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02:59 257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海南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种类较多,主要有承包土地种植热带经济作物、水产养殖、林木种植等纠纷。上述纠纷的承包方绝大多数均不是通过以户为单元的家庭联产责任制方式承包集体的责任田而直接引发的纠纷,一般承包方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也有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纠纷的土地不是家庭联产责任田等基本农田,而是另行承包的集体四荒土地即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土地。该类纠纷其实就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指的其它方式的承包。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总体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情况:

1、承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的订立是否经过民主议定情况不明,此类诉讼的提起通常在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负责人变动后,后任负责人往往称前任负责人在发包时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擅自发包,以此引发合同效力之争而诉至法院。

2、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四荒等农村土地的承包合同,大多数合同签订时间过长,发包面积过大,动辄20年、30年或40年甚至50年的也有,动辄几百亩或上千亩甚至几千亩的案件诉至法院的也时有发生。如有些80年代签订的合同,由于当时集体的人口较少,集体的荒山、荒坡等土地较多,发包方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不考虑长远的发展情况,发包的随意性较大,造成少数承包人长期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随着集体人口的增加而土地并未增加甚至减少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求承包土地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与承包人发生纠纷,在合同未届满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已发包的土地而诉至法院。

3、合同规定的承包金不科学。许多合同承包金往往以低廉的价格不管合同长短一包到底,村干部签订合同缺乏经验,而且当时地方政府也未制定相关土地承包价格的指导价。如有些几十年长的合同,每亩承包金仅3元,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格尤其是一些适宜种植热带水果的坡地价格已大幅升值,想以较高价格承包此类土地的个人或公司也比较多,由于受利益驱动,无论村民个人或村干部都有意想收回土地另行高价发包,由此引发纠纷。

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承包的土地,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三十年不变。但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大农业,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引来项目,通过对村干部施加压力,在未充分考虑村民利益的情况下,不顾村民是否同意,即强行将农户已承包耕种的土地收回,长时间、大面积租给企业经营,搞所谓的大农业。有些甚至打着政府征地的旗号,实际是某些公司搞圈地之实,而地方政府也借此增加收入。一些公司在进场时遭到农民的阻挠,但这些公司认为政府都同意了,也就不与承包户充分协商,强行进场将作物推掉,把原有的现场毁掉,并种上其它作物,造成既定事实,而对原有的承包农户即不合理安置也不合理补偿或补偿低廉,从而引发纠纷。

5、一些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采取不正当、不公平的手段越权发包,承包金自收自支,而集体组织内的多数村民既不能平等参与承包,又未获得承包人缴纳承包金的收益,直接侵害了集体与村民的利益而引发纠纷。

6、还有一些情况是当时发包时,土地贫瘠又是荒山荒坡,本村集体成员无人或无能力开发承包,待有能力的承包方承包这些土地并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进行开发,随着农作物长势喜人,经济效益可观后,村民或已更换的村干部开始眼红,往往以承包过程中一些手续上的瑕疵或承包金缴纳上的迟延等各种理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承包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年限问题?
    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土地制度、粮食安全、城乡一体化等热点议题届时均有望给出新说法。这当中,土地制度变革尤受瞩目。农地是否可以入市,农民如何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第三次土地改革万众期待。[此前一直被认为是“破冰”的林权改革(被称作“第三次土改”)有望在全国全面推开。所谓“第三次土改”是相对于建国初的土改和后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言的。这意味着全国25亿亩集体山林将回到农民手中。下一步农地改革,大的原则不会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将长期稳定不变。今后的改革也是在这个大框架下,鼓励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实现方式做出调整。由此,土地可以转包、转租或者股份合作,这几种方式之前的文件精神中都已提到,现在关键是农地的“抵押”和“继承”尚未突破。第一,农村土地承包期有望从30年延长到70年
    2023-05-03
    468人看过
  • 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出现纠纷,应怎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
    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订立的承包合同出现纠纷,如何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师解答:我国大部分地区在1998年前后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处理该问题可以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处理此类纠纷应当把握的原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所开展的二轮土地承包,符合当时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符合当时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按照二轮土地承包方案履行了民主管理程序,并签订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如果该合同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
    2023-05-31
    31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成因、难点及解决对策
    一、形成原因(一)土地价值变化。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去年实行了取消农业税、种粮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土地开始增值,以前农村土地发包、流转中不规范、不完备的行为也随之逐渐显现出来,一些原本弃耕以及因故未分得土地和被强行收回土地的农民开始觉醒,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因而纷纷收回土地,新形势的变迁,使土地效益增值,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的根本原因。(二)新旧班子矛盾。在农村有些地方由于存在宗族势力和派系斗争、老班子下台后,一些新任班子便单方终止上届班子签订的发包和租赁协议,由此而引发各种纠纷。而老班子在签订发包和租赁土地合同时,由于当时租金较低,而且期限较长,如今时过境迁,现在土地增值,支持新任班子的广大群众便强烈要求收回土地。迫于村民压力,新任村委会也往往不得不采取单方终止合同的方式,以满足村民们的愿望。(三)漠视妇女合法权益。在农村土
    2023-06-09
    166人看过
  • 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原因的具体分析以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原因的具体分析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原因的具体分析主要有:1.因外部承包而引发纠纷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有些地方的土地在升值,农民又开始愿意种植土地,此时就出现了农民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承包土地不满的情况,一些地方的集体经济组织迫于压力只得要求与承包人解除合同。2.因承包方违约而引发纠纷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要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要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因发包方违约而引发纠纷4.因征地补偿费问题而引发纠纷因承包土地被征用,承包方不接受补偿方案而引发纠纷。农业承包合同履行期限一般较长,承包人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一般要进行一定的先期投入。5.因合同解除后对承包方的补偿问题而引发纠纷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主要有:1.处理的紧迫性。2.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尖锐性。3.纠纷的复杂
    2023-06-21
    2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应该找什么部门
    农村土地纠纷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请求政府或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进行处理;以及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迁入兄弟的宅基地房产证遗失怎么办兄弟二人确权一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2023-06-28
    3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措施
    首先,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承包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要是为了这点事情将嘴脸撕的难看,那就是没必要的,最好就是争取和平解决纠纷。其次,如果实在协商不下来的,你们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要是这个调解也不成,就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决绝纠纷。再次,如果还是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最后,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还是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在他人所有物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权利,因此这里获得的土地权利是不完整的,属于一种限制物权,承包户对土地只具有生产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而不享有处分经营财产的权利。农村的耕地现在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由集体发包给农民经营使用。国家的承包理念是生产责任制长期稳定不变,一般现在是一个承包期三十年。农村的林地和草地也可以由农
    2023-03-30
    17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表现形式和主要类型
    1、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1)税改前,农民种田要交统筹款、提留款,农民的收效甚微,一些农民外出打工有了稳定的收入后,将原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税费等也就由新的承包人承担。可税改后,不仅税费大大减轻,而且种地农民还可拿到良种田和水稻田两种补贴,种地带来的显著利润让原承包户纷纷要求退还土地,受让人由于在土地上的投入和自己的经营计划不能实现等原因,不愿退还,或转包后看到转承包人的收益丰厚,以转包金过低或转包期限过长要求悔约,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2)进入小城镇打工或落户的农民,见种地无益,有的将承包地抛荒,村组将其收回后重新发包,收益用于交纳统筹和提留款。()2、历史与现状的冲突引起的纠纷。(1)过去因兴办学校、乡镇企业、林场、农场而使用村组土地,这些学校或经济组织不复存在后,土地由有关部门经营,村组要求收回原被占用的土地,而这些土地因所有权与使用权不一产生纠纷;(2)土地所
    2023-04-16
    4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满,附着物处理问题
    根据土地合同的规定,当合同期满时,土地上的附着物应归原所有权人。然而,如果当事人自行增添了附着物,根据土地合同的相关约定,他们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如果土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土地合同的规定,当合同期满时,土地上的附着物应归原所有权人。然而,如果当事人自行增添了附着物,根据土地合同的相关约定,他们可以对此进行处理。如果土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 地 附 着 物 权 属 纠 纷 处 理 方 法土地附着物权属纠纷处理方法分析土地附着物权属纠纷是指土地附着物权属关系发生争议,当事人就权利义务产生争议,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附着物权属纠纷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及时、公平、合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处理方
    2023-09-04
    129人看过
  • 果农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反成被告
    果树被砍毁果农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反成被告1990年,西乡县城关镇葛石村八组村民袁*德承包了该村八组10亩多土地,先后投资50余万元。经过19年的辛勤耕耘,果园里的桃树已长到茶缸粗细。年可产鲜果2万余公斤,收入7万多元。去年4月,葛石村八组突然要求收回这片土地,因为第一轮10年合同期满后袁*德又向组里续交了10年承包费,至2010年到期,因此袁*德拒绝了该要求。去年5月8日,葛石村八组组长葛*德带着多名村民,闯进袁*德的果园,将千余棵树砍毁。去年6月1日,本报对砍树事件进行了报道,随后西乡县公安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正式立案侦查。去年7月8日,汉中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袁*德被砍的1564棵油桃、枇杷、李子树树龄均为10年,果树价值44.42万元,果子价值13.66万元,共计损失58万余元。随后,警方对该案侦结完毕,制作了起诉意见书,向西乡县检察院移送了案卷材料。原以为很快就能讨回公道,但让
    2023-06-15
    8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限问题在农村
    土地承包期限是为三十年。我国法律规定,草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到五十年左右,如果是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左右。如果是特别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如果是租赁期限的,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属于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一般是多久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
    2023-07-07
    450人看过
  • 审理违约金纠纷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原告中铁二十局集团陕西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与被告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局五公司)下设的西安至柞水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于2004年10月10日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物资公司向项目部供应1800吨钢材。合同签订后,物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截止2005年8月20日最后一次供货,共向项目部供应了价值6426666.68元的钢材。后项目部对物资公司发来的询证函盖章确认:截止2005年10月25日项目部欠物资公司货款3406666.68元。此后项目部先后三次共支付200万元货款给物资公司,尚欠1406666.68元项目部拒绝支付。物资公司与项目部所签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如乙方(项目部)不能按时付款,甲方(物资公司)有权停止供货,并从最后一次提货之日起,欠款部分每逾期一天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物资公司认为项目部的欠款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照合同
    2023-06-10
    4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下土地继承的现实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具体而言,农村的承包土地承包的不是所有权,而是相对应的使用权承包,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并不属于继承,只能通过继承承包的方式来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农村承包土地在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02
    227人看过
  • 父母遗产: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遗产的范围。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9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继承。双女户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需要看具体情况。1、《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2、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3、《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4、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
    2023-07-18
    196人看过
  • 当前土地承包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国家关于扶持粮食生产、调减农业税收、促进农民增收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在农业经济效益前景看好的形势下,农民承包土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返乡承包土地,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问题开始突出,由此引发了不少土地承包纠纷。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值得重视和解决。一、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特点与前些年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相比,虽然案件总量没有明显增加,但却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1、机动地纠纷增多。机动地是发包方在发包土地时,预留的不作为承包地的少量土地,主要用于解决承包期内的人地矛盾、人口变化、户口迁移等需要调整土地的情形。机动地的存在,既是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同时又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而适时调整。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有的村组把机动地作为增加集体收入的工具,有的以发包土地的
    2023-04-24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应注意哪些问题土地纠纷处理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农村土地确权,在任何时候有土地纠纷,都不可以确权,必须双方加上官方彻底解决后才可确定。
    • 农村土地合同纠纷问题,村支书能承包土地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村支书符合承包条件,经过合法手续,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可以承包土地的。
    •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属于农村土地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9
      土地合同纠纷就怎样引起的?一般来说土地纠纷是由下面两种原因引起的: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
    • 为避免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
      关于你提出的农村土地租地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是:土地权属一定要清晰! 找地之前,一定要对土地权属了解清楚,是否土地所涉及的村民对流转没有异议,而且要确定为非纠纷地块,以免有后顾之忧! 土地所处环境适合产业发展! 现在有的人想搞有机农业,那么你找地之前,要看好地块周边环境,确定无污染源,同时,对土壤进行检测,确保无重金属等污染!而且找地前,通过对土壤检测也可以确定种植产业的发展方向。 除此以外,水源也
    • 村镇农耕土地分配纠纷产生的原因?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在我国村镇农耕土地分配纠纷产生的原因如下,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年,没有积极的纳入正规管理;土地开发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所有权;层层转包渔利现象大量发生引发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原则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以明显的低价格发包。该种情况下村民本来就有意见,一旦出现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就容易引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