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效力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8:11:12 266 人看过

一、债务承担的效力包括哪些

债务承担的效力包括以下几点:

1.对债权人而言,由受让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对受让人而言,受让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3.对债务人而言,脱离元原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承担的种类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三、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

债务承担的特点: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在连带债务中,有涉他效力的事项包括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构成还应包括其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存在必然使其效力发生。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一、共同还款责任与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
    2023-03-04
    393人看过
  • 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一、口头承担债务有效吗口头承诺第三人债务由自己支付的,是提供口头保证。法律上不认可其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需要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未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二、债务担保的种类有哪些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自愿履行或强制履行),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为了促
    2023-06-17
    257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包括哪些要点?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包括哪些长期诉讼时效包括哪些第一,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二年到二十年之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损害的时间算起。”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损害发生之日起六年。第二,最长诉讼时效:最高时效为20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88条规定:“人民法院自侵权之日起20年内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高诉讼时效期限自侵权权之日起计算。权利
    2023-07-04
    490人看过
  • 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也就是说支付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欠下的债务,包括生活必须的消费、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等等。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以上即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现实生活中还有更多复杂的情况,因此法律规定了
    2023-02-26
    233人看过
  • 股东承担企业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一、大股东违规减持如何处罚大股东违规减持由证监会处罚: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二、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实践中股东起诉公司一般是由于公司滥用权力,侵害股东的合法利益,股东在无奈的情况下才会起诉公司。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
    2023-03-08
    435人看过
  •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用共同偿还。一、老公套现赌博妻子要承担债务吗?妻子不需要对老公因套现赌博所负担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债务人无需偿还。二、一方信用卡欠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是其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的债务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那就属于个人债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023-04-10
    384人看过
  • 协议离婚债务承担效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协议离婚债务承担效力在咱们的法律体系中,当夫妻决定离婚时,他们有权利对两人共同背负的债务如何分摊做出明确约定。大家得明白,虽然夫妻俩在离婚协议书上关于债务分摊的约定对他们两个人来说是合法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用这个协议来对抗那些债主们。也就是说,这份协议并没有对外的法律约束力,债主们仍然有权把夫妻双方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欠款。不过呢,如果第三者知道了这个约定,那么他(她)就可以选择只向其中一方追讨债务,用那个人名下的财产来还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协议离婚怎样申请补偿若夫妻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双方在拟定这份涉及赔偿问题的离婚协议书时,务必详细阐述所述法定过错的具体情况及性质。明确告知对方,由于何种过错行为而导致需
    2024-07-28
    313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债务承担的相关效力主要包括:首先,第三方将被视为具有与原债务人相同的法律身份及权利;其次,其享有的抗辩权也会相应地转移给新的债务人;最后,对于附随于该负债的衍生责任和义务,亦应一并归属于新的债务承担者。在债务转让的情况下,新的债务人有权使用原债务人针对债权人类似的抗辩理由进行辩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4-08-04
    22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内容能否自行承担
    夫妻间共同负担的债务多源自于对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满足,和对于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等事项的实现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然而需注意的是,无论夫妻间如何自行协商并达成相关协议,却仍无法规避对不知情债权人人的效力,即该规定并不具备对抗效力。在此情况下,夫妇共同负债主要涵盖了下列几个层面:(一)婚前由单方借款购买之物已转化成为夫/妻共有的财物,为了购得此部分财物而形成的债务;(二)夫妻为维系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三)夫妻共同积极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时所产生的债务,亦或是一方独自进行生产,将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供另一方分享时所负担的债务;(四)夫妻中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在治疗疾病时所负担的债务,以及在义务医疗中的人员所需承担的债务;(五)因抚育子女成长、照料赡养两位负担深重的老人所产生的债务;(六)夫妻之间通过协议方式明确约定作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七)其他应被认定为属于夫妇共同负担的债务。
    2024-08-01
    422人看过
  • 担保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义务有哪些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两种。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时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而且,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2023-08-17
    245人看过
  • 合同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包括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其证明文件包括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报信函等。(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2、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1)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通知,双方完全脱离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受领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也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原来的债务。否则,在前者场合,成立;在后者场合,不发生清偿效
    2023-02-04
    343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公司债务的承担清偿责任包括哪些
    一、虚假出资。二、出资不到位。三、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清算组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股东股权转让后是否还承担公司债务?不需要,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
    2023-08-05
    184人看过
  • 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应包括哪些
    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债务人的配偶应当在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内承担债务,履行义务,此外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一、人死债务怎么办如果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人死债务由继承人偿还;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没有人继承的,用其遗产偿还。二、讨债过程中债务人死了怎么办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借款人的配偶追偿。如果死者留有遗产,从死者遗产中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三、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的情形有哪些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偿还。如果债务人的债务
    2023-06-20
    347人看过
  • 哪些是债务承担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是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让的协议,将全部债务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协议。法律规定有,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离婚债务有哪些离婚债务有:1、个人债务;2、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4-01-22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务承担的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
    • 共同承担债务主要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7
      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 夫妻间各自承担的债务包括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1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
    • 公民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4
      (1)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 2022年免责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之下,第三人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债务,并且要对债权人进行还款。 2、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债务已经转给了第三人,那么原来欠债的人所拥有的抗辩权也会随着债务的转移而转给第三人。 3、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第三人不仅仅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主要的债务,和原来的主要的债务相关的其他的从债务也是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