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如何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9 15:40:36 85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如何理解

尚未进行土地产权确认的地区,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所有。

土地确权是针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的确切认定与明确,简称为确权。

这一行为也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确立了特定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所归属的管辖关系及其其他相关权利的具体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补偿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使用权未确定如何理解”,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纠纷未解决如何办理确权手续
    一、土地纠纷未解决如何办理确权手续土地有纠纷不能确权,首先应当解决争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二、土地没有确权纠纷打官司需要多久一般需要三至六个月判决。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则会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三、土地没有确权纠纷打官司怎么办土地没有确权纠纷打官司的流程如下
    2023-10-22
    372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产权如何确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一、什么是出让土地出让土地意思是土地的所有权不变,所有者将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以合约的形势出让给另一方经营管理,合约期限届满,受让方应当将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归还所有权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
    2023-02-27
    58人看过
  • 房屋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能否确权
    一、房屋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能否确权不能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2、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023-06-17
    22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用途确权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证用途确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或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狭义的确权,就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3、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4、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一、土地确权需要的几个证书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应该办。房
    2023-06-25
    461人看过
  • 如何确定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1。交易双方应申请转让,交易双方应申请过户手续。同时提供出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线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承办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对该宗地的情况和情况进行详细审查。承揽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未通知承揽人抵押、查封、出租土地的,权属不明或者围绕土地发生纠纷的,承
    2023-05-08
    185人看过
  • 应该要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是怎么样的?1、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
    2023-04-02
    2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者以转让取得使用权如何确定使用年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要怎么走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
    2023-04-30
    105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金
    根据实施办法,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因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因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听证会上,各界代表特别关注这一规定的具体设置。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涂*田对此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源于他的企业家朋友最近遇到的一个问题:如果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同时收回。但《实施办法》中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并未提及对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涂*田认为,住房位置和占用土地之间有着天然的关系。为了降低补偿价格,征收部门可以要求被征收人选择的评估机构只评估现有房屋的建筑价值,而不评估其所在位置所包含的价值。”国有土地使用权由被征收人在建设过程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购买,或者与房屋使用权一并由买受人购买。行政机关收回未到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予补偿。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有合法条件对国有土地和农民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2023-05-31
    310人看过
  •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确权?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三部分。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累计确权登记发证约620万宗,发证率达94.7%,部分地区已全部完成。今年8月底,国土部发文表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进行抽查。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一、其他法律规定
    2023-04-06
    407人看过
  • 如何书写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想使用土地是需要向国家提出申请的,要写明目的、数量以及用途等相关信息,还要相关机构进行流程性的确认才可以使用,对于土地使用的申请应该如何递交呢?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些如何书写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一、如何书写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被申请人:××,××,××岁,×族,××人,农民,住××××。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申请确权的理由:××××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
    2023-04-17
    490人看过
  • 理解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的使用权归各种法人、团体以及自然人所有的,使用土地要交土地使用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由期限限制的,期满要进行续费方可继续使用。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第一,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二,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
    2023-07-06
    400人看过
  • 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70年后的处理方式为: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土地实际使用权人缴纳续期费用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5-16
    197人看过
  • 如何解释土地使用权含地下吗
    土地使用权一般含地下。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说明,土地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则需明确区分和标明土地地表使用权、地下使用权和地上使用权。地下室土地使用权可以享有吗地下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地下室一般不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室使用的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面积已分摊到全体业主。地下室作为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之一是建筑物的辅助设施,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在买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物应当依从主物(房屋)一并出售、转移。《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2023-07-26
    217人看过
  •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如何确定?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出让底价的,方可达成协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是什么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5)法律、法规
    2023-08-17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确权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如何办理土地登记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答:你要找出权属来源你是出让的土地就有土地出让合同,有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你是划拨的土地就有划拨决定书,至少有政府同意划拨的会议纪要如果什么都没有,那就要当地政府工作会议的时候上会讨论,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权属情况。在上会讨论的同时,需要在当地将登记情况进行公告至少7天,7天后无异议的,才能登记。
    • 如何确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6
      现在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3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2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债务人(抵押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转移土地的占有,而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变价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属于土地变更登记的范畴,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其含义有以下几点:一是抵押人或债务人(即第三人)为了获得贷款,以抵押人拥有的
    •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及“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打关系,赢得可能性应该是比较大,若没有什么突发性人为因素的话,你可以先就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你们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