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口头表决通过《保护商业秘密法案》修订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55:56 129 人看过

最近,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口头表决,支持通过2016年修订的《保护商业秘密法案》(DTSA)。到目前为止,司法委员会还未披露参议院何时会对DTSA的目前版本进行全院表决,也未宣布众议院会不会以及何时会考虑这个问题。众议院在去年7月底推出了众议院的DTSA版本,目前有107个议员支持。目前还不清楚众议院的DTSA版本是否会加入参议院版本的内容。以下是参议院修订版DTSA的一些要点:

限制禁令救济条款得到了加强,如果法院能够阻止一个人签订劳动合同,那就不能授予禁令救济。根据修订文本,只要有证据证明威胁盗用并且不仅仅限于此人知道的信息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为劳动合同限定条件。

诉讼时效从5年减为3年。

参议院新加了一个豁免条款,如果个人为了举报违法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向政府官员或者律师秘密披露商业秘密,则该个人免予承担披露商业秘密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而且,修订文本还规定雇主有义务在与雇员签订的任何规定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的使用的合同或协议中告知雇员新加的豁免条款。如果雇主向相关雇员提供了既定政策参照信息,则该雇主就算是遵守了告知义务。如果雇主未能遵守上述义务,雇员未获得任何告知,则雇主就不能在起诉雇员的案件中获得惩罚性赔偿或者律师费赔偿。有意思的是,雇员的定义非常宽泛,包括雇主的合同方以及咨询方。

修订文本进一步限定了参议院DTSA中出现的单方扣押令,禁止复制被扣押财产,要求单方令为扣押执法人员提供更加详细的指示,比如在哪扣押、进入封锁区域能否使用武力等。

新加了商业秘密盗窃执法一节,提高了违反《美国法典》第18编第1832条的罚金,从500万美元提高到500万或被窃商业秘密对被窃组织的价值的3倍(以较高者为准),包括恢复商业秘密的成本。还增加了一条,允许商业秘密所有人就保护其商业秘密必要性参加刑事庭审。修订文本还修改了《反诈骗头目与腐败组织法》(RICO),将违反《经济间谍法》的行为列入犯罪行为方式之一。

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从实际损害赔偿的3倍减为2倍。

接下来的事情

现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已经修订了DTSA并且以口头表决赞成通过,目前DTSA有待于在参议院全院表决,也可能之后送交众议院。在修订之前,DTSA已经得到了两院两党的支持,还有来自像杜邦、通用电子、微软等公司的广泛支持,这样的公司还有很多。

在参议院修订案成形之前,参议员奥林.哈奇(OrrinHatch)和克里斯.库恩斯(ChrisCoons)合写了一篇文章,强调允许联邦商业秘密盗用诉讼的重要性。他们提到了商业秘密所有人在保护自己权利上面临的困难,比如上诉至州法院或向联邦检察官告发,程序和管辖问题既复杂又费钱。而且,他们还提到,美国司法部用来起诉商业秘密案件的资源很少。没有足够的资源,商业秘密盗用就能跨越州界,甚至破坏其违法证据,损害美国的企业和个人。他们在文章中指出,根据参议院的DTSA版本,企业可以寻求法庭命令(前提是适当证明商业秘密所有权、盗用行为、此等命令发出不会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禁止对其商业秘密的进一步盗用,而不是为了反竞争目的控制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保护方法
    商业秘密保护
    一、商业秘密保护方法采取什么法律保护方法,企业的商业秘密才能不被泄露或被其他人恶意侵犯呢?企业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妥善管理的方式,尽可能的避免商业秘密外泄。在劳动人事管理层面,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可以运用:(一)约定保密条款。企业可以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就保守商业秘密的事项作出详细的约定。保密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是由企业和员工选择约定的条款,有保密要求的企业最好在合同中设计该条款。(二)签订保密合同。企业可以同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保密条款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内容更为具体,后者只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相对比较简略。前者可适用于容易接触或关键性岗位的员工,后者对全部员工都可适用。(三)制定保密制度。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企业可以通过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约束,形式可以是员工手册中的一章,也可以是专门的规章制度。
    2023-04-14
    253人看过
  • 企业如何与员工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一、商业秘密的含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商业秘密的范围。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哪些技术和信息属于商业秘密。避免笼统的将所有的信息或技术都约定为商业秘密,这样在实践中不易操作,发生争议时也不利于举证。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应当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二)保密主体。一般来讲在保密岗位、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是主要的保密主体。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
    2023-04-04
    123人看过
  •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商业秘密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在10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向会议作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胡康生在报告中说,3月8日至9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必要的。修正案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科学合理,内容可行,经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较好地吸收了代表阅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代表对修正案草案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经申请可不公开审理修正案草案第六十八条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商业秘密保护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2条、第10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0条之规定,在甲、乙双方已形成的劳动合同基础上,达成如下有关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的补充协议。1、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允许的工作范围内了解、掌握、使用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对该商业秘密己采取一定保护措施,甲方将此秘密同样授权使用的人员有:2、乙方在使用该商业秘密的同时有义务保守该秘密,不得将该秘密扩散到被授权人以外的其它人员,不得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之外使用该商业秘密。3、乙方利用在甲方的工作机会,履行本职工作而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如甲方将其界定为商业秘密,则乙方仍须遵守本协议之规定。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该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
    2023-04-22
    463人看过
  • 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内容
    1。确认商业秘密的主体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对其进行合法控制的人都是商业秘密的主体。这一主体可以是单个主体,也可以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构成的共同主体,有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即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大致如下:合同约定双方负有共同的保密义务;侵权的第三人;实施侵权的单位内部人员。如何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营者?目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出了规定。经营者的规定不能涵盖商业秘密的主体,即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不限于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主体仅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是远远不够的。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范围解释为:“人”是指自然人、公司、商业信托、房地产、信托基金、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政府、政府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他法人或商业实体。可见,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相当广泛。当我们谈到
    2023-05-02
    416人看过
  • 员工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
    一、员工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甲方(单位):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
    2023-06-05
    5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依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二、《劳动法》保护,第99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怎样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10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据此,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
    • 公司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1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5、保密期限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
    • 商业秘密签订保密协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9
      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 员工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协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5、保密期限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