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情形下可补充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21:30:42 328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

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

4、委托人的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需补充鉴定的情形

(一)、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

(二)、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风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伤者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最起码该鉴定机构被交警部门、法院及保险公司三家认可。

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不可以选择那种在事故发生地没有合法、固定办公室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一旦重新鉴定,对当事人极其不利。

需要说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车方或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判决,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什么情形下交通事故的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交通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温岭交通事故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现在交通事故基本上可以说是逐年增多了,因为现在的汽车是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难免的也会变多。对于工作的时间必须要出门或者出差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温岭交通事故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温岭交通事故工伤鉴定规定: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
    2023-07-06
    202人看过
  • 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情况
    1、为什么要申请交通事故鉴定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客和其他在道路上从事交通相关活动的人员,在道路上发生的,造成人身伤害的各种交通事故,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动物伤亡和车辆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被保险车辆,会涉及保险赔偿,有的会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因此,对汽车交通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汽车交通事故鉴定可以委托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在我国,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出具正式文件。2。可申请交通事故认定的情形碰撞事故发生模式;单车事故发生模式;碰撞制动前车速;碰撞现场特殊情况(违章);碰撞姿态(相对姿态、碰撞角度等);汽车在碰撞前的运动状态和驾驶员的动作;避免碰撞的可能性;是追尾碰撞还是交通阻塞;事故是否真的存在(是否为假事故);事故是否为故意(自杀事故、杀人事故);谁是司机;车辆故障引起的事故(使
    2023-05-31
    306人看过
  • 伤残鉴定需补充鉴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1、委托人增加新的要求的;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一、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压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2、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酒后和吸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
    2023-03-28
    433人看过
  • 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怎么写?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鉴定?
    一、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在鉴定过程中发现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需要的,鉴定人有权要求委托机关补充收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原鉴定结论只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问题,并没有全部、彻底的解决所有的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2、在鉴定人就某一专门性问题做出鉴定结论后,法院又发现或当事人又提交了涉及该问题的新材料。3、在原委托鉴定时,遗漏了需要解决的问题。4、有关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某些问题提出异议,并附有适当的理由和有价值的材料的。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二、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XXX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
    2023-06-04
    3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申请鉴定最好在什么情况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鉴定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都很重要。1、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一般其他部位伤害要三个月后才能进行。2、选择鉴定机构应当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3、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申请鉴定最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进行,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2023-06-11
    29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鉴定和补充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终止:虽然,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受理了司法鉴定申请,但是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通常情况下,在申请司法鉴定前,需要签订鉴定协议书,已经就鉴定的目的和用途做出了说明,在鉴定受理的同时,实践上已经进行了审查。在诉讼实践中,很少遇到本条规定中出现终止鉴定的情况。(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因为,在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证据是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本身就存在问题的。这样的证据是根本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应当终止鉴定。(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在本书的前半部分已经向大家介绍过了,鉴定是依据是当事人双方提交的鉴定材料,
    2023-04-29
    359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该怎么办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处理方式如下: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3、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
    2023-02-04
    254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交通事故需要行政拘留?
    如下交通事故必须报警以下情形要被行政拘留:1、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包括机动车无号码牌及合格检验标志、驾驶人无驾照及醉驾、一方逃逸等情况;2、被行政拘留的情形包括驾驶人无法提供有效驾照、轻微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等情况。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会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
    2023-08-09
    485人看过
  • 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事故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事故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事故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事故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
    2023-06-21
    176人看过
  • 交通伤残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是什么
    一、交通伤残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条件有哪些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
    2023-04-18
    2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工伤鉴定什么情形算有法律效力?
    交通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一、员工工伤认定情形职工工伤认定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等。二、最新工伤认定标准是多少工伤认定标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
    2023-03-31
    17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重新鉴定,重新鉴定要多长时间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要多长时间交通事故重新鉴定需要的时间一般在三十日内。1.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2.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三、如何重新申请交通事故鉴定重新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申请表;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当事人死亡的,提交公安派出所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
    2023-06-06
    2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情在多长时间内鉴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023-06-13
    9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的情况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终止鉴定有哪些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2、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4、委托人的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5、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者被鉴定人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6、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7、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8、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9、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并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二、交通事故需补充鉴定的情形(一)、补充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2-17
    13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要做鉴定,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2
      一、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
    • 什么情况能做交通补充鉴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补充鉴定与之前的伤残鉴定组成一份完整的鉴定报告。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进行补充鉴定:委托人增加新的要求的;委托鉴定的当事发现遗漏了鉴定事项;委托鉴定的当事人在鉴定的时候还提交了新的鉴定材料;其他
    • 2022年什么情况下可以做补充鉴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第三十二条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 2、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
    • 交通事故需要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的情形究竟是如何样的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9
      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风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
    • 何时需要补充交通事故鉴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9
      有以下情况的,需要补充交通事故鉴定: 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