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0:12:11 250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

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关系相应的各种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无需给予这些特殊“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自愿给以这些“劳动者”相关待遇,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能就要履行自己的承诺或者约定义务了。

一、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从是否接受单位管理、是否按照单位指令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综合判定。

重要提示:

1)“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但却不是唯一标准。

2)即便签订的是“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劳务协议“,只要协议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并不因写的是”雇佣合同“或”劳务合同“而否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主体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七条【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5日 1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退休返聘协议是否符合劳务关系的定义?
    本文介绍了建立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标准。同时,提到了劳动劳动合同终止和退休返聘协议属于劳务关系。首先,与雇主或公司建立或形成雇佣关系的劳动者需满足法定就业年龄以及国家就业规定,并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建立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如果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系劳务关系。其次,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再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就终止,退休返聘协议属于劳务关系。素材中的题目:《关于网络平台非法外挂行为的法律分析》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
    2023-11-22
    101人看过
  • 退休返聘是什么意思?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因此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按照侵权行为处理,不适用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不需要进行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3-07-21
    455人看过
  • 退休回聘劳动关系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一、退休回聘常见的三种情况1、劳动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2、员工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3、劳动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意外的单位工作。三、退休回聘人员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023-06-28
    370人看过
  • 离退休人员返聘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关系相应的各种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无需给予这些特殊“劳动者”。如果用
    2023-04-26
    495人看过
  • 退休后返聘的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退休后返聘的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关系相应的各种法定的待遇
    2023-04-29
    33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在退休返聘时的审查依据是什么?
    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返聘已退休的员工,此时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
    2023-07-07
    215人看过
  • 在校生兼职、保姆、退休后返聘不是劳动关系
    近日,昆明市人社局转发了昆明市中院一则有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一些误区的长微博,公布了三种似是而非的劳动关系,以提醒劳动者注意。案例1在校生兼职小李是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在读),读书期间一直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但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均未被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采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亦未获得支持。法官释法:在校学生在外兼职,双方不属劳动关系。本案中,小李虽年满16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小李在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语文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案例2家政服务员徐阿姨经私人介绍到王家担任家政服务员。双方口头约定,徐阿姨需工作6个
    2023-06-10
    191人看过
  • 退休员工返聘是否领取退休金
    可以。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不能上社保。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的社保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而养老保险方面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此项政策也是因地制宜,如上海。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依据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有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
    2023-05-05
    229人看过
  • 关于退休返聘员工是否为在岗员工的探讨
    不包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按比例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是指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各种用工期限的残疾人,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因此,用人单位聘用、留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包括留用本单位或聘用外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统计在“在职职工”范围内。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
    2023-07-09
    73人看过
  • 退休返聘协议的劳务关系问题分析
    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新版退休返聘协议书范文<p>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      </p><p>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p><p> </p><p>根据《中华
    2023-07-06
    116人看过
  • 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法
    可以返聘。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一、退休案件误工费怎么赔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原则按第一种意见处理,不能主张误工费。主要理由是: 1、误工费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的损失,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因此,也是属于具体损失。实际生活中,退休人员退休后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从而取得退休
    2023-02-20
    219人看过
  •  返聘工会是否有退休福利?
    该段内容讲述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有关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保留会籍的规定。虽然退休人员保留了工会会员资格,但他们实际已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因此,虽然他们一直在履行会员的义务,但并不一定能够享受会员应有的权益。在职工在职期间,他们已经加入了工会,并一直履行着会员的义务。退休后,他们仍然可以保留工会会员资格。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八条:“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退休人员保留会籍实际只是保留了会员这个称号,实际已不能享受在职会员的福利待遇。 退 休 返 聘 工 会 , 福 利 缩 水 严 重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而工会是劳动者自愿组织的社会团体,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将工会作为谋取利益的工具。
    2023-09-09
    280人看过
  • 退休返聘的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一、退休返聘的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现在的人身体越来越好,很多人退休后还有足够的精力,或者单位非常重视退休人员的才干,有意愿将退休人员进行返聘,退休返聘是指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留在原单位或是到其他单位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与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意思就是,退休之后再工作的人就不能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只能签订聘用合同,也就是劳务合同,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变为劳务合同关系。劳务合同中也要对聘用双方的工作内容、时间、报酬、劳动保障等相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约束,而劳务合同则受民法的约束;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会受到民事、行政甚至刑法的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只会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三、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用人单位不用为退休返聘人员购
    2023-04-18
    91人看过
  • 退休职工返聘为什么不享受劳动仲裁呢
    退休后当事人不再是劳动者,因返聘产生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争议,所以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023-04-02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劳动者通过退休返聘时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劳动关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当员工的工作年限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则员工与公司就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不用上班而享有社会保险的待遇。但i是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一些专门人才,通过退休返聘再聘请员工回到工作岗位后,那么员工和公司之间是否还是可以形成正常的劳动关系呢下面为您讲解关于再次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一、退休返聘时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1)相关条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
    • 再次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 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是怎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9
      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 退休返聘不具备劳务关系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3
      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建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 退休返聘协议与劳务关系是同一种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1
      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或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动关系。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建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