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示:标准一般是收入的20%至30%但还须参照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何女士与冯先生打离婚官司,双方对孩子的归属、房屋及财产的划分都达成了协议,只是在孩子抚养费问题上争执不下。何女士坚持要求冯先生每月支付其收入的30%,即1500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冯先生拒绝。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冯先生向孩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法官说法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关于抚养费的案件数量也在上升,而这类案件中,很多当事人都存在认识误区。本案中的何女士就存在典型的一种认识误区。
误区一:抚养费是收入的30%
纠正:还须参照三个因素确定根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费的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抚养费还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一个人月收入的20%至30%达到千元以上,即使在北京,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明显偏高,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所以,法院不会支持过高的抚养费。
误区二: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
纠正:还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很多当事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另行支付。但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在某些情况下,与孩子共同生活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上学支出的择校费用,或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等不属于抚养费,可以单独起诉索要,但如果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单独支付。
误区三:对方收入涨可追加抚养费
纠正:不是追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些离婚当事人发现,没有子女一方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收入增多,生活水平提高,就认为对方应为孩子多付出一些,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为此诉上法院,要求追加抚养费。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20%消费者索赔时狮子大开口
445人看过
-
误工费是否可以狮子大开口?
470人看过
-
对方狮子大开口不出谅解书还能缓刑吗
490人看过
-
肇事逃逸肇事狮子大开口
4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对方狮子大开口
293人看过
-
讨要抚养费狮子生气了怎么办
128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狮子大怎样拒绝抚养费?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6狮子在索要抚养费时不能大开口。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抚养费是指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向未成年人支付的费用。
-
刑事案件对方狮子大开口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7利用他人不利境地抬高价钱与敲诈勒索行为有些类似,但也存着本质区别。在轻伤案件的和解过程中,受伤的一方经常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因为他们知道去报案或者不谅解打人一方,打人一方就可能会被判刑或者重处。这种情况只能算是民事纠纷,也不能认定对方是敲诈勒索行为。因为打人一方违法在先,受伤一方有法律依据向打人一方进行索赔。
-
狮子打人之后怎么办狮子大开口被对方打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关键是看对方是否报警,如果报警了主要看对方的伤情是否能够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就会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建议跟对方商量。如果只是轻微伤的话,对方主张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你,让对方举证证实他的实际损失。
-
狮子遇到摔倒大开口怎么办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1对方想讹人处理办法: 1、要镇定,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拨打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急于解决事情而接受对方和解的要求; 3、要求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然后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4、如果自己有行车记录仪等保留了证据,要提交给交警处理; 5、如果明显属于自己的责任,对方伤情不严重,那么如果对方开价合理,可以私下协商解决。
-
如果对方让狮子大开口能赔偿多少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5具体规定在《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交通事故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