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注意事项:行使权力的规范与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14:03:03 333 人看过

1、物品的市场定价,是指该物在交易所买卖的,以交易所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定价。无交易所价格的,市场上的市价为市场定价。2、如果委托人在行纪合同中与受托人约定行纪人不得介入买卖,或者委托人在行纪人介入买卖之前下达禁止行纪人介入的指示,那么行纪人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委托人为买卖行为。否则即为违约。3、如果行纪人已经按委托人的要求,将委托物卖出或买进,行纪人对于第三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自然应归属于委托人。4、如果委托人已将委托事务撤回,而且该撤回通知在行纪人为买卖行为之前已经送达行纪人,则行纪人不得再为介入。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信托合同和行纪合同是一样的,签署行纪合同之后,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要保证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行纪人具有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需要妥善保管委托物,负有担任行纪费用的义务和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六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信托合同相关文章
  • 行纪人的权利项目与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下: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收到;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
    2023-07-03
    312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
    撤销权是民法中债的保全措施之一,是指当债务人滥用其财产处分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学会及时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了解撤销的事由是前提,这是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先决条件。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来看,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具备以上三种事由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二、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
    2023-04-19
    404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一下几点:1、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撤销权行使的方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即向被告(受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3、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等法律行为危害其债权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目的在于对债务人的债权人的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该行为成立于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才有可能产生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赠与、出卖、债务免除、债权让与等
    2023-03-30
    409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5、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6、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
    2023-07-16
    103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
    1、部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错误认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归自己,子女就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因而不允许对方探望子女;而相对方有时也认为,既然法院将子女判归另一方,另一方就应完全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而与自己无关,甚至主动断绝与子女的往来,以达到推卸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对对方的报复、刁难等心理,故意以种种理由拒绝或设置障碍,甚至强行阻止对方对子女的探视,以对方的痛苦作为自己宣泄怨恨的通道;有的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出于个人原因,希望对方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但又想时常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对方亦会以既然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就应断绝与孩子的往来相抵制。3、有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因经济困难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给付不了或不愿给付抚养费,对方即以“不给抚养费别想看孩子”为由相要挟,故意阻断子女与父母他方的亲情与联系。四是错误教育。部分未成年子女在父母一方
    2023-02-10
    112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注意事项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1、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包括重大误解和受胁迫订立合同等;2、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3、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即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一、租赁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多久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需要自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购房合同可撤销的时间是多少年?购房合同的可撤销原因不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也存在差异:(1)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应当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自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应行使撤销权。
    2023-03-28
    133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又称行纪合同。 信托合同主要适用于法人之间,其特征是信托合同的信托方主体只能是经过法定手续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信托人以... 更多>

    #信托合同
    相关咨询
    • 行使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3
      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2)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人,这应区分不同情况判断: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有
    • 探望权的行使注意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5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 行使探望权的注意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1、部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错误认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归自己,子女就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因而不允许对方探望子女;而相对方有时也认为,既然法院将子女判归另一方,另一方就应完全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而与自己无关,甚至主动断绝与子女的往来,以达到推卸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对对方的报复、刁难等心理,故意以种种理由拒绝或设置障碍,甚至强行阻止对方对子女的探视,以
    • 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30
      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2)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人,这应区分不同情况判断: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有
    • 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