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文凭与待遇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9:51:30 371 人看过

是的。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签订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原因大致如下: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雇主提供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雇主不具备雇佣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善良风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同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的真实意义。以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一方的真正意愿,无效。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没有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根据法律或者当事人要求鉴定的劳动合同没有鉴定等。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合法化合同形式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公司能随意辞退持假文凭的员工

公司能随意辞退持假文凭的员工问:黄某通过严格的应聘程序,受聘于一家大型企业,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一年多后,黄某被公司辞退,理由是他在应聘时用了假文凭。黄某不服,认为自己虽然是一个专科生,在应聘时用伪造的一个本科文凭,但实际能力并不差,在试用期间受到领导的多次表扬就是一个明证。黄某疑惑的是,自己完全胜任工作,而且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难道就因为用了假文凭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答:使用假文凭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欺诈行为。《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死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八条对劳动合同中的欺诈作了如下定义:“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根据该案例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在人为应聘者确实有该文凭的情况下,才作出了录用决定。应聘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使单位作出了违背其意愿的错误表示。所以,黄某在应聘过程中的做法是欺诈行为。因此,当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因使用假文凭而受聘,同时又不能容忍这种欺诈行为时,可以以合同一开始就无效为由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员工对于单位以假文凭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中“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福利待遇是怎么约定的?
    1、工作时间与休假2、工资3、保险福利一、劳动合同上的福利指是什么1、工作时间与休假。2、工资。(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2)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3、保险福利。(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4)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二、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普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就像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集体合同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加班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
    2023-02-08
    3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年假待遇有区别吗,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年假待遇有区别吗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年假待遇有区别的,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可以休年假,单纯的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可以没有休假。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有: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风险责任自行承担。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法律法规规定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2023-06-20
    74人看过
  • 利用假文凭骗取工作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使用伪造的学历证书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其行为属于欺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因此,张某的行为违法,应当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023-04-29
    447人看过
  • 在我国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有什么待遇
    1、休息休假;2、劳动报酬;(一)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高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规定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相应内容的,按照实际已经履行的内容确认;(二)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低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的,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确认。据此,在处理此类劳动合同纠纷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过劳动报酬的,按照实际已经履行的内容确认,但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如果用人单位未曾支付过劳动报酬的,该劳动报酬建议以本单位同一时期,同一工种,同一岗位的平均工资水平为标准确定。3、社会保险;4、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
    2023-02-09
    404人看过
  • 16岁小孩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年满16岁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后不给员工转正如何处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二、与外国人签订劳务合同有效吗?若是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法规的规定,外籍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
    2023-03-16
    58人看过
  • 文凭备案制度与退休金待遇的等同
    目前二者退休后待遇较一致。备案制事业单位,是指保留事业单位属性,但没有编制,仅需要向地方政府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即可在为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高校和公立医院改革就属于这类情况。备案制单位目前确定的就是高校和公立医院,其它有也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备案制和编制的区别区别一,是否属于国家体制内。备案制就是合同制,体制外的,不是正式的。编内是体制内的,正式的。区别二,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权限。备案制,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更大些,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与备案制员工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签,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双方的选择空间更大。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大。编制内,单位和员工互相选择的范围很小,一般情况下,除非员工辞职或者员工违法犯罪,否则单位不能无故解聘,使得员工自由执业的可能性更小。区别三,享受的社会保障有差别。备案制,职工按照当地有关的劳动法,可享受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023-07-17
    64人看过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能享受残疾待遇吗
    如果员工与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表明劳动合同无效。但是,不能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关系不成立。只要职工与企业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享受残疾职工的待遇。根据中国法律,雇主应承担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并根据政策法规提供食品补贴和医疗。职工康复后,按政策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单位一次性发放伤残津贴,劳动关系成立,但劳动合同无效。你被用人单位录用后,虽然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只是由厂家签字盖章,你自己没有签字盖章,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最终没有得到你的认可,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但实际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其次,他们应该依法享受残疾工人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并按照政策规定给予食品补贴和医疗。康复后,按政策享受工伤待遇,并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023-05-07
    374人看过
  • 假文凭入职的劳动关系无效
    起诉缘由陆某某于2009年12月应聘为深圳某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副总,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2010年3月4日,该珠宝公司以陆某某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将其辞退,并发放陆某某2009年12月及2010年1月工资。陆某某要求珠宝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和加班费,但珠宝公司认为不应支付这笔钱。陆某某于是向A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5月19日做出裁决:原告支付被告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3月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22298.9元;原告支付被告2009年11月30日至2010年3月4日期间加班工资24741.38元;驳回被告其他仲裁请求。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珠宝公司向A区法院起诉。法院:假文凭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关系无效被告陆某某在入职时,称自己于19x年7月毕业于xx大学中文系,并提交了编号为0014xxx的毕业
    2023-06-05
    94人看过
  •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待遇
    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什么赔偿或补偿?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23-07-17
    284人看过
  • 签订效力待定合同有效吗
    一、签订效力待定合同有效吗签订效力待定合同不一定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相对人追认的,合同就有效,相对人不追认,撤销合同的,合同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2.效力状态不同;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
    2023-04-26
    306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已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一定条件时有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者招聘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1)使用者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使用者依法制定的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到使用者的劳动管理,从事使用者安排的报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使用者业务的构成部分。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开证明吗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
    2023-08-05
    139人看过
  • 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吗
    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吗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一)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
    2023-06-05
    172人看过
  • 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怎么赔偿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怎么赔偿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赔偿标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
    2023-10-02
    140人看过
  • 假文凭取得的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1、假文凭找工作的劳动合同能终止吗?:“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a>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款的指示》第18条对劳动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定义如下:“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从本案来看,雇主只有在认为候选人确实拥有文凭时才做出雇用决定。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该单位违背其意愿作出虚假陈述。雇主可以终止其劳动合同。如何解决因此,当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因使用假文凭而被录用,且不能容忍此类欺诈行为时,可以以合同一开始无效为由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赔偿。如果员工以假文凭为由与本单位存在分歧,可根据《劳动法》第18条“劳动合同无效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假文凭找工作会被终止吗?答案是肯定的。用假文凭找工
    2023-05-07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 更多>

    #无效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签订与劳动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3
      有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工伤处理程序大致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作劳动能力鉴定,如能评残,按伤残等级要求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
    • 劳动合同用假文凭有法律效力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如实地向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没有签字的伤残待遇有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9
      劳动合同未签字则无效,但有其他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伤残待遇。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
    •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约定了工资待遇效力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2
      劳动合同中没有薪资待遇的约定一般也是有效的。而对于其中没有约定完全的条款,可以采取事后协商或者由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所以没有约定薪水的劳动合同依然是有效合同。
    • 劳动合同属于假文凭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以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