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与医疗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1 07:23:59 45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种类繁多,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是医务工作者在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未能达到与当前医疗技术水平相匹配的诊疗义务,从而导致病患遭受损害;

其次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并未向患者详细解释病情以及相关医疗措施,由此对患者产生的伤害,则医疗机构需要对此进行赔偿责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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