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侦查与刑事诉讼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54:50 435 人看过

大多数国家的合法结婚年龄大多在18岁或16岁。

根据香港法例,男女双方在香港缔结婚姻需经以下程序:

1、婚姻缔结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透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2、登记官须在其办事处展示通知书的第部分,直至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届满为止。

3、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记官可在通知书递交后最少15天,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让你们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4、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程序

(一)立案

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按照管辖范围,对刑事案件接受、审查和作出受理决定的诉讼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于侵害其人身权或财产权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二)侦查

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可以采用下列侦查手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通过侦查,弄清事实真相,证据确实充分后就终结侦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和自己受理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经有关机关批准,适当延长羁押期限。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明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刑事侦查的一般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侦查的一般程序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二、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长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
    2023-05-05
    147人看过
  •  退回补充侦查程序的含义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整个退回补充侦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从来都不会下发所谓的通知函,对于这些没有的法律文书大家也不要想当然的去理解。司法部门之间在办理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的时候,自然有着相应的交接手续。对人民检察院退回来的案件,公安机关,自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可向上一级人民
    2023-10-30
    285人看过
  • 刑事侦查程序包括哪些
    刑事侦查程序包括:1、在我国,侦查不仅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项调查活动,还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而采取的强制措施;2、侦查结束是指侦查机关决定通过侦查结束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足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理或者提出意见的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侦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检查、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一、刑事拘留要遵循哪些程序?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几个程序: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
    2023-06-19
    418人看过
  • 刑事犯罪侦查办案程序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在时间上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毕,会出现三种情况:1、如果确定案件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2、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则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3、如果认为案件证据尚不够充分
    2023-08-16
    393人看过
  • 刑事侦查常见程序问题
    一、刑事侦查常见程序问题刑事案件的侦查主要是由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进行,例如我们常见到的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科或处等部门,但涉及到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则有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例如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及犯渎职侵权部门。另外,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军队的侦查部门负责刑事侦查,而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则有监狱系统的侦查部门进行刑事侦查。二、刑事侦查主要做什么工作简单来说,侦查就是指有关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和收集证据而就被指控犯罪的行为进行的调查活动,这个阶段主要是为了收集并固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为能够顺利起诉并审判做准备。这个阶段侦查人员做的工作包含了审讯被告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勘验和检查、搜查、查封和扣押、查询和冻结、
    2023-06-06
    254人看过
  • 秘密侦查刑事诉讼原则
    一、秘密侦查刑事诉讼原则(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
    2023-04-22
    208人看过
  •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审理程序与一审程序相同吗
    相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且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据此,刑事案件发回重新与刑事案件第一审判程序相同,审理的内容也相同,即对案件定罪和量刑对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审理。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二)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三)违反回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
    2023-02-20
    382人看过
  • 刑事侦查与经济侦查的差异
    刑侦和经侦的案件区别在于办理案件的种类不同。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如故意杀人等,侵犯财产案件如抢劫罪等。而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等。刑事侦查就是指有关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和收集证据而就被指控犯罪的行为进行的调查活动。侦查也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法律程序,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以及各种经济犯罪兴起,公安经侦部门于90年代正式由刑侦部门派分组建,是一支承担打击经济犯罪职责的专业警种,由公安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简称经侦总队)和各公安分县局经侦支(大)队组成。经侦总队负责侦查发生在本市的重特大、证券期货类、犯罪主体为外国籍公民的经济犯罪案件。各公安分县局经侦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其余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经济犯罪侦查(简称经侦)部门是各级公安
    2023-07-15
    382人看过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刑事诉讼有哪些侦查措施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侦查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九种。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
    2024-01-10
    108人看过
  • 刑事侦查讯问程序和方法
    (一)讯问的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二)讯问的地点1、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三)讯问的时间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高检规则》第195条规定,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2、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3、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四)
    2023-02-26
    134人看过
  • 刑事证据侦查调取的程序
    刑事证据的侦查调取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发现某单位或者个人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以后,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单位或者个人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应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的活动过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从事相关侦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侦查机关在从事证据调取行为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在接到调取证据通知书后,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签名,拒绝盖章或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检察机关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
    2023-04-22
    465人看过
  • 2023刑事侦查然后什么程序
    刑事侦查然后什么程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023-04-21
    346人看过
  •  抗诉刑事诉讼程序与原有程序的关系
    这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满意时可以进行上诉,而抗诉则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从中可以看出,该段内容强调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制度的保障作用,即在法律框架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和抗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司法机关则有责任保障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被告、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抗诉的提起: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被 告 、 自 诉 人 和 法 定 代 理 人 对 判 决 不 服 时 如 何 上 诉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告、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对判决不服时,他们可以采取上诉的方式寻求救济。对于行政案件,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
    2023-09-13
    275人看过
  • 退回补充装订顺序侦查卷宗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如下: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换押证;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单1.案卷封面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3.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4.行政处罚决定书5.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7-06
    7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如何退回补充侦查调查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4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补充侦查批结案退回的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0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已经提交给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最多
    • 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2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法律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
    •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退侦是怎么回事,退侦的过程是否有必要走简易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1
      退侦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常有的事情,经过两次侦查,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会作出起诉决定,将案件移送起诉至法院;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觉得证据不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将犯罪嫌疑人释放,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出现,现实中很多所谓的退侦未必真是案件证据不足,而是办案机关案件多,无法在法定刑期内移送,而走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
    • 刑事案件自诉罪的案件侦查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1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第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第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第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