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转移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45:28 241 人看过

1、失业保险金发放流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分配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程序:。转移失业保险金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转移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来函及时答复,待当地失业保险金到账后再办理转移,填写《异地转移失业人员登记通知书》,通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失业保险金调出,非武汉市户籍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填写《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由本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到户籍地保险公司。批复后,失业保险金转出。失业人员已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的证明。是否收费:否工作时间:7天办理单位: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种类失业保险金中,医疗补助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患病时给予的补助,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中央规定,一般包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一般来说,就业介绍补贴发放给就业介绍机构,由其免费介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的发放方式不同,有的直接发放给失业人员,有的是人员培训后的失业补偿,也有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的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如何转移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1.申请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2.携带资料(1)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
    2023-05-08
    19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转移呢
    失业保险转移指的是什么?什么是失业保险转移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
    2023-05-04
    186人看过
  • 转移失业保险是失业金吗
    转移的是失业保险,不是失业金。辞职后五险一金的处理: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
    2023-02-19
    283人看过
  • 失业保险要如何转移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1.申请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2.携带资料(1)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
    2023-05-09
    461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哪些规定?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
    2023-05-05
    406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转移
    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二)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三)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
    2023-05-03
    3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供相应服务,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自治区
    • 失业保险如何转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失业保险该如何转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5
      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关系转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
    • 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失业保险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转移地失业保险经营机构应当向转移地或员工发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书。转出公司和员工在发行证明书后60天内向转移地经营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手续,自转移地停止支付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移地经营机构认定的支付基数支付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收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者关系转移,在市行政区域内跨越统一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