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卖公司技术牟利68万被判侵犯商业秘密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24:43 94 人看过

男子周某利用工作便利,将公司技术参数和电路图告知另外一家公司,并因此获利68万元。2012年,周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拘。近日,法院认定周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8万。

保密协议约定员工不得泄密

据了解,2010年4月,周某受聘到武汉地大华睿地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睿公司),负责有关产品的研发、升级等工作。华睿公司经营范围为仪器设备、地质综合技术的咨询服务、测绘工程等,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勘测地形地貌的产品瞬变电磁仪具有行业先进水平,为国内一些能源公司实现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周某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周某不得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技术秘密。华睿公司为避免他人从公开渠道取得该产品后,以技术手段进行拆卸、分析,从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便在对外销售的瞬变电磁仪电路主板上磨蚀了电子元器件型号、参数等相关标识。

出卖公司技术一年后东窗事发

但周某在工作期间掌握了瞬变电磁仪发射驱动电路所用元器件、技术参数及发射驱动电路图。2011年初,周某将瞬变电磁仪技术参数等告知了飞翼公司的技术人员,并向该公司提供了含发射驱动电路的主板和办理防爆证所需要的发射驱动电路图。2011年3月至12月间,飞翼公司共向周某支付68万元。2012年,东窗事发的周某被警方抓获。

去年,检查机关向江岸法院提起公诉。去年底,江岸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调查后认定,周某违反保密协议及保密要求,向飞翼公司披露并允许飞翼公司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收受飞翼公司支付的现金68万元。近日法院认定周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8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带走专利资料被判侵犯商业秘密
    恩平市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多年前离职时,将公司高速自动化糊底纸袋机组专利技术资料带走,与广州一家公司合作生产该包装机械设备,造成某公司经营受损。警方2008年就立案侦办,历经6年反复,恩平市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某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决定对其处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总经理离职与老东家抢单刘某现年55岁,曾任恩平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技术开发部经理。某公司老板司徒某1998年曾收购一项口袋糊底机产品的非专利技术,其后成立广州市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生产。2003年,司徒某取得该技术全部所有权,2004年在恩平与人合伙成立恩平某公司,并任命原在广州公司工作的刘某为恩平某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刘某辞职。2006年,刘某与广州市花都区某机械设备厂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刘某提供相关技术,由该厂提供厂房、设备、工商营业执照等,合作生产高速
    2023-06-09
    267人看过
  • 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1.保密内容和范围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1.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1.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1.7甲方生产定额、工
    2023-06-09
    115人看过
  • 公司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公司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如下: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2、商业秘密记录管理制度;3、核心人员保密培训考核制度;4、内部人员监控制度;5、安全应急机制;6、其他。技术秘密的特点如下:1、秘密性;2、实用性。技术秘密具有实用性,可以为技术秘密的拥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不能成为技术秘密;3、价值性。技术秘密现在或将来的使用,可以给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优势。技术秘密可以是正在被权利人使用的,也可以是由权利人控制尚未使用的;4、保密性。技术秘密的合法控制者必须针对技术秘密本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技术秘密一旦公诸于世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重要的是单位或组织能否对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这是该技术秘密取得法律保护的前提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12
    495人看过
  • 男子网晒新药信息侵犯商业秘密
    一家新药开发公司研究员胡某,为炫耀自己的研发能力,在公司保密电脑硬盘上做手脚,获取了公司开发的一大批保密新药化合物信息并公布到互联网上。日前,经浦东检察院起诉,胡某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药信息被泄密至网上研究生学历的胡某,是一家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的研发人员。这家民营企业承接了多家国际医药行业巨头的研发订单。2012年5月,外国一家知名医药公司发现,有人在两家国际知名化工网站上陆续发布了一批新药化合物的结构式信息,总共89个。而这些新药化合物,均是该公司委托这家位于上海的新药开发公司斥巨资开发合成的主打产品,属于商业秘密。是谁偷走了价值不菲的商业秘密?目标最终锁定在了胡某身上。30岁出头的胡某,曾在这家新药开发公司担任合成研究员,2010年年底辞职,并自立门户成立了一家生物医药科技公司。面对外国客户和新药开发公司的指控,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而他之所
    2023-04-24
    62人看过
  • 带走核心技术侵犯商业秘密辞职博士获刑
    知识产权·10年系列报道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庭成立两年,仅受理4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成都市中院知识案件庭设立10多年,受理此类案件也不过20多起,其中还包括一些调解和撤诉的。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芬昨日说,商业秘密泄露现象非常普遍,令她困惑的是:为何相关的案件却少之又少?直到一次座谈会上,多家企业老总才吐露心声:之所以不愿起诉,是怕秘密再度泄露。对此,杨芬建议保护商业秘密要“量体裁衣”,切勿“一根筋”。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敏也建议企业老总们遇事多咨询法律专家,有针对性地保守商业秘密。博士跳槽盗走商业秘密获刑张翔(化名)是某名牌大学博士研究生,曾在成都一家名为“飞博创”的公司工作,1年后辞职离开。同时还带走了原公司的核心技术资料。一个偶然机会,张翔结识了生意人李群(化名)。李群出资200万注册了“光玉公司”,张翔以技术入股。公司成立后生产的产品不是别的,正是张翔原单位研发的GBIC模块。光玉
    2023-06-09
    189人看过
  • 公司经理侵犯商业秘密获刑
    一家技术公司的总经理许某伙同公司部门经理魏xx、李xx窃取公司技术资料另起炉灶揽取业务,非法获利97万余元。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xx和李xx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5万元。许某将另案处理。法国HEF公司是一家从事机械零部件表面高技术处理的公司,上海舍福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为该法国HEF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998年7月,舍福公司获法国HEF公司授权,使用金属表面热处理技术,并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2001年2月至5月,舍福公司总经理许某与市场部经理魏xx共谋成立从事金属表面热处理的上海xx有限公司。同年3月,许某以舍福公司的硫氮碳共渗盐浴炉的温度控制采用加热室和盐浴的双重控制温度技术要求浙江xx厂(舍福公司设备供应商)定制3台电炉,于同年6月交付欧本公司使用。许某作为欧本公司总经理,负责欧本
    2023-06-09
    41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处罚
    认定一、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四、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12
    308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有哪些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二、技术秘密特点1、秘密性(新颖性的最低要求)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技术秘密的核心只是由技术秘密的权利人或相关具有保密义务的人或组织才能知悉,其他组织或人员要想获得此技术秘密就只能花费相应劳动去探究(
    2023-06-05
    343人看过
  • 深圳某公司离职工程师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刑案
    1997年5月,王某某、刘某被某公司聘用,1999年,秦学军被某公司聘用。3人均曾任职硬件工程师,并参与了某公司光网络设备的研发工作。在职时,他们也分别与某公司签订了《员工聘用协议书》和《员工保密合同书》,承诺除履行某公司职务需要外,未经该公司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该公司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2001年8月至同年9月间,刘某、秦学军、王某某分别以个人求学或家庭原因为由,先后申请辞职,离开了某公司。3人辞职时,均与某公司签订了《离职员工承诺书》,承诺不带走从某公司获取的任何保密资料,未经某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该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擅自使用某公司商业秘密或利用某公司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自离职之日起1年内不在与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2001年7月,尚在某公司工作的王某某、刘某就与贝尔公司在深圳市、上海市等地进行商谈合作开发
    2023-04-25
    366人看过
  •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窃取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
    2023-06-26
    102人看过
  • 中干辞职后与原公司抢生意被判侵犯商业秘密罪
    四名高科技公司的中层领导先后辞职,然后共同创办一家加工厂,利用在原公司任职期间掌握的资源和技术,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原公司完全相同,并且价格低廉,客户都是原公司的老客户,导致原公司客户流失,造成利润损失达50余万元。昨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对这起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公开宣判,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均被判处缓刑,并分别被判处2万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事件回放中层领导辞职后与原公司竞争2005年至2007年期间,甘某、祝某、李某、曾某分别与成都高新区一家高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并分别担任该公司销售部常务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等中层领导职位,掌握着公司大量的核心商业秘密。不过,蹊跷的是,这四人在2009年底前先后离开了该公司。据高新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0年初,这四人经过事先共谋,利用曾经担任公司重要职务的便利,共同违反与该公司所签订的保密协议规定,使用各自掌握的客户
    2023-06-08
    126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要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意图,首先应该看其在刑法典中的序列,即《刑法》第二编分则之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很明显,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经济犯罪领域,其范围进一步缩小于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1]又或者知识产权(IntellectalProperty)“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基于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标志等而依法产生的民事权利。”[2]根据世界贸易组织1993年12月15日通过中国已经签订的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地理标记、工业设计、专利等七种分类。而要予以立法的明确规定,核心问题就是对商业秘密的范围界定。TRIPS协议第七节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未披露过的信息”(ndisclo
    2023-06-08
    343人看过
  • 侵犯专利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什么区别
    一、侵犯专利和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什么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怎么认定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
    2023-06-05
    336人看过
  • 新太科技前员工被判侵犯商业秘密一审获刑
    12月15日下午消息,胶着近4年的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员工被指侵犯商业秘密案取得阶段性成果。4名涉案人员被广州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许某等四名被告人原为新太科技公司职员,曾参与该公司IPSwitch软件系统源代码的研发工作。2006年6月,广州新太科技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向广州市公安局提出举报,称该公司几名员工离职后,涉嫌利用原公司专利技术进行低价竞争,给新太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2008年5月,4人被逮捕。2009年初,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四人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说,该四人以他人之名在北京市设立公司。2005年底至2006年9月间,将该IPS系统改造后交付客户使用,造成新太公司损失441.6万元。4名被告均否认控罪,并在辩护意见中对侦查人员的侦查程序、公诉机关提供的司法鉴定材料等提出质疑。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指出,被
    2023-06-09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利用商业秘密成立公司算侵犯其商业秘密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5
      近年来,因人才流动导致的商业秘密侵权案数量不断攀升。法律也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往往是多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犯罪。那么利用原单位商业秘密成立新公司,哪些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员工将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公司造成多少万损失的,会构成侵犯商业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员工将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公司造成五十万以上损失的,已经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
    •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断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
    •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
    •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该怎么维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商业秘密侵权维护措施:一般来说,经营者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主张民事责任。也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货物。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