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政出多门,监管力度不够,这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大弊端,应该学习国外的方法,对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监管。按照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开始实施),农业部门管农业口,生产环节由质监管,卫生、农业、质监、工商和药监部门各管一摊儿,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虽然看起来各环节均有管理部门把守,但在如何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方面,仍缺乏统一管理。现在国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成立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只是协调,仍没有权,管理体制上仍是多头管理,应该赋予更大的权限,把多个部门的分段监管过程统一协调起来,实行全程监控。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发出的呼吁。(新快报,2009-3-2)
十个大盖帽管不好百姓一顿饭,7-8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这是最近食品安全提到最多的症结所在。其实,多头管理并不不是食品领域的独特现象,可以说中国行政机构的一个特色:像看病难、看病贵,煤矿安全事故频发,道路交通事故猛于虎,环境治理屡不见成效所有这些老大难问题,都有一个共同点:多头管理导致的龙多不治水。
多头管理是一张不容易理清的蜘蛛网,涉及到各个部门权力、利益,既得利益者不肯轻易放弃,利益博弈再说难免。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就充分说明这种盘根错节的关系难以一下打破。既然一时难以改变,那么可以曲线救国。可以实行多头管理,分段究责。既然是多头管理,就会是各管一段,中国讲究责权利统一,既然你要了权利,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一定是能够分的清楚地,同一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就追究多个部门。
笔者认为,其实不能什么事情都怪到多头管理上来,只是我们以前没有认真追究责任而已。现在看来,建立起一套对各行各业的多头管理进行的有效追究责任的机制和制度,比讨论结束多头管理要现实得多,按照机构分类,从法律和道理上,不可能一下子都结束多头管理,这有一段过程,就拿食品安全来说吧,一系列的法律就赋予了监管,卫生、农业、质监、工商和药监部门各管一摊儿,一下子纠正过来可能存在诸多麻烦。与其成立一个这样的部门,还不如让公检法、人大、政协、纪委等成立一个对所有多头管理追究责任的机构,而且遇到问题,必须要顺藤摸瓜,理清责任后必须究责,只要头顶上悬挂一把利剑,看谁敢渎职。现在之所以各个部门踢皮球,因为是踢了没事。
百姓深受多头管理之害,政府也免不了尴尬。克服多头管理的弊端,理顺行政机关的权责关系,严肃追究渎职责任,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这是民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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