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是否属于票据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0:40:57 79 人看过

付款人见票付款是属于票据行为之一,票据行为还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一)见票即付;

(二)定日付款;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

第二十六条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一、汇票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1、持票人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或其代理人向付款人或付款代理人出示票据并请求付款的行为。提示付款的当事人分为提示人和被提示人。提示人必须是持票人或持票人的代理人。已承兑汇票的被提示人是承兑人,未承兑汇票或见票即付的汇票的被提示人是付款人。

提示付款必须在合法的期限内进行:

①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②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应当在承兑人、付款人、担当付款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持票人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的行为,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保全的是追索权。

2、付款人审查

付款人审查主要是形式审查,包括对票据的格式、票据记载事项、背书连续性、提示付款人的身份等事项进行审查。付款人对因其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发生错付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3、付款

付款人审查无误后应当于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当日,足额付款。对于经审查不合格拒绝付款的应当做成拒绝证书。持票人凭借拒绝证书方可行使追索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行为相关文章
  • 哪些属于票据欺诈的行为呢
    票据欺诈行为有:伪造变造票据;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可靠来源的汇票本票等行为。一、票据诈骗的几种形式票据诈骗有以下几种形式: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二、票据诈骗罪有哪些行为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以下这些:(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2023-02-21
    121人看过
  •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是付款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行为,是合同违约的行为。具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一、卖房人违约怎样承担责任?卖房人违约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什么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023-03-26
    311人看过
  • 拒绝开发票是否属于偷税行为?
    对方不要发票不算偷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偷税是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偷税的行为主要是表现在纳税人不按规定进行纳税,或者是以隐瞒真实的情况来进行欺骗税务机关的人员,这样就会承担偷税带上的法律责任。“不要发票可获雪碧”京一餐厅惹精神损害赔偿官司餐厅收银人员在胡女士结账时,告诉其如果不要发票可免费获得价值10元的雪碧一瓶,选择了雪碧的胡女士在事后开始为自己贪图国家便宜的行为感到不安。今天(28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胡女士起诉餐厅侵害其权利,索要精神损失费1万元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胡女士在庭审时称,今年10月8日自己在北京巴云舫川菜店消费100余元,结账时询问餐厅收银人员是否有优惠活动,最后得知如果不索取发票即可获得一大瓶价值10元的雪碧。自己在欣然接受的同时,要求餐厅为其开具收据,但餐厅表示因胡
    2023-07-06
    144人看过
  • 票据贴现是属于贷款吗
    票据贴现不属于担保贷款《贷款通则》第九条将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并列,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之前,将票据背书后交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的到期价值,扣除按照贴现利率计算的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贴现折价)后的余款付与企业,称为应收票据贴现。应收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实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在出票人向银行偿付已贴现的票据前,贴现应收票据是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开出本身的票据向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面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与企业,称为应付票据贴现。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和实得款额的计算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对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设立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帐户核算,它是应付票据的抵减帐户。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按期摊配,转为利息费用。一、票
    2023-03-01
    357人看过
  • 银行票据付款周期为几个月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一、公对公转账方式有几种1、支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银行汇票:本票、电汇。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3、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4、托
    2023-06-23
    274人看过
  • 拿空头支票支付借款是否属于诈骗
    行为人拿空头支票支付借款的,算诈骗,构成票据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票据流通过程中以欺诈的方式侵犯票据管理,破坏金融秩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一、金融票据诈骗的犯罪表现有哪些金融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二、用完代保管借记卡存款构成信用
    2023-03-29
    18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行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确定和实现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和付款行为。在票据行为中,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票据所记载... 更多>

    #票据行为
    相关咨询
    • 关于票据付款罪属于什么行为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1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承兑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支付或保证,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 收了发票不付款属于违法行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
      收了发票不付款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哪些行为才属于票据诈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下列行为将触犯票据诈骗罪:(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三)冒用他人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 吃饭时拒付款食客拒不支付饭款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还是行政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食客在用餐之后,即有付费的义务。由于双方未约定赊欠,饭店如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势必导致自身权利无从实现或难以实现,故饭店可采取请求派出所等公力救助措施。此外,如果食客不能支付且同时不能提供身份证明,又无其他财产抵扣,饭店将其滞留是当时所能采取的法定方式。 因此,饭店对餐后拒付款食客的扣留属于自理救济行为,这种行为也称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
    • 交款票据是否属于达成有效协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
      交款票据上有明确约定提交仲裁的表示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