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是: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谓制品,是指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其他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
2、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2)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3)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4)定罪标准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以参照林业部、公安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不多,因而通常对何种动物为野生动物的认识不够,也因此对该种动物制品缺乏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而事实上确实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亦不宜以本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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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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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构成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5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要件: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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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怎么判刑?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4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判刑规定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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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怎么构成?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0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是由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上为故意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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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怎么构成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1、构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5、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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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5(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