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智障儿童被推倒致伤代课老师失职学校负全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45:49 434 人看过

6岁的小佳就读于上海某智障学校。2007年3月7日下午,小佳在楼道上被身后同学推了一下后倒地受伤。经鉴定,小佳遭外力作用致右股骨颈骨折,评定七级伤残。经劳动能力鉴定,被确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小佳父亲为精神类残疾人,母亲为弱智残疾人,小佳的舅舅和叔叔作为法定代理人将智障学校和“推人”的小俊告上法庭,要求智障学校赔偿各类损失,小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佳认为,智障学校系教育智障学生的特殊学校,学校应特别为智障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管理有效的教学环境。事发当天由代课老师代班,但代课老师在组织学生们下楼梯时并没有按照学校的规定,在边上监管学生,而是自行去办公室拿包准备下班。就在此时被同学推倒致伤,整个事发的过程老师均不在现场。有关被小俊推倒这一细节,是由代课老师听其他同学转述的。故智障学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由小俊承担连带责任。

智障学校辩称,事发过程很短暂,老师也是从其他同学口中得知推人的是小俊。因小佳父亲在填写就学履历及日常接送过程中表现均与正常人一致,他也没有向智障学校表示其为精神残疾人,因此学校为小佳受伤之事与小佳父亲进行了正常沟通,并在事发后,由代课老师写下情况说明,由小佳父亲签名确认了事发的经过。从该情况说明反映出学校已将小佳受伤的经过及要求小佳父亲带小佳看病的情况告诉了小佳父亲。据此,小佳受伤是小俊所造成的,学校并非实际侵权人。再说,小佳家人在小佳受伤12天后才正规就医,造成病情延误治疗的责任不在学校一方。学校如果要承担责任的话也仅应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具体承担责任不超过小佳损失的20%。小俊的法定代理人认为,小俊与小佳均系智障学生,学校在特殊的教学管理中未尽责任,代课老师在应该看管学生的情况下,未尽看管义务,造成小佳受伤,所有的损失应由学校承担,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推人的是小俊的证据材料,为智障学校及其代课老师等自行书写的材料,但事发时代课老师不在现场,学校所述小俊推倒小佳一节为代课老师听同班的学生转述,智障学校又没有对此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因此,认定小俊推倒小佳致其受伤,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小俊赔偿损失的依据尚不足够充分,故不能认定小俊的侵权所为。代课老师没有依照学校规定在现场管理、保护学生,故无法确定实施侵害行为的学生,因此智障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小佳受伤12天后才至医院正规治疗,但此并非小佳家属在得知骨折而故意延误治疗。同样,智障学校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第一次手术后10个月股骨头坏死系由于小佳的原因造成的,故学校辩称未及时就诊延误治疗导致损害后果扩大,第一次手术后10个月股骨头坏死不能排除小佳的原因造成的意见,不予采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延误治疗相关文章
  • 代课老师怀孕了学校会辞退吗
    不会,怀孕属于特殊情况,学校不能以这个理由来辞退教师,可以向学校申请“请假”待产后,恢复教师职位。一、退休教师教龄计算方法退休教师教龄的计算方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等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二、教师教龄津贴新标准教师教龄津贴新标准:1、教师的教龄津贴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2、教龄津贴是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长期从事本职业发给的一种岗位津贴;3、凡从事本职工作满5年不满10年者,每月发3元;满10年不满15年者,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者,每月7元;满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不从事该职业时,从第二个月起停
    2023-03-15
    375人看过
  • 5岁男童课堂活动摔伤致残法院判幼儿园担全责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5岁男童参加课堂活动时摔伤致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幼儿园在维护教学设施安全方面存在过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6万余元。2006年4月15日,5岁男童徐某在幼儿园内参加室外教学活动时摔伤,造成右手踝上骨折,辗转数省就医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上万元。2006年9月,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徐某伤残等级为9级。同年10月,徐某的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福州市中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或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幼儿园在保障教学设施安全、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
    2023-06-05
    459人看过
  • 六旬老人带智障儿子跳海致其死亡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判决指出,60岁的曹清山将智障的儿子视为社会负担,更自认带儿子去死是自杀不是杀人,他对儿子生命的尊严及价值毫不尊重;他带着智障儿子跟他一起跳海而溺毙,犯罪动机并不符合情堪悯恕的减刑条件。打零工为生的曹清山因家境贫困,为了照顾三十一岁、重度智障的儿子,几乎是心力交疲,而萌生寻短念头。曹清山又担心他死后,儿子没有人照顾,会拖累已婚的女儿,才决定要带着儿子一起跳海。曹清山的儿子落海溺毙,曹清山跳海两次,却都被海浪冲回岸边,为此他打消自杀念头,骑机车回家途中,却在半路发生车祸;最后因儿子的尸体被发现,警方循线查获他带儿子跳海一事。台湾法院审理后认定,曹某不尊重生命,诱使儿子跳海溺毙,并不值得同情,十四日依杀人罪判刑十年二月确定。
    2023-06-11
    59人看过
  • 儿童推倒花盆伤人物业有责
    2007年12月23日,小亮和小浩在天河区某小区罗马广场一个景观花盆边互推花盆玩耍。花盆被小浩推动后,花盆与花基的接合处突然裂开,花盆倒下将小亮右手指砸伤。经诊断,小亮右手中指完全离断伤、右环指不全离断伤。小亮父母将物业公司等诉至法院。天河法院判决认为,公共场所的花盆竟能被7岁儿童推倒,可推断花盆本身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物业有责任保障小区内公共物业设施的安全,其未尽到保护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应应该承担事故70%的责任。小浩和小亮的监护人有一定过错,各自承担20%和10%的责任。
    2023-06-10
    199人看过
  • 学生上体育课摔伤致残,学校管理失职被判赔偿
    学生在上体育课时从双杠上摔落受伤,学校拒不赔偿。9月12日,该校被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学生刘某赔偿款31356.90元。刘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从双杠上意外摔落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T4椎体压缩性骨折伴骨髓震荡,继发性椎管狭窄。住院治疗18天后,刘某于2月3日出院,共支付医疗费5898.70元。4月9日,经司法鉴定,刘某的伤残程度为X(十)级伤残。上述事故发生后,刘某所在学校在支付医疗费5400元后便不再过问,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查明,15岁的刘某系初三在校学生,今年1月16日下午,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从双杠上意外摔落受伤,双杠螺丝松动脱落是造成刘某受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保护、管理的职责,造成刘某损害事故发生的双杠在学校操场上埋设多年,螺丝已腐蚀老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作为双杠的所有人、管理人,对该安全
    2023-06-08
    264人看过
  • 学校不得擅增代课教师
    法律综合知识
    记者从扬州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扬州市将对全市公办中小学编外使用的代课教师进行清理与规范。即日起,全市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得擅自新增代课教师。扬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对目前正在使用的代课教师要及时组织清理,不具备教师资格,或师德师风不好、业务能力不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代课教师要立即清退,对其他代课教师的清理工作要列出时间表,加快清理节奏,逐步清理到位。凡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代课教师,学校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依法缴纳相关保险,签订短期聘用合同,明确工作报酬和相应待遇,做到合同管理,规范使用。
    2023-06-10
    156人看过
  • 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吗?
    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代课老师和学校建立劳动关系,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及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
    2023-02-14
    104人看过
  • 代课老师学校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是和校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则校方有义务为代课老师缴纳社会保险。一、个人交社保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二、个体户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吗个体户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有雇工的个体户,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没有雇工的个体户,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则可以由自己选择,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劳动合同和社保不在同一个部门签合同和上社保不是一个公司时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在哪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与哪个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该公司就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
    2023-03-29
    248人看过
  • 代课老师与学校属于劳动关系吗
    王某于2006年9月应聘到山东省日照市某技校任代课老师,双方口头约定,每学期工作18周,每周14节课,每节课25元,其他福利待遇与其他在编老师待遇相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学校亦未给王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010年6月30日,学校通知王某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结清了王某的全部代课费。后王某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申请,请求依法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请求裁决学校支付其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仲裁部门以王某的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王某的仲裁请求,王某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驳回原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评析】原告王某自2006年9月起接受被告日照市某技校的聘用担任代课教师,按月领取劳动报酬,接受被告的管理,其提供的劳动系被告业
    2023-06-02
    258人看过
  • 4岁女童单身过马路被撞,学校岂能推责
    11月5日晚上6点,南充仪陇县马鞍镇大湾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货车撞到一名过马路4岁女童,并致其死亡。校方称事发时孩子挣脱了护送老师的手,刚走几步后车祸发生;家长则坚称,老师当时并未护送。当地警方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不便透露相关细节。(11月7日华西都市报)不管是女童挣脱护送老师的手,还是老师没有护送女童过马路,幼儿园和老师都有无法逃避的责任。4岁女童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责任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也就是她的父母承担。女童进入幼儿园,女童的父母就已经将他们的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了幼儿园。幼儿园虽然不是幼儿的监护人,不承担监护责任,但必须承担教育责任、管理责任和保护责任。幼儿园应当对幼儿的行为负责,直到交还家长为止。因此,学校和老师没有将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交还给女童的父母。所以不管女童是挣脱了老师的手,还是老师没有护送,学校和老师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女童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岁是个调皮
    2023-06-07
    120人看过
  • 小学生春游受伤学校被判负全责
    小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旅行社实施的春游受伤致残,学生向学校索赔,学校却认为责任在实际操作的旅行社。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学校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赔偿学生13万余元。2006年4月初,广州京溪小学与某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该校1890名学生参加该旅行社某一日游活动,费用为每人55元。其后,学校对学生和家长发出春游通知,并在出行前组织了安全教育。4月11日,京溪小学共34个班1800多名学生参加春游,旅行社派出16名导游,学校则有100多名老师带队。到达春游景区后,大部分老师把学生交给景区导游后便自行活动,没有全程陪同、管理学生。下午集合时,一个风筝突然插入学生小黄的左眼。小黄为此多次就医,花去医药费2.6万余元,并最终落下了八级伤残。学生小黄起诉学校侵权,认为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过程中,正、副班主任均未全程陪同学生,学校未依法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及预防学生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2023-06-04
    335人看过
  • 高一学生课间追跑撞伤老师学校承担三成责任
    15岁的高一学生小张在学校楼道里追跑打闹,将在楼道内与学生谈话的张老师撞伤。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学校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小张法定代理人承担70%赔偿责任,学校承担30%赔偿责任的判决。张老师诉称,2006年8月27日上午,其在楼道内与学生谈话时,被当时追跑打闹的学生小张撞倒受伤。经北京市隆福医院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经有关部门认定其为三级伤残。接受了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后,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于2008年10月将其伤残程度评定为八级。因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进展,张老师将小张和所在学校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赔偿其残疾赔偿金7.2万余元、司法鉴定费2500元、检查费116元。小张辩称,此次事故发生在课间休息时,张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意识到课间楼道十分拥挤,不是适合谈话的安全场所,故张老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而且,张老师受伤是多方混合过错的结果,与小张追跑打闹
    2023-06-08
    160人看过
  • 4岁幼儿被推倒园方有责任
    市民赵先生:董某5岁的儿子在幼儿园把我家4岁的女儿推倒,致使我女儿眼睛摔伤,董某是否应当对我女儿承担赔偿责任?安桥所袁伟律师:董某的儿子系未成年人,董某夫妇系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致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董某夫妇应对你家女儿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该事故发生在董某家儿子上幼儿园期间,若幼儿园在此事故中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幼儿园应当在未尽管理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3-06-06
    215人看过
  • 代课教师被辞退状告学校被驳回吗
    代课教师被辞退状告学校会被驳回吗代课教师被辞退状告学校是否会被驳回需要看学校辞退的理由和手续是否合法,合法的话起诉是可能会被驳回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2023-06-14
    9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延误治疗是指在疾病或伤害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治疗,导致病情或伤害的加重或恶化。 在医学上,延误治疗可能会增加治疗难度和风险,甚至危及生命。 在遇到疾病或伤害时,应该及时就医,并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以确保自己的健康和安全。... 更多>

    #延误治疗
    相关咨询
    • 在幼儿园上课时被同学推倒致伤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07
      1.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幼儿园上课期间,属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保险,保险公司会按照投保额给予赔偿.你弟弟家不用出.
    • 智障儿童在校自杀,值A负什么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学校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在我的资料查看联系方式。
    • 学生在学校课间时间被同学推倒导致骨折谁的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
    • 娃儿属于智障残儿童今上午在特殊学校摔倒手碗处骨折,学校有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可以向学校主张赔偿,但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儿童学校被学校全责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9
      1、双方当事人均为学生,公安机关未涉入调查处理的,学校有关部门获悉后,参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等违纪案件的调查办法进行调查。 2、双方当事人均为学生,公安机关已涉入对该事件的调查的,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了解事件的原因、经过,并及时处理该事件造成的影响。 3、双方当事人的一方为学生,另一方当事人为校外其他人员,由学生自行到公安机关报案,到保卫处报案的,保卫处可代其向公安机关转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