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09:31:24 158 人看过

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一、65岁农民工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能在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补偿是不同的。主要补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

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用。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伤残评估后需要护理的,不能自理,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统筹;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统筹;有些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统筹。

二、重庆工伤保险缴费方式

重庆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重庆市工伤保险参保流程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三、工人有违章需要承担工伤部分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即使员工在工作中有过错,也应按工伤处理。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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