黑工厂”做工受伤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这并不是说“黑工厂”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第1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
    2023-06-08
    191人看过
  • 工伤医疗期是多久?工伤致残享受哪些待遇
    一、工伤医疗期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大概有这样几种情形:(1)无明确期限
    2023-02-23
    269人看过
  • 工伤待遇:等级未评定能否享受?
    工伤没有评上等级,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具体如下:1、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停工治疗期间,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负责护理。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2023-07-11
    463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待遇要怎样的条件
    一、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待遇要怎样的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
    2023-04-28
    227人看过
  • 青岛欠费单位女工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吗?
    [导读]:青岛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待遇包括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胎的,为42日;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日;妊娠4个月以下引产的为30日,等等。青岛从实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后,不少市民给本报拨打电话咨询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王帆。生育医疗费由谁支付记者: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时需持哪些材料?王帆: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妊娠诊断、检查、分娩、流、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持本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青岛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持结婚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刷卡确认生育保险待遇资格。其中,计划内二胎生育的应同时持《生育证》。记者: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如何支付?王帆:女职工计划内生
    2023-06-07
    233人看过
  • 职工非因公受伤的医疗期和待遇
    职工非因公受伤,有多长时间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非因公受伤待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
    2023-06-05
    402人看过
  • 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3、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一、职工享受医疗期待遇的条件医疗期待遇,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虽说这一待遇的规定很美,但为了防止滥用情况的出现,法律上也对此进行约束,患病应当是较重疾病,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方能享受这一待遇。像是一般的伤风感冒,头痛脑热,那可就不在此
    2023-02-19
    145人看过
  • 广州规定工伤退休可享受医疗待遇
    工伤预防做得好缴费率最高可下浮30%根据《若干规定》,广州市内所有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为职工(含雇工)购买工伤保险。具体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分为一、二、三类)的工伤风险程度,分别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的比例缴费(注:个人无须缴纳)。在此基础上,再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奖励率制度。2008年旧版规定未明确如何浮动和奖励,此次新版《若干规定》明确:根据用人单位收支率(用人单位支出工伤保险金/缴纳工伤保险费)划分档次,最高可在基准缴费率基础上下浮30%或上浮35%。原基准费率为0.5%的用人单位(即一类行业),不实行缴费率浮动。一年内又发现新伤可申请补充认定《若干规定》要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应当通知所在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并在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
    2023-04-22
    213人看过
  • 医保卡被冻结,还能否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劳动者辞职后,医保卡被冻结,是本人没有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形,在中断时间3个月以内的,补缴医疗保险费,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中断满3个月的,补缴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下列办法报销:1、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2、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3、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牙科可以用医保卡吗,如何报销医保卡是可以报销看牙医的费用的,但是牙科方面的费用报销有严格的规定,只有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才能用医保报销,比如补牙、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但是医疗美容的项目就不能用医保卡报销了,比如矫正牙齿、牙齿美白等产生的费用。如果是去医院看牙科,只需要拿着这家医院的就诊卡还有病历(病历不是一定
    2023-07-04
    14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病假停工留薪期可否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
    • 工伤职工医疗待遇怎样享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3
      根据《》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
    • 工伤保险待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9
      工伤保险待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就业保障待遇及遗属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它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费由单位单独缴纳,职工不缴纳。
    • 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发生非工伤导致疾病的,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发生非工伤导致疾病的,按照医疗保险待遇处理。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