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接受交付的商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21:09 401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能拒绝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1、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2、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交付。

根据相关规定,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承租人除了不承担付款义务,其余的各项权利义务都与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无异。因此,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具有买受人的法律地位。

承租人死亡租赁人能继承租赁合同吗

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不能继承给共同居住的人。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其承租权不得继承。但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住房,出租人不得终止租赁关系,但应当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并变更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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