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
第十九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一、国有土地上对房屋拆迁评估结果不服怎么办
1、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2、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3、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4、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5、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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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不给拆迁评估报告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081.搜集证据:妥善保管所有与拆迁相关的文件、通信记录及其他证据,以证实对方未履行提供评估报告之义务。 2.咨询律师:寻求资深律师的专业建议,明确自身权益及可行的法律策略。 3.撰写诉状:向法院递交详尽的诉状,陈述对方未提供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形,并明确主张。 4.提交法院:将诉状及相关证据送达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5.参与诉讼:在诉讼期间,需积极出庭并提供有力证据,以支持己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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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的评估报告安徽在线咨询 2021-04-09委托人:_______厂房 受委托人:____评估机构 厂房拆迁评估损失有: 1、不动产损失评估。指不能随迁的财产的拆迁补偿价值评估; 2、停产损失评估。指因搬迁而停产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价值评估; 3、搬迁费评估。指随迁财产搬迁的全部合理费用。 我们的分项也获得了委托方的认可,分项不仅体现了对项目内涵的深刻了解,评估结论和报告也便于各方审查核准。其中,不动产损失是要用于与政府主管部门谈判补偿,停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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