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4:31:58 174 人看过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一、限购政策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限购合同无效,买方存在缔约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有以下这些:1、一方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2、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的合同信息的情形;3、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

三、过失责任是否法定

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法律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先合同义务相关文章
  • 后合同义务法律规定规定了哪些义务
    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履行通知、保密等义务。后合同义务不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而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而产生的义务。因此,后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一种强行性义务。一、合作协议到期还有效吗?合作协议到期就无效了。合同失效了,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合同双方没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签了合同不能退款怎么办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退,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就得跟着合同里面的条款履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三、终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20
    479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表现形式
    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的表现形式如下:1、主体也是特定的;2、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3、产生时间是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4、内容则是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分别有什么含义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
    2023-07-29
    155人看过
  • 分析合同义务中的先履行义务与附随义务特征
    这样区别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1、与合同的主要义务相比,合同的附随义务是合同标的、价款等主要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不同。先合同义务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直到合同成立。附随义务是伴随合同产生、履行和消灭的全过程;3、先合同义务只是支付附随义务的一部分,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如何解释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先合同义务特征通过定义可知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
    2023-07-07
    184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依据是怎样的?
    先合同义务的依据是《民法典》有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包括协助义务、通知义务、保密义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一、购房合同中交付房屋是债权吗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卖方交付房屋的,房屋对购房者来说是债权,而对于卖方来说是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
    2023-06-28
    390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民法典中包含哪些义务
    一、先合同义务民法典中包含哪些义务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包括协助义务、通知义务、保密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是因为没有履行签合同义务导致存在的过失责任。(一)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
    2023-04-12
    266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存在的时间界限
    先合同义务产生于何时,又终止于何时,无疑对于当事人以什么样的根据提出请求至关重要。合同成立后,在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基于合同的约束关系,自然互负因合同而产生的一系列义务,包括主义务、从义务、附随义务等。至于说前述合同成立后各种违反义务的具体形态及其法律后果以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等,应让诸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加以解决。一、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有什么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有:1、缔约过失行为人必须有主观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违反义务,因为法律无法容忍的行为意志状态,包括故意和过错。这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素;2、必须违反先合同义务。反契约义务的行为包括行为和不作为。先合同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产生的法定附随义务,主要是通知、合作、关怀、忠诚等义务;3、存在缔约方信任利益的损害事实。信任利益被称为消极利益或消极合同利益,是指当事人因信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而遭
    2023-03-13
    460人看过
  • 违反先合同义务会如何
    该民事责任又叫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缔约相对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容易造成两种后果:一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而且使相对人因此而受到损害,这主要是指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情况;二是因缔约人的过失导致合同虽然成立了,但属无效合同或应被撤销的合同,从而使相对人受到损害。无论是哪种后果,都要在缔约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四要件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023-02-07
    197人看过
  • 通过定义可知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
    一、通过定义可知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一)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二)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缔约双方维持特殊的信赖关系,互守诺言,讲究信用,共同促成合同缔结成功。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三)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四)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相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所生的合同义务而言,先合同义务并不决定合同类型,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而且随缔约关系的不断发展,依据诚信原则逐渐形成不同内容的协力、告知、保护、保密等义务
    2023-04-14
    214人看过
  • 先履行合同义务与后履行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不一样,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举两个列子: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及时出卖标的物,间接蒙受损失。又如出卖人为使买受人更充分详实了解标的物,可能要介绍一些有关标的物的数据资料、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这时如果买受人不遵守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就可能会使出卖人权益受损。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
    2023-04-19
    496人看过
  • 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
    国际商务谈判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签订贸易合同的必经阶段。谈判决定着商业利益的大小,决定企业的生存发展,因此一向受到谈判双方的高度重视,常常派出精兵强将。然而很多情况下,谈判双方重视的是谈判的结果是否达到自己的目的,强调自己利益的满足,往往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很多人以为只有签署了正式合同后才能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前所交换的任何文件不是合同便不具有约束力,也就不会导致责任和义务。这种想法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有的情况下,合同与非合同之间的界限很模糊。商事交易经常在没有明确的要约、反要约或承诺的情况下即被完成。有时,交易双方可能就主要问题达成协议,然而这个协议可能仅仅是原则性的。一些重要的问题尚未解决,该协议也就不完整。那么,合同与先合同协议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先合同协议会生效有约束力?在现代商务交易中,一份合同通常是几轮谈判的结果,在谈判过程中,双方经常会把已经达成的
    2023-06-14
    68人看过
  • 什么是《民法典》中的先合同义务
    一、什么是《民法典》中的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赔偿责任。“先合同义务”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及目前的实际操作,二手房买卖中的“先合同义务”主要有以下五项内容:(一)瑕疵告知义务。即二手房的提供者,不管是上家还是中介公司,应当将房屋的瑕疵状况告知购房人,不得隐瞒。如该房屋是否设定抵押,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等,都应当如实告诉下家。否则,因为该瑕疵而造成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要向下家赔偿损失。(二)重要事项的通知义务。对于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要事项,一方应当如实通知对方。如下家要告诉上家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大致状况等。在二手房买卖磋商过程中,有些人并不是房屋产权人,而是背着家里人把房屋拿来挂牌上市,结果造成不能签约或合同无效,使下家因此失去了与其他人订立合同的最佳时间机会。有的下家经济条
    2023-04-12
    366人看过
  • 技术开发合同规定义务
    委托人1、按照约定交付研究开发费用和报酬。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3、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由于委托方无故拒绝或迟延接受成果,造成该研究开发成果被合同外第三人以合法形式善意获取时,或者该成果丧失其应有的新颖性时,或该成果遭到意外毁损或灭失时,委托方应承担责任。研发人1、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是指导研究开发方实现委托开发合同的预期目的的指导性文件,是技术开发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理地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精打细算,并应注意及时向委托方通报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委托方监督。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方提交的成果,必须真实、正确、充分、完整,以保证委托方实际应用该成果。4、为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具体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各方当
    2023-06-18
    166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的存续期间是什么
    对先合同义务的存在期间以及与合同义务的分界点,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先合同义务何时产生,何时终止,其存续期间如何界定,将对当事人提出何种请求产生重要影响。先合同义务的始点。先合同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并非缔约双方一开始接触即产生,而是随着合同的成立、生效逐渐产生,并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一个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之前,缔约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信用关系,因此谈不上对该信用的违反。双方只有在要约生效的情况下,才可能基于彼此信赖而为缔结合同做必要的准备。此时,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都应当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先合同义务因此产生。一般认为,在要约生效前,即使双方形成合理的信赖关系,一方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也不属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先合同义务的终点。先合同义务产生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保护的是
    2023-04-26
    56人看过
  • 先合同和后合同义务概念是什么?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先合同义务存在于缔约过程,其起止时间分别为要约生效与合同生效.作为合同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之产生与存续依赖于缔约行为及当事人对合同生效之期待.先合同义务突出的特征在于义务的法定性与附随性.先合同义务法律制度的价值在于体现民法衡平、正义的理念与诚信精神.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
    2023-04-18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更多>

    #先合同义务
    相关咨询
    • 合同中的预先履行义务和先履行义务的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0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
    • 先合同义务与先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是如何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 先合同义务的赔偿责任,出卖人的定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先合同义务的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出卖人的合同法定义务1支付价款的义务,即按照约定的数额、在约定的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支付
    • 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如何理解,有没有法律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7
      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的理解: 1、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 2、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先合同义务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2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是: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