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22:45 191 人看过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而非《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

很多单位在给付赔偿金时都认为《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初才开始实施,按照法不溯及以往究以往的原则,就应该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赔偿金年限。但是,这种理解是错误的。2008年9月18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几个起始日都给出了明确的表述,赔偿金的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十年期计算,都要从用工之日起计算,而非《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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