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标的的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2:10:30 361 人看过

诉讼标的的作用是可以此为由,多人的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受害人诉至法院,以所有侵权人为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因为必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因此就要求共同诉讼人一同起诉或应诉。

一、第三人和共同被告的区别

共同被告因为共同诉讼的形式不同,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被告和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被告。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共同被告,是当事人被告方为两人以上。

二、离婚一套房屋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就需要起诉到法院分割。如果只是一方要房子的所有权,要先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的,出价高者得,或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首付比例、共同还贷比例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判决;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要申请拍卖房屋,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另外,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证据,因为法官在裁判时最主要的就是看双方的证据,没有证据的主张都很难被采纳。因此,如果对簿公堂,作为诉讼当事人一方,在诉讼中不仅要陈述具有说服力的理由,还要搜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为起诉或应诉做足充分准备,避免打没有把握的仗,也避免不必要损失的发生。

三、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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