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5:44:26 54 人看过

一、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不能作为所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约定了有违公序良俗的义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

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是属于无偿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必须承担义务,如果赠与人所附的不是受赠与人承担的义务,而是为达到某一结果或目的的赠与,则不是附义务的赠与。

三、无偿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无偿赠与合同效力如下: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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