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诉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追诉时效是针对犯罪人的时效,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诉讼时效是针对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诉讼时效期满后,权利人诉讼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如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诉讼时效期间怎么起算
(一)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赔偿请求权,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但是在上述各种情形中,如果是从一天中途开始的事实起算(如侵权),因当天不足一天,为保障权利人能够切实行使权利,开始的当天不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如果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如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则开始的当天计算在内。
(二)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哪些划定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规定依据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
若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则是从事故发生的那天开始计算时效时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的事故,例如两车轻微的碰撞,受害人受伤程度轻,财产与精神的也比较损失小,交警一般能够在当场或是5天内制作出事故认定书并且送达给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开始算。
若是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但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例如事故当事人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更严重的需要后续治疗的,为了方便计算事故发生所导致的损害,诉讼时效则是从治疗终结之日或者是损失确定之日开始算。还存在特殊情况,若是损伤导致当事人伤残的,则诉讼时效是从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
若是及其严重的交通事故,并且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诉讼时效的计算则非常简单,从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事故发生后,为了社会的和谐和减轻法院的工作,交警部门会介入组织双方调解,诉讼时效会推迟。若是双方调解成功,并且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就会依据调解的内容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那诉讼时效就是从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开始算。若是双方协调不成功,无法制作调解终结书,诉讼时效则是从调解失败之日开始算。也会存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但是当事人不履行,那诉讼时效就是从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
生活中普遍存在“暗伤”的情况,即事故发生的当时并未发现损害,在后来经过医院的诊断并且可证明是由交通事故导致的,那诉讼时效是从实际发现伤害的那一天计算的。
-
最长诉讼时效与普通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以及最长诉讼时效的特点
398人看过
-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期限,追诉时效会中断吗
289人看过
-
从三点不同区分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
309人看过
-
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时间如何确定?
441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诉讼时效:了解法律规定与追诉时效
351人看过
-
继承权纠纷诉讼时效是特别诉讼时效的时间吗
314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追诉时效和起诉权的区别是什么, 追诉时效与起诉权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追诉时效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在时间期限上的限制,而起诉权则是由控方提出,要求审判机关对犯罪行为追究的权利。它们的区别可以表述为: 一、追诉时效不能放弃,只能消极等待其终结,而起诉权则可以由起诉权人所放弃。 二、权利本质不同。追诉时效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的最后期限限制,是一种公权,而自诉权是自诉人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介入的权利,是自诉人自身处分权利的基础,实质上是一种私权。 三、
-
欠据与借据的区别诉讼时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19欠据与借据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1、借据: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
-
2022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8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能有中止、中断,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的问题。
-
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怎么区分?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一、什么是诉讼时效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它是权利人在实体权利受到损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为诉讼中的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消灭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不能由当事人约定。二、如何区分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一)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
-
与损害的数额、性质、诉讼时效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的数额、性质、诉讼时效区别1、数额不同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之处理,是按照均分与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分割的财产一般只限于夫妻共有的现实财产及法律规定的期待利益(如婚姻法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即一方分割所得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夫妻共有财产总额。而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中,过错方赔偿给对方的损失,其数额非以夫妻双方的现实财产及期待利益为限,而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