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是否具有专属管辖权
不属于专属管辖权。如果合同规定了经济仲裁,则应适用劳动仲裁程序。案件受理双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其管辖范围内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上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P)名字,投诉信中应说明雇主和工人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地址:
(2)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应当自收到上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驳回上诉的决定。如果决定不被接受,则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天内发出拒绝通知并送达投诉人;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被告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将上诉书副本送交被告人。被告人应当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如果被告未能提交答辩书,将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一方劳动者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接受的,应当以通知或者通知的形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书面委托书。调查和收集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证据的,或者因双方当事人在申诉、答辩中存在疑问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职权向有关单位和内幕人士了解情况,收集证据。需要调查或鉴定的问题,应当提交法务部门调查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者鉴定。
三、仲裁和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由仲裁庭或者仲裁员先行主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受理申诉人的上诉和被告人的辩护,仲裁庭进行庭审调查,主持辩论,征求双方最终意见,然后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不愿接受调解的,仲裁庭应当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60日内完成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经批准可延期30天。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15日内结束。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期,可以延期15天
-
货物运输合同是否有专属管辖
448人看过
-
运输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457人看过
-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是不是专属管辖
335人看过
-
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239人看过
-
运输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435人看过
-
装修合同是否专属管辖
129人看过
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并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则可以继续进行裁决程序。 仲裁调解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 更多>
-
买卖合同是否具有专属管辖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可以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属于。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内容: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
-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31、运输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01、运输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备专属管辖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3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土地租赁经营合同是否专属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