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后,如何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9:10:16 335 人看过

一、房屋拆除后,如何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更不能将宅基地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统一安排使用。收回的宅基地,所有权的权属统归于集体,其可以决定交由新的住户使用,原有的房主不能再干涉。(3)如果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实际上改变了土地所有权属,原来属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法定征收程序后变为国家所有,国家因建设需要拆除农民原有的房屋,应给予其一定的补偿,但宅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统归国家行使。国家可以决定由其自身或因建设交由建设单位行使原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一、农村迁出后宅基地使用权归谁

“以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这一规定,针对的是如何认定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利人这一单一情况,从而确定房屋补偿部分的归属,而不能用以认定宅基地使用权人,进而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的归属。 既然户口得以迁入宅基地上的农业户,想必你已成为宅基地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故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中有你的份额。

二、政府说宅基地房屋拆除没有陪付一切归集体正确吗

你好,这个肯定是错误的,土地依法是归全国人民所有,由国务院统一行使权利,因此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个人是享有使用权的,你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其所有、收益等权利都是属于你的,如果进行拆迁也是需要对你进行赔偿的,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政府的拆迁行为就是违法的,你可以直接给我们来电咨询,XX竭诚为您服务!

三、宅基地如何确认是谁的呢?

我国不实行土地私有化。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属于集体所有,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宅基地的归属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倒是可以属于村民的。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几个人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应该去乡镇一级的政府要求确权,由乡镇政府对双方争议的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切认定。一旦乡镇政府确认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就是合法有效的。以上便是宅基地怎么确认是谁的的详细回答,望采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确认份额
    一、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确认份额两个以上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共同使用同一宗地的权利。土地共有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主体的多主性。一宗地的使用权必定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共有。第二、客体的整体性。在实际地表上,无法划分各共有使用权拥有者之间的使用权界线。土地共有使用权拥有者对共同使用的土地都依法拥有使用的权利,都是该宗地的使用者。但是,各个使用者之间在行使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以不损害其他共用人的使用权为前提。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为按份共有。土地共有人占据的平面和空间位置、距离地表的远近、最初使用土地的先后、不同用途等,一般不属于影响面积分摊份额的主要因素。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占用地表和空间的面积,通常用建筑面积来表示(非建筑物按实际占地面积表示)。在共有土地范围内,每个共用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占该宗地总建筑面积的份额,也就是应分摊的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份额。1、共有份额可以协商,书面作出约定;2、没有约定或
    2023-04-30
    76人看过
  • 老屋办《房产证》应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福州市陈先生来电:我因工作原因很早就离开了祖籍地闽侯,但在老家还有一套祖传的老房子。最近,我回老家检修旧房,才知该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我想补办《房产证》,却不知如何办理?请问,我应到哪个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哪些材料?记者反馈:福州市闽侯县房地产管理所答复说,根据国土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必须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3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同时,还
    2023-04-22
    36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会灭失吗,失去宅基地使用权后如何处理?
    一、宅基地使用权会灭失吗?(一)在下列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1、为实施村庄和集体建设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的;2、为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调整宅基地的;3、不按照批准用途建设使用连续达两年以上的;4、宅基地依法批准并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5、因撤销、迁移等原因不再使用和已失去居住使用价值的房屋占用宅基地的;6、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二)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因此,当宅基地被灭失的,宅基地上的所有权也当然消失。该种情形下,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后如何处理?宅基地的使用权失去后应如何处理?因为失去的原因不同处理结果也就有所不同。(一)因为收回的原因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的:1、因为实施村庄和集体建设规划和为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调整
    2023-03-02
    64人看过
  • 农村房屋已拆除能否对宅基地再行确权
    1、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2、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为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3、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但对其所建造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其他人只能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取得房屋存续期间的宅基地使用权。4、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
    2023-03-15
    243人看过
  • 房屋被拆除后如何进行房屋确权
    一、房屋被拆除后如何进行房屋确权1、房屋被拆除后,就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房屋权属:(1)协商;(2)仲裁;(3)诉讼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2)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和程序有哪些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4、农村村民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农村房
    2023-06-17
    340人看过
  • 宅基地是谁的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屋权属怎么确定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归村委会所有,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赔偿款是归房屋所有人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一、城镇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土地吗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
    2023-06-29
    222人看过
  • 有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二)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
    2023-02-26
    283人看过
  • 宅基地房屋权属的确定
    宅基地使用证
    我国一直未建立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级制度,宅基地房屋则历经土改登记、及未新建、翻新、改扩建的演变。因此,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1、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未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未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时登记的权利人为房屋的权利人。2、系争房屋经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土改登记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3、系争房屋虽经土改登记,但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前后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当事人以土改登记为证据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有充分证据表明上述三种情况所列人员已被排除在权利人范围之外的,不能再主张权利。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
    2023-03-21
    201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记-缴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除泗门分中心以外的四条城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三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所有权证书;4、权籍调查结果;5、权利人姓名、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和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6、宅基地或者房屋的位置、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和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房地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
    2023-08-18
    447人看过
  • 农村房屋与城镇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区分
    城镇居民与农民共建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一般认定为共同享有。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吗?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对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只有使用权的,用宅基地和承包地抵押贷款是不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农村父母的房子可以继承吗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
    2023-03-06
    409人看过
  • 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如何认定所有权
    房屋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认定,要看有没有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可以通过申请确权的方式确定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一、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理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经过公告、审核,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记载于登记簿,取得产权证。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根据
    2023-02-20
    411人看过
  • 如何合法强拆宅基地上的房屋
    一、如何合法强拆宅基地上的房屋1、合法强拆宅基地上房屋需要由合法的程序以及生效的强拆裁决。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1)“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2)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
    2023-06-12
    364人看过
  • 城镇居民与农民共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认定
    城镇居民与农民共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一般认定共同享有。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取得宅基地的人一般是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一、婚前宅基地离婚如何分如果拥有宅基地那离婚之后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其中一方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只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用来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不需要缴纳任何土地费用农民就可以取得,这是属于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民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或者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就是宅基地。二、农村宅基地流转怎么办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
    2023-06-27
    107人看过
  • 老宅基地已拆了重建的如何确权
    关于老宅基地已拆了重建的确权,相关规定如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为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但对其所建造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其他人只能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取得房屋存续期间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
    2023-08-10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确权如何领取宅基地确权使用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5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 在土地确权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要如何确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
    • 在宅基地拆迁中如何处理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
    • 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步骤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1、宅基地的权利人,即现在使用宅基地的人,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也要经过当地村委会或镇政府的认证,作为土地来源。 3、当地土地部门根据农户的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和记录,经相邻方确认,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并绘制地块草图,准备地籍调查。 4、在调查过程中,应组织该地块相邻地块的农民前往现场确定其边界,并在双方认可的边界和边界点上签字盖章。 5、测
    • 农村房屋拆还耕后土地宅基地管理使用权归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9
      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