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6:30:19 247 人看过

1.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合营企业的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做不同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属下列行业或者情况的合营各方应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

(1)服务性行业,如饭店、娱乐、饮食、出租汽车、维修、咨询行业等;

(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

(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

(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2.合营企业的解散

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已经开业的合营企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解散: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在发生上述第(2)、(3)、(4)、(5)、(6)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

在上述第(3)种情况下,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营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3.合营企业的清算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担任或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派人进行监督。

合营企业进行清算时,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营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告原审批机关,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清算解散
    合伙企业清算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一、合伙开店散伙怎么处理合伙开店倒闭了的话,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解散合伙企业。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当然就有书面合伙协议。如果在合伙过程中,双方产生歧异、纠纷或者解决入伙、散伙等事宜,均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经营不善的企业到最后都会解散,但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后有剩余的,依据合伙人出资份额分配财产。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二、普通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
    2023-03-14
    409人看过
  •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
    2023-04-24
    112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流程是什么?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一)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三)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2023-06-01
    213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2.清算人的确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清算事务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2023-04-24
    308人看过
  • 【企业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的法律问题
    【企业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的法律问题。公司司法解散的解释及法律特征公司的司法解散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公司的司法解散不是基于公司的意志或者股东的同意,但经司法机关判决(二)公司司法解散的当事人通常是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或者正在受到损害的股东,该股东有特定的持股比例(三)公司虽然解散,但其法人资格并未立即丧失,司法解散属于公司强制解散,其法律后果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商事主体资格被取消,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有权取得经济利益。当股东失去相互合作的基础,或者公司的经营方针出现严重分歧,导致公司事务不能正常运作时,股东的预期利益就会丧失。司法解散作为股东的一种退出机制,是指股东在公司不能实现预期经营目的和经营利益时,可以通过司法解散的方式退出公司,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它的立法价值在于,当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而其他手段又不能解决矛盾时,它给了中小
    2023-05-07
    40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清算和解散
    合伙企业清算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2023-03-10
    6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如何进行解散清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评估等方式确认企业总的净资产状况后,再进行分配1,中方取得的部分可以转让给外方、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可以参照章程或合同分配利润或者收回投资的方式分配。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往往不是对流动资产化或者负债逐笔分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对此章程或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你们的企业是公司形式。因此、债务进行清算,
    •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1、通知债权债务人,做好债权债务的转让与清偿,获得债权债务人的认可,并签订相关的手续及协议。2、对合伙进行全面清算,签订清算协议,如固定资产无法分割,的将财产折价计算。确定做种的合伙财产以利益分配方案。3、所有工作在操作的过程中一定做好相关证据的保留。4、确定分配方案后,进行财产分割,并作财产分割的后续工作。
    • 合伙企业解散如何解散清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
    • 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由合营各方作不同的约定。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有的行业的合营企业,可以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当在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 企业解散与清算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7
      企业清算操作程序企业解散是企业因发生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和过程。企业清算是公司解散或被破产宣告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法人资格终止消灭的程序。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解散、清算原因及程序规定如下: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