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约期间的赠与离婚后能不能返还
需根据具体情形处理: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如果赠送的信物仅是一般的物品,如价值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则不必返还。
(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于操办酒席、招待亲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不能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复婚后还能不能再离婚
复婚后还能不能再离婚。在我国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当然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1.如果双方能不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能不能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能不能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不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复婚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
复婚后又复婚的,以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应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进行分析。
原离婚协议书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了。
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不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当然失效,因为从法律上讲,复婚相当于新的一次婚姻,与一般结婚并没有实质区别,其效力从复婚之日起算,不是从上一次离婚之日接续。
因此复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复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n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婚约期间的赠与物可否请求返还?婚约期间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134人看过
-
婚约期间赠送汽车,退婚后应否返还
248人看过
-
婚约期间赠与的财物可以要求返还吗
384人看过
-
结婚前赠与的房子能返还吗?
54人看过
-
订婚后退婚,赠与对方的豪车能否要求返还
420人看过
-
婚后男方离婚能不能赠与妻子的遗产吗
345人看过
-
-
婚约期间赠与的财产能否被撤销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6从法律角度讲,赠送财物确实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你这种赠与行为并非单纯以无偿转移财产权为目的,而是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其中,婚约的解除是所附的条件,如果婚约没有解除,那么赠与行为继续有效,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如果婚约解除,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即财物应当返还给赠与人
-
离婚后无偿赠与的财产好返还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2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无偿赠与的一般不需要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约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因约定无效而被分手,能要求返还给对方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6一般情况下,因订立婚约而送给对方财物的行为,是一种以与对方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在法律上讲,这个行为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能够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结婚)能否实现。因此,当所附条件不成就时(结婚已不能实现),该赠与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可停止生效。在赠与方主张受赠方返还受赠财物时,受赠方即有返还婚约财物的义务。如果受赠方拒绝返还,赠与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返还之诉的诉讼
-
离婚时丈夫能否要求妻子返还赠与的房产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4分情况。 1.如果该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1)如果该套房屋是你丈夫在婚前就已经赠送给你并已经办理好了产权过户手续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套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丈夫无权收回; (2)如果该套房屋是在你们婚后办理的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套房子同样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也无权收回。因此,只要该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