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下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21:52 221 人看过

离婚条件的法律规定如下: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房贷的离婚条件

有房贷的夫妻一样是正常的离婚程序,可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2、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子女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证据、财产分割证据等。将材料提交到立案庭进行立案后,等待开庭时间,一般在开庭前,法院会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发给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开庭审理,审理后,发给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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