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纠纷是劳动还是民事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4:41:10 270 人看过

因劳动者侵犯商业秘密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没有按约定保守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的内容,导致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犯引发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一、怎么避免劳动仲裁流程风险

避免劳动仲裁流程风险: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

二、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三、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

二、公司克扣工资该怎么投诉

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过错导致的扣工资,并且是符合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的,那么劳动者无法主张返还被扣的工资。如果是单位违法克扣员工工资,则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让行政机关受理并责令单位返还工资,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就工资支付纠纷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

三、劳动合同仲裁的条件是怎样的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只需要满足以上仲裁的范围即可。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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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8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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