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者的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0:03:04 88 人看过

商标抢注者抢注商标的法律依据——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成为商标抢注的理论基础。

对于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我国采用的是注册原则。它是以申请注册作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属于谁。而在先使用不能作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即使商标使用者已经在商业上使用某一商标,如果没有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也不能获取商标专用权,其使用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申请原则只对最先申请商标注册者认定其享有商标专用权,这一制度的法律结果为商标抢注行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一、商标抢注的预防措施

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二、商标抢注的应对措施

对国内的商标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被抢注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企业应尽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实际情况,并尽早考虑在抢注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当然,依据国际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规定,异议应当是在该抢注商标取得公告以后才能正式提交。即使没能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这些企业也可在该商标被注册后,向注册机构或当地的法院申请救济(依据各国法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再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判定该商标注册是否有效。

目前世界上有两大商标授权原则,一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二是以中国大陆法系为代表的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在了解了一些抢注国法律的基础知识之后,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此外,这些企业还应该在成功阻止抢注商标注册以后,提交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企业应当尽早收集自己的商标在注册国的使用证据,以及自己的商标已经驰名的相关证据,和能够证明对方恶意抢注的有关证据,为进行司法救济进行准备。

在了解了抢注的动机以后,如果抢注者的目的是前面分析的第一种情形的话,在准备法定程序进行救济的同时,要积极和抢注者进行协商,通过和解的方式支付一定的费用后把商标要回来。西门子公司在德国抢注海信的商标最终就是以这种方式处理的。对于抢注者的动机在于制造贸易壁垒者,除了以上的两种方式以外应当考虑联合作战,就中国企业目前的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来说,还不适合单兵作战。在海信与西门子的案件中,政府和媒体在其中的力量自然不言而喻,商务部的斡旋,欧盟驻华机构的介入,当时那场声势浩大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上,商务部、工商局、商标局等部门代表的出席,以及在海信启动的强大舆论攻势下,唤起的中国消费者对海信的巨大同情和对西门子的反感,这些因数组合起来,最终让西门子公司放弃海信的商标,虽然这样的方式并不是对所有的企业都有效,但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在处理商标抢注中是有效的方法之一。福建的许多服装品牌在澳门被抢注后,福建的服装企业集合各方面的力量最终也要回了被抢注的商标,也是成功的例子之一。

就目前的抢注的情形看,以和解的方式来处理商标抢注的行为应当是最为经济的方式,因为一旦采取司法救济程序,可能成本会很高,而且也拖延了产品进入市场的时机,最终可能会出现要回了商标以后,市场也丢尽了的不利后果。但最最经济的方式应当是对商标进行注册。是不是在任何国家进行产品销售之前都要对相应的商标进行注册呢,这也不是绝对,在商标权的取得采取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可以考虑采取先销售后一注册,但这样的决定应当是在充分了解相应国的商标法后才可以采取的措施,稍有闪失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把商标在所有国家都进行注册肯定是没有必要的,也不现实的,但企业在国际化的道路上,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企业的商标战略也必须国际化,同时具有前瞻性。现在许多的跨国公司内部,一般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在商标保护方面,他们主要是在监视商标公告,如果发现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被公告,他们会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此提出异议;二是监视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出现假冒或者仿冒等侵权行为,他们会立即委托当地的调查公司取证,然后根据案情采取适当的法律行为。福建的九牧王等品牌在澳门被抢注就是在商标公告期内被发现的,经过及时提起异议后,最终要回了被抢注的商标。商标在企业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作用最大,企业在处理时就充分利用法律武器,预防和积极应对抢注商标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抢注相关文章
  • 申请注册商标评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
    2023-06-11
    412人看过
  • 商标抢注依法驳回的情况有哪些?
    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形势,商标局通过优化审查分文流程,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汇总。在审查环节,对认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表现突出:1、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2、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3、对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4、针对同一企业的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并参考在先异议、无效宣告案例予以驳回。一、当事人商标被抢注维权要提供哪些方面证据?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1、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
    2023-03-21
    76人看过
  • 购房者退房的法律依据
    一、购房者退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二、购房者退房可否退还定金购房者毁约退房的不可以退还定金;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可以退还定金;售房者毁约的可以退还双倍定金。三、退房需要什么条件(一)不能办理产权证书。房子的产权证对于大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有些人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却拿不到产权证,一般这种情况都是由于开发商
    2023-06-04
    55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只能是知识产权领域,如果商标代理公司去注册服装,食品等领域的商标,国家商标局是不会通过的。商标法规定个人注册的话必须有个体营业执照才可以申请。以上的规定虽然很大程度杜绝了抢注行为,但并没有完全的禁止抢注的发生。二、如何防范商标代理陷阱虚假宣传、误导客户是商标代理行业失范发展的典型表现。有些代理机构对外宣称是“国家指定商标代理机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某某工商局商标注册中心”,表示“商标百分之百可以注册成功”“在客户没付款、没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可以为客户先行占有商标”……这些宣传上的谎言很容易被消费者识破,而这将直接造成他们对代理机构的“信任恐慌”。弄虚作假、欺诈经营同样体现商标代理行业的失信状态。商标代理机构在进入市场前,除了要办理企业经营
    2023-04-29
    50人看过
  • 商标抢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商标抢注是的法律规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进而依据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进行异议、申请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则可推定申请人具有抢注恶意。一、注册商标版权需要多长时间商标注册版权最少需要十二个月。《商标法》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二、商标实质审查多久结束商标实质性审查应在收到商标注
    2023-04-03
    184人看过
  • 处理抢夺案件的法律依据
    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少量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私财物所有人或者持有人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抢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还须是情节较轻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情节较轻,是指:抢夺财物的数额较小;抢夺的不是银行、邮局、国家珍贵文物、军用物资、救灾、救济款物;抢夺的对象不是外宾等。治安抢夺的违法标准抢夺罪认定标准是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3-07-17
    57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抢注通常是指商标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明知已有在先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存在,或具有某种不良动机而注册申请商标的行为。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更多>

    #商标抢注
    相关咨询
    • 抢注商标的法律依据大概会是如何的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式。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申请注册是形成商标专用权的唯一法律事实,所以注册原则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商标注册申请。与注册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原则,它是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的归属,谁最先使用该商标,谁就
    • 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06
      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我们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商标注册必经程序是为期3个月的商标公告期,这也是发现商标抢注的关键时期,商标在公告期,此情况下有异议者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的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 无效宣告恶意抢注商标法律依据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8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
    • 怎么证明商标是被抢注的,依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3
      证明商标是被抢注的依据包括:看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证明对方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 注册商标续展注册有什么法律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7
      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如下: 1、准备申请书件; 2、提交申请书件; 3、缴纳续展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