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没有规定怀孕必须是婚后怀孕,所以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一、女职工三期之内能辞退吗?
女职工三期之内一般不能被辞退。但《劳动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单位可以解除“三期”妇女的劳动关系。
1、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因主观过错导致单位损失的。
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个主观过错是指工作中有严重的失职或故意的行为导致单位的损失,或该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婚先孕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主观过错,也没有导致单位遭受严重损失,所以,未婚先孕的妇女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2、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最长为半年)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入职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需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有规定:
员工通过欺骗手段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公司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怀孕就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职工,构成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年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孕妇请长期病假公司必须要批准吗
孕妇请长期病假公司不是必须要批准。公司是可以不批的,但前提是单位在对劳动者所请的病假事实和时间有不同意见时,要求劳动者重新提供另外的医院医嘱证明。
妇女怀孕后请假时间没有限制,不论请假多长时间,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
-
未婚先孕,我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181人看过
-
女职工未婚先孕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84人看过
-
离职需否先解除劳动合同?
407人看过
-
未婚先孕就违纪解除?
1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关系是否可解除?
324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合同可以否与劳动关系解除?
497人看过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
2022年未婚先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8员工未婚先孕,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虽然员工未婚先育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但并没有构成刑事责任,公司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不符合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
单位能否以女职工未婚先孕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先孕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无论女职工有没有结婚,或者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女职工怀孕的都能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
未婚先孕, 我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5未婚怀孕不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未婚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公司不能以未婚怀孕为理由辞职。未婚先育违法计划生育的,单位不能直接辞退,还应当将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写入规章制度,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单位是否可以以未婚先孕为由解除?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先孕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无论女职工有没有结婚,或者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女职工怀孕的都能适用。
-
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不得未婚先孕,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以未婚先孕辞退员工的做法是违法的。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虽然“未婚先孕”存在道德问题,但规章制度直接将“未婚先孕”本身作为“严重违纪”行为加以界定,不符合国家对于女职工给予特殊保障的立法本意,也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