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的决定者是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9:04:49 81 人看过

立遗嘱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生效条件,遗嘱人应当根据自己的遗嘱类型和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使自己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包括遗嘱人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立遗嘱公证程序

遗嘱公证程序如下:

(一)遗嘱人到公证机关提出遗嘱公证的申请;

(二)遗嘱人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遗嘱原件等材料;

(三)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四)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五)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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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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